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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駒】-《浮生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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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把攤子擺在這里,你賺不到錢的。”我啃著蘋果,對面前這個執著的老頭說。

    “姜太公釣魚,那鉤不也是直的么。”老頭捋著三寸白須,咧開缺了兩顆門牙的嘴朝我笑,“需要我指點的人,自然會來找我。”

    下午五點的陽光鋪灑下來,晃了我的眼睛,模糊了老頭的面目。他本來就很黑,又穿深藏藍的衣服,整個人仿佛陰影之下的另一重陰影。

    他怕有八十歲了,臉上的褶子都能勒死蚊子,從前天開始,他就穩如泰山地坐在那張小桌子后頭,桌子上立了個小紙牌子,牌上只有一個字——占。

    我是好心。占卜算卦這樣的生意,到人山人海的地方才是正經,把攤子擺在不停大門的斜對面,后無去路,前無來者,冷清清的一條巷子,又是秋寒剛起的天氣,一看就覺得蕭瑟不已,想賺錢?癡人說夢。

    “不覺得這里太清靜了么?”我笑笑,四下看看,“這條巷子里只有不停,最近客人也越來越少,不會有人來找你的。”

    老頭咂咂嘴,有些渾濁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向我:“對啊,就是太清靜了。我說老板娘呀,你覺不覺得,這世界清靜過頭了?”

    “我不喜歡嘈雜,清靜才好。”我聳聳肩。直覺上,老頭不是尋常神棍,他對錢沒有興趣。

    “不是有句老話,暴風雨到來之前都特別清靜么。”老頭一邊笑一邊咳嗽,“再過三個月,就到十二月了。”

    “2012來得還真快。”我揶揄道,“那您可得趕緊賺錢。”

    “世界都毀滅了,還要錢干嘛?”老頭笑得瞇起了眼。

    我雙手撐在他的桌子上,湊近他的老臉,笑:“我從不相信2012。能帶走一切的,只有時間。這個世界還很年輕。”

    老頭盯了我半晌,眼珠一轉,嘿嘿笑道:“咱們投緣,我免費替你看看前程吧。”

    既然免費,何樂不為。那樹皮一樣的老手托著我的右手掌,目光也變得仔細而犀利,從我每條掌紋上走過。不過半分鐘,他放開我的手,從干癟的嘴唇里吐出幾句話:“失而復得,得而復失。樹大招風,焉得清靜。”

    我從鼻子里哼了一聲:“不給錢就說得那么差!”說罷,轉身便走。

    身后沒有任何聲音,進不停之前,我回頭看,老頭一動不動坐在他的位置上,已然似笑非笑地望向我這邊,一陣大風吹過,檐下的燈籠頓時沒了往日的端莊沉靜,亂晃不止。

    一進屋,便與急急往外走的趙公子撞了個滿懷,我抬眼一看,這大個的肩上竟然掛著一個包袱,一副要離家出走的模樣。

    “我去找找!不然不放心。”從來不善言辭的他,這么跟我解釋。

    “你怎么去?你會變身么?會飛天遁地么?信不信,你一出不停的大門,那些和尚道士就能把你抓起來!”我把他的包袱扯下來,“做飯去!”

    “老板娘……”

    “去做飯!”

