第(2/3)頁 去除日常公事,趙昕在大婚后還需要賞賜自己東宮上下之人,不算東宮侍衛(wèi)都有上千號人,平均一人十貫(單純給錢就兩三貫,包括賞賜衣服等),算下來就是萬貫。東宮侍衛(wèi)們趙昕也不可能虧待他們,總而言之,錢財如流水,東去不復(fù)回。 五月的酷暑逐漸驅(qū)散了朝野上下對太子大婚的記憶,早起的蟬兒從地底爬出,開始生命中最重要的的一次演奏。 朝廷風(fēng)平浪靜,當(dāng)然僅僅是表面上如此而已,針對龐籍的風(fēng)言風(fēng)語開始變多了起來。龐籍本人確實找不到一點過錯,即便是有也不能夠說,所以只能夠從他身邊人開刀。 具體情況如下,之前齊州有名學(xué)究名喚皇甫淵,捕捉到了當(dāng)?shù)乇I賊,依照法律應(yīng)該得賞錢,皇甫淵上書愿易一官。殺人放火受詔安,連盜賊都能夠當(dāng)官,皇甫淵自然也有這個心思,他找到了趙清貺。 趙清貺是一個道士,但是更重要的是他是龐籍的外甥,上下打點后給了皇甫淵白籍,與堂吏共受賄賂。 皇甫淵取得了當(dāng)官的資格后,多次前往京城待漏院請求任官,龐籍聽說此事后要外甥還錢,并勒令皇甫淵回齊州,估計是想要壓下這事。 好巧不巧,有小吏告清貺等受賂事,大概率是皇甫淵心中不服,將這事給抖了出來,花了銀子最后啥都沒有撈到,好歹給個虛職呀。 龐籍立即將自己的外甥和幾個堂吏一起捕送開封府,接著,趙清貺及堂吏皆坐贓刺配嶺外,行至許州死。這事很離譜,如果一個人因為水土不服死了還好說,但是一群人團滅,像是有預(yù)謀殺害。 所以,朝中諫官言龐籍私下里指示開封府杖殺趙清貺以滅口,又言事當(dāng)交付樞密院辦理,不當(dāng)中書自行。這里解釋一下,因為皇甫淵是殺賊以求官,求的自然是武官,所以樞密院是有資格插手的。但是皇甫淵又沒有正式擔(dān)任武官官職,所以東府辦理此事也完全在清理之中。 總而言之,因為這么一件“小事”,戶部侍郎、平章事龐籍罷,以本官知鄆州。到最后,龐籍有沒有指示開封府官員動用私刑都查不清楚,但是在趙昕看來,大概率是沒有,一件如此簡單的受賄案件,龐籍大義滅親就是了,何必加私刑,該如何判就如何判。趙清貺之死,說不好是皇甫淵派人刺殺的,否則為龐籍的外甥,誰敢動他。 朝中對此反響不多,反正趙禎三年兩年必定換一屆宰執(zhí),正是因為上面人替換,下面人才有資格晉升。底下人命關(guān)天的事情,一步步上傳至中樞,其實就和放屁一樣,要不是涉及龐籍,誰關(guān)心他是怎么死的。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朝臣總是需要輪換的,而且通過頻繁地更換宰相,也是維系趙禎自身權(quán)力的重要手段。 關(guān)鍵是罷免龐籍之后,由誰來頂替宰相這個職位。梁適前番幫助狄青晉升樞密使職位,趙禎頗為青睞,都不需要趙昕說什么好話,更進一步應(yīng)該沒有什么問題。 只是,梁適本人資歷略淺,可以當(dāng)宰相,但是不可能擔(dān)任獨相,朝廷必須要回歸到雙相局面之中。可以挑選的人有很多,文彥博,富弼,韓琦都可以。 而最后,趙禎以判大名府陳執(zhí)中為吏部尚書、平章事,給事中、參知政事梁適為吏部侍郎、平章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