    趙公子從來最憨直聽話,縱使一萬個不愿意,還是悶悶回去了廚房。

    我知道她是不停里最善良最不調皮搗蛋的幫工,我很喜歡這個不多言多語,只喜歡做家事煮飯看三國演義的大個子,所以我不會將他放置到任何可能出現的危險里。

    危險——我竟如此自然地用了這個詞。

    走到窗前,坐下來,剛剛還在的陽光已不知蹤跡,雨水落下來,打在屋頂與樹葉上,秋雨凌亂,反而讓這世界怪異地安靜下來。

    這世界清靜過頭了——我想起老頭的聲音,的確是清靜,街頭巷尾行人稀少,連不停里,也只剩下我跟趙公子。

    敖熾沒有回來,離他發給我的最后一條短信的時間,已經過去一個月。

    告假的碗千歲也沒回來,我想這個喜歡像吉普賽人一樣到處流浪的妖怪,也許找到了比不停更好玩的地方。

    紙片兒也沒回來,雖然這貪玩又八卦的東西常有偷跑不歸的記錄,但從沒有哪次的時間有這么長,一周了。

    敖熾是怎么也聯絡不上了,我悄悄去沿途找過,甚至到了東海的海邊,可我找不到那座神秘的東海龍宮,眼前只有一片浩瀚海洋。那天也在下雨,我孤身站在海岸邊的崖壁上,無計可施。對這個有故意失蹤前科的慣犯,我應該祝福他死在外頭吧。

    至于紙片兒這小妖,蒼蠅一樣到處亂飛,隨便躲在一個門縫兒里,我也尋它不著。這些不停里頭的奇葩,一個比一個不省心!

    “失而復得,得而復失。”——看著空蕩蕩的不停,老頭的話在我腦中來來去去。

    啪!

    正走神時,擺在桌上的一只小花瓶無端端倒了,水灑了一桌,要不是我手快,便滾下桌去粉身碎骨了。

    我捏著花瓶,壓著一腔怒氣,對著桌子的另一端惡狠狠道:“你還想在不停里頭飄到什么時候?!”

    “咦?你看到我啦?”空氣里,有人很驚訝。

    我放好花瓶,對著空氣道:“我不需要看見。任何人進了不停,我都知道。你三個半小時之前就飄進來,鬼鬼祟祟到現在!”

    “太好了,果然跟傳說中差不多。我一直在觀察你呢。”空氣里的聲音說,“看出來你心情不好。所以一直在思考如何跟你開始一場對話。”

    “對個屁的話!要么給錢住店,要么滾。”我平靜地發飆,“別以為是死靈我就不敢揍你!”

    一陣冰涼虛無的氣流從我脖子后頭劃過,那聲音飄到了我耳邊:“你揍我,我也不會屈服。”

    我撓著被氣流吹得發癢的耳朵,跳到一旁:“你到底要干嘛!”

    “幫我!”

    “不!”

    “那我還飄!”

    頭上那價值不菲的水晶吊燈開始大幅度搖動,要是它摔碎了,我的心也會碎的。

    我憤怒地抬起了頭……

    1

    某城,1932年,夏。

    小小的房間里,白發蒼蒼的老人,顫-抖著握著一個酒瓶,對著端坐在椅子上的人,老淚縱橫道:“還給我!馬上還給我!”

    房間里沒有燈,窗外遠遠閃爍的霓虹燈光滲進來,虛幻地照在椅中人的身上,反而更看不清面目。

    “已經沒有的東西,如何還你。”不咸不淡的聲音,完全不為所動。

    “我不管,你不還來我就燒死你!燒死你這個妖怪!”老人把瓶子舉得更高了,“這是特制的火油,扔到身上馬上就燃!”

    “你們這些人類,不幫你們,罵我沒用,幫了你們,又要我去死。好難伺候。”那人冷笑一聲,從椅子上站起來,“你喊我來這里,我還當你是要付報酬給我呢。你要是給呢,我就再等等,不給,我可就走了。”

    老人氣得臉色發白,狂叫一聲,將手中的瓶子朝對方狠狠扔了過去……

    陰暗的房間,驟然明亮。

    “唉,啥時候才是個頭,昨天東城們那邊又放槍了,死了十幾個。有一個還是對面街李嫂的獨苗呢!不到十七!我看李嫂是活不下去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吃不夠穿不夠,還要擔心哪天打起仗來,子彈飛到自己腦袋里,這種鬼日子有啥過頭!我看吶,最好甩個大炸彈,一次把我們都炸死,倒也解脫-了!”夏夜里睡不著的人,打著蒲扇,唉聲嘆氣地說著閑話。

    話音未落,街那邊跑過來人,忙天慌地地喊:“新新旅社燒起來啦!”

    遠遠地,一片火光在東邊的夜空下跳騰。直到天明,火才被滅掉。清點傷亡損失,四住客輕傷,一住客死亡。

    調查失火原因,火源應在三樓305號房,于其中發現了一些玻璃瓶殘片,傷透沾染了類似汽油的東西,疑似故意縱火。而火災中唯一的遇難者,也是在305號房內。

    身份核實,根據旅社登記冊,305號房的住客是一位姓陳的二十五歲男子,老板說他在旅社已經住了快一個月,不是本地人,聽說是個會計,但被洋行解雇了,又被趕出宿舍,無家可歸,偏不肯回老家,就在旅社住下了。長得倒還斯文,就是左手有六根手指,平日里都將左手藏在袖里。

    驗尸的結果,如老板所說,305號房遇難者確實有罕見的六指,不過,年齡不是二十五歲,至少在七十歲以上。

    無人能給出合理的解釋,也無人愿意花精力去調查,這軍閥混戰,朝不保夕的年月,四人這樣的事太尋常了,隨意安個結果,草草了事,新新旅社縱火案就此打住,頂多變成乘涼時的談資。

    只是,有個小插曲并未被太多人留意——火災第二天,看熱鬧的人群里,一個四五歲的小童抱著父親的腿:“爹,昨天晚上,有一匹馬從火里飛出來呢!”

    男人狠狠打了他的-屁-股,說:“小孩子家說謊,會被老妖怪抓走的!”

    “沒有說謊,是白色的馬!”孩子委屈地說。

    “都怪你娘給你將那些深深怪怪的故事,以后不許聽了!”男人不準兒子再說下去,扯著他的耳朵離開了。

    “可憐的孩子。”他坐在云朵上,望著那對父子的背影,笑著搖頭。

    云朵越白,越襯得他手臂上的燒傷觸目驚心。

    終于也到會受傷的時候了,他嘆了口氣,老嘍老嘍,時光真如白駒過隙。

    他打了個呵欠,從云朵上跳了下去。

    萬里高空,人是不見了,只有一匹雪色白馬,白得要閃出光來。穿過云層時,那出色的速度,把天空中的各種顏色都化成一道道彩線,簇擁在其身周,想一直跟隨,卻又望塵莫及。

    這世上,沒有什么是比他更快的。

    那條喝水都快干透了,河床-上堆滿了各種各樣的垃圾,岸邊曾有一座風光無限的石碑,是一兩百年前某位有錢鄉紳出資捐造的,曰“名士榜”,但凡做了官發了財,總之是干了光宗耀祖的事兒的同鄉,名字都會被刻在傷透。只可惜到了后頭,這里戰火連年,連命都顧不上了,誰還有心思管那名士榜。

    琪

    炮彈把石碑炸成了兩截,把這里的許多人也炸成了兩截,房子沒了,河水干了,如今就剩下一塊殘碑,和一棵跟它對面而立的歪脖子樹,蕭條不堪。

    他反而喜歡。臭味熏天,四下無人,難得的好地方。靠在粗大的歪脖樹下,他舒服地閉上眼睛,手臂上的傷比之前更眼中了,但一點不疼,還覺得輕松。

    嗯,睡一會兒吧,誰也別打擾。

    不多時,他忽然又睜開眼睛,抬頭朝歪脖樹上一望……

    2

    秘魯,十年前。

    被時間拋棄的地方,總有與眾不同之處。馬丘比丘城的夜晚,就比任何一座城池都要黑暗,哪怕頭上的月亮已然像洗臉盆那么圓。站在這座印加帝國迷失之城的最高處,風從不同的方向吹來,四周的山巒像復活的魔神,你會擔心它們只要伸個懶腰,便會朝你撲來。毫無安全感。

    這一層一層精密堆積起來的石墻,是世上最完美的幾何圖形,只不過,橫陳在石階上的五具狼人尸體,破壞了所有的美感。并沒有一滴血-流-出來,它們的身\_體只是在由緩到急地溶化,流淌成了一道金色的小河,漸漸滲進了堅硬的地下,無跡可尋。

    白馬站在古神廟旁,習慣性地用手帕擦著槍口,邊擦邊說:“高貴冷艷的伊莉絲小姐,下次狼人再來咬你時,能不能麻煩你稍微反抗一下。”

    嬌小的女-子從神廟前的柱子后走到月光下,身上低調又單薄的深藍風衣被風吹起,成了她身后一對生動的翅膀,精致過SD娃娃的臉孔仿若夜色中突然閃現的全美鉆石,任何角度都光彩照人。

    她真是漂亮得過了頭,把人類的美貌都給搶過來了似的。另外就是,她家也真有錢,連洗臉盆上都鑲著頂級祖母綠。

    “不是有你在么,我何須反抗。”她伸長脖子朝石階上瞅了瞅,捋開垂到身前的烏黑長發,“五個,下次可能有五十個呢。”

    似笑非笑的神情,赤金色的眸子,艷若玫瑰的嘴唇,將這年輕輕的小姑娘勾勒成不小心跑到人間的女妖,危險又吸引。

    白馬嘆氣,“你就不能樂觀一點顧及么?”

    “有幾個逃犯能樂觀?”她反問,笑意隨著石階上最后一點金色液體的消失而隱去,“狼人的數量像蒼蠅一樣多,你能殺多少?”

    他晃了晃亮堂堂的槍管,說:“我管他們的數量有多少,我只管幫你活著逃到烏克蘭。”

    說罷,他拽起她的胳膊,從另一端的石階快步走下去,一輛破破爛爛的RangeRover停在陰影中,無奈地等著它的主人。

    把伊莉絲塞-進車里,白馬發動引擎,打了N次火,越野車才發出突突突的聲音,像遲暮老人的咳嗽。

    “獵豹只是睡著了,平時都是一點就燃。”白馬一邊跟她解釋,一邊狠狠踩了一腳油門,這車子頓時跟夢游的人突然醒了似的,鉚足力氣轟一下沖了出去,簡直是飛一般的速度,不復獵豹之名。

    這輛被他命名為獵豹的越野車,算是唯一的家用電器了,多年前從開普敦的廢棄車輛處理場里偷出來的。

    “你走的路線,與事先同我祖父商定的計劃完全不一樣。”伊莉絲看著窗外飛馳而過的山石,風從只能關上一半的車窗里灌進來,讓她不得不用手抓住長發,才不致被擾亂視線。

    “恐怕這恰恰是我們至今沒遇到狼人大部隊的原因。”白馬看看手表,然后專注地看著前方,“離天亮還有五個小時,足夠到市區。”說著他狠狠地撓了撓頭發,自言自語般抱怨:“只能在晚上行動真叫人焦慮!”

    伊莉絲裝作沒聽見,問:“聽說你打算退休了,以后都不再做幫人淘寶的勾當了?”

    “我老了,跑不動了。”白馬貌似很坦白,后視鏡里那張屬于東方人的臉,區區二十來歲,年輕英俊,健康向上,正是風華正茂的好時候。

    伊莉絲轉過頭,對他挑眉道:“那可惜了。不知有多少逃犯要傷心了。那個,我是不是應該為趕上你的末班車而萬分榮幸?”

    “你確實是個幸運兒。”白馬微微一側目,突然神速地拔出手槍,“低頭!”

    伊莉絲的反應很快,馬上低下腦袋,一顆金色的子彈幾乎在同一時間擦著她的頭頂飛向窗外,精準地擊中一個從車頂上倒掛下來,正欲朝伊莉絲伸出利爪的狼人。

    一聲痛嚎中,狼人從車上落下去,轱轆似的在路上滾開了去,黃金制成的子彈深深沒入它的額頭,用不了幾分鐘,它就會跟石階上那些同類一樣下場。

    “印象中,狼人的輕功可沒這么好啊。之前來神廟偷襲的那幾只也這樣。嘖嘖。”白馬收起槍,搖搖頭,“又浪費一顆子彈。黃金子彈成本太高了。唉,你爺爺應該多給我幾顆。”

    “狼人也分等級,等級低下的只有蠻力,行動笨重,能夠與我們為敵的那一級,身輕如燕無聲無息,是最基本的技能。”伊莉絲毫無驚慌之色,“級別最高的狼人,黃金子彈也無濟于事。要是你不幸遇上他們,我建議你直接把子彈送到自己腦袋里。”

    “這么貴的子彈,我享受不起。”白馬嘿嘿一笑,露出整齊雪白的牙齒,朝臟兮兮的擋風玻璃上一指,對著前方這條漫無止境的公路道,“天知道前面會發生什么有趣的事,想那么多干嗎。”

    伊莉絲順著他的手指往前看了看,說:“前面?不過是黑漆漆的一片。”

    “天會亮的嘛。”

    “我從沒見過天亮。”

    “呃,你餓了吧?后座上的箱子里有給你準備的食物。”白馬岔開了話題,“別浪費,我可是冒著被抓起來的危險去醫院血庫給你偷來的。不保證新鮮,但絕對是活人身上抽取的。”

    伊莉絲搖頭:“不餓。我一周進食一次。”

    “減肥?”白馬上下打量她,“身材已經很S了嘛。”

    伊莉絲白他一眼:“這叫進化!越弱的,進食頻率越高。”末了還不忘補充一句:“所以你們人類是最弱的,一天三頓,只知道吃。”

    “我能把吃稱為舌尖上的藝術么?”白馬惋惜地撇撇嘴,“有機會的話,我真想帶你去一趟中國,那個國家的美食,足以顛覆你的偏見。”

    也只是說說而已,誰也不可能帶一只吸血鬼去吃東西,這個只存在于黑暗與傳說里的族群,若隱若現地在人類歷史中輾轉,被隱瞞或者被夸張。真真假假地傳承下來。他們的食物只有血,單一而絕對。其余任何食物,在他們口中都只有苦味與燒灼感,再美味的食物也只是一種折磨。催吸血鬼而言,沒事如同陽光一樣,是永遠不可能擁有的體驗。

    伊莉絲自己也說過,并非外界傳說的那般,吸血鬼一聞到血便饞的流口水,什么無比鮮甜無比滿足只是不負責的杜撰,對吸血鬼而言,血就跟清水一樣淡而無味,僅僅是喝下去不難受罷了。她討厭那些把自己的族群描述成為殘暴的貪吃鬼的小說。

    “你現在走人,還來得及。”伊莉絲突然說。

    白馬眨眨眼睛:“走人?我現在不正在帶著你逃走么。”

    話音未落,白馬只覺一陣非比尋常的冷風從臉上刷一下過去,視線也瞬間模糊了半秒,待到恢復正常時,副駕位置上早已空無一人。射向前方的車燈光線,雪亮得此言,伊莉絲橫抱著雙壁,若無其事地站在離車頭不到五米的地方。

    尖利的剎車聲下,獵豹死死停住,距伊莉絲不過一厘米。白馬的肋骨被安全帶勒得發疼,從車窗探出頭去:“我覺得,在我生氣之前,你最好回到車上來。”

    “我要自己去烏克蘭。”伊莉絲一動不動,“你看到,我的動作很快。其實你才是我的累贅。”

    “你這么貶低我,可是很讓人傷心的。”白馬面露憂郁。

    砰一聲槍響,驚碎了黎明前的黑暗。裊裊冒煙的槍口前,伊莉絲捂住右肩,微微張開嘴,癱倒在地。

    “唯小人與女-子難養。”白馬收起槍,開門下車,把毫無知覺的伊莉絲橫抱起來,塞-回車上,朝下一個目的地絕塵而去。

    有什么能比他拔槍的動作更快的?!

    對一個專業的逃跑人員來說,除了殺傷性武器之外,特制的麻醉槍也是基礎裝備。他曾經用這把槍放倒過一頭大象。

    “跟我玩兒,切。”他瞟了一眼昏迷中的伊莉絲,臉上閃過一絲悵然,“傻妹子。”

    3

    今天,利馬市的居民們都在議論一件怪事——一些早起的人在黎明時分,驚訝地發現位于舊城的里馬克河竟在一夜之間成了紅色,但隨著太陽的升起,河水又迅速褪回了原來的顏色。消息流傳開去,一半人相信是靈異現象,一半人說是醉鬼的幻覺。

    白馬站在寂靜無聲的大廳里,頂上繁復華麗的吊燈壞了一半,只有幾個燈泡奄奄一息地亮著,墻上到處是干涸的血跡與鋒利的爪痕,還有密集的彈孔,曾經掛在上頭的名貴油畫,被毀成了廢紙。

    地上,尸體像山一樣堆積在面前,每張死去的臉都比紙還要白。數日之前,他們還是一群美貌而優雅的男女,在這個美輪美奐的地下城堡中穿行。

    這是伊莉絲的家,在一座博物館的地下,隱秘地存在了無數年,這里的排水系統與里馬克河相連。吸血鬼們的鮮血,在屠殺中流盡了。

    一把冷冰冰的劍自后方襲來,橫在他的脖子上,他笑笑,說:“我是客人,不是敵人。”

    橫倒在他對面的一面銀邊落地圓鏡,雖已碎了大半,仍清楚照出了身后的一切——艾隆的心口上,插著一把鈦晶制成的匕首,金色的頭發已變成銀白,那張標準的美少年臉孔,也風霜成皺,青春不再,連握劍的手,都枯瘦得皮包骨,像所有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那樣,微微顫-抖。

    艾隆,是伊莉絲的祖父。

    “你孫女一切安好。”白馬將頭一偏,離開了他的劍鋒,轉過頭,皺眉打量對方,“狼人?”

    “血洗行動,如期而至。”艾隆低頭看了看心口上的匕首,“它們的數量完勝我們,而且進步很快,還學會了將陽光鎖到武器中的方法。”

    說罷,他雙-腿一軟,眼看就要倒下,卻將長劍朝地下一刺,硬生生地撐住了自己。

    白馬忙上前扶住他:“我能幫你什么?”

    “扶我到那邊坐下,我不想像狗一樣趴在地上。”艾隆緩緩說,豆大的冷汗沿著他臉上的皺紋落下來。

    白馬扶他走到最近的一張沙發上坐下,他的身\_體已經輕得沒有什么重量。

    “時間對我來說太快了。”艾隆看著眼前的一切,無悲無喜,“你肯定很想笑吧,一個已經活了三百年的吸血鬼,竟然還嫌時間太快。”

    “我不會嘲笑一個快死的家伙。”白馬很干脆的說,“還有什么事沒有做完?”

    “你說話還真讓人傷心。”艾隆笑出聲,“還沒有看到伊莉絲出嫁,還沒有研究出不懼陽光的方法,還沒有把狼人們打到銀河系之外……哈哈。”他朝白馬勾了勾手指頭,示意他靠近些,才小聲說:“我畢生的愿望之一,就是到陽光萬里的夏威夷海灘上,現場欣賞那些比基尼美\_女們。”

    白馬一笑:“以后我按照中國的習俗,給你燒幾個紙扎的比基尼來。”

    “呵呵,那先謝謝了。”艾隆環顧四周,臉上的戲謔之情慢慢淡去,“這里躺著的每一個人,都沒有被打敗。你看看他們的手,到最后一刻都還握著武器。”

    如他所言,死去的吸血鬼們,僵硬的手中都還緊緊握著鋒利的刀劍,或者早已沒有子彈的槍支。

    “我們是高貴的族群,從不與外族通婚,也不襲擊人類,吸食的血液,都以真金白銀購買回來。我們在這座地下城里,優雅而干凈地生活。狼人不同,它們可以同任何族群聯姻,只求能在最短時間之內繁殖出更多的后代,它們不怕陽光,在白天,是風度翩翩的正人君子,以各種身份隱藏在人類世界,晚上,它們變回野獸的原貌,咬斷人類的脖子吸干血液,第二天再若無其事地繼續他們的人類生活。可笑的是,當狼人知道我們擁有殺死它們的能力時,便開始將自己干的惡事嫁禍到我們頭上,于是,不知從幾時開始,不屑于解釋真相的我們,成為了人類心中十惡不赦的吸血惡魔。標榜正義的法師與吸血鬼獵人們從此以追殺我們為榮。”艾隆努力讓自己的聲音不要弱下去,“我們不喜歡打仗,但是必須保護自己的家人。與狼人的戰爭,從遠古到現在……”他猛烈地咳嗽起來,白馬看到他心口的那把匕首里,已經爬出了紅紅的血絲,沿著晶體之內天然的裂紋擴散開來。

    白馬知道陽光是他的致命敵,被封入了陽光的匕首刺中,后果對哪個吸血鬼都一樣,區別只在于死得快點還是慢點。

    “休息下,別說了。我明白。”白馬看著他越發暗淡的眼睛道。

    “你不明白。”艾隆捂住心口,氣若游絲道,“他們說,我們這個族群早晚都會滅絕,不論如何努力,這世界都不會有我們的立足之地。他們會超過我們,不論從數量還是本領,終有一天,他們會將我們所有同類從地下拖出來,在太陽下變成灰燼。”

    “確實是惡毒的挑釁。”白馬點點頭。

    琪

    “應該,是我們最懼怕,也最渴望的。”艾隆沉默片刻,仿佛所有力氣都散去了,緩緩道:“白馬,你相信有一天,我們能安然無恙地站在陽光下么?”

    “問我這個,還不如問我為什么折返回來。”白馬說。

    “伊莉絲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這個。”艾隆笑笑,“你都說了她安好,我還有什么可問的。”

    白馬微微一怔,沒吭聲。

    “你是第一個被邀請進入這里的人類,你有四十二此成功幫助他人暴徒哦追殺的經歷,把伊莉絲交給你,我很放心。我將我們商定的逃亡路線寫在書信里,佯裝出打算燒掉又沒燒完的樣子,狼人們搜查的時候,很容易看見。”艾隆將頭靠在沙發背上,狡黠地笑。

    “你就不怕我真按原計劃跑路么?”白馬一挑眉。

    “如果你這么蠢,我怎么可能雇傭你。”艾隆把臉轉向他,“白馬,你還記得你帶伊莉絲離開之前,我跟你講的話么?”

    “記得,”白馬點頭,“你說,只要伊莉絲活著,狼人的天敵就不會消失。”

    “她的身上,有最高貴純凈的血統。這意味著她擁有普通吸血鬼所沒有的本領、速度、力量,以及智慧。我們的祖先,就是憑借這三點,打敗了狼人。雖然我們現在落入劣勢,但也只是現在而已。”艾隆的眼里似乎燃起了火焰,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可是,這孩子身上的火焰,卻快要熄滅了。”

    白馬面無表情,亦不做聲。

    艾隆從脖子上扯下一根鏈子,那上頭,拴著一塊鴿子蛋大小的呈半透明狀的紅色石頭,鮮艷欲滴又溫婉瑩潤。

    “這是我妻子留下的紅紋石,這石頭產于安第斯山脈,被稱為‘印加玫瑰’,你將它帶給伊莉絲。”

    白馬接過鏈子,那塊石頭停在他的掌心中,紅得可愛,仿佛一顆跳動的小心臟。

    “我妻子很美,劍術也十分了得,狼人們都怕她,哪怕她受了重傷也不敢靠近。我還記得她跟我說得最后一句話是,這塊石頭里,裝著一顆生生不滅的心。這都是兩百多年前的事了。”艾隆的眼睛慢慢閉上,“時間太快,白駒過隙。”

    “我同意。但你沒有背叛時間,你夫人也沒有,你們很圓滿。”白馬望著他,“我回來這里,只是想替人轉告你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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