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所謂“風聞奏事”,就是舉報人可以根據傳聞進行舉報,不必拿出真憑實據,也不署名。 意思是你罵人可以不負責任! 宋仁宗“發明”了“風聞奏事“的制度,也就是說諫官可以根據道聽途說來參奏大臣。此例一開,臺諫官員與執政大臣勢如水火,而皇帝卻在一旁偷著樂。南北朝期間,封建監察制度又有 一項重大的發展變化,即,御史有權“風聞奏事“,又稱“聞風彈事“。 史書上有關御史臺官僚風聞奏事的記載相當多,試舉數例:如《昭明文選》卷40“彈事”欄載南齊永明年間,御史中丞沈約彈劾王源與滿氏聯姻、受滿氏聘錢五萬事,即因“風聞”;《梁書·蕭穎達傳》,御史中丞任劾奏征虜將軍蕭穎達非法征收生魚稅,亦根據“風聞”;《梁書·王亮傳》任劾奏尚書左丞范縝“附下訕上”,還是“風聞”。 “風聞奏事”作為中國古代監察制度中的重要舉報方式,舉報人可以通過“補空風捉鬼影”的方式進行匿名舉報,即使最終查明舉報不實,對舉報人都不加罪。 其初衷本是好的,讓官員在隨時被舉報彈劾的警示下執政,在一定程度上為中國古代官場肅貪反瀆起到很好的促進推動作用。 畢竟在古代沒有現代化的監控系統,制度也不完善,一些大臣猛將手執權力,旁人很難監督。 長期下來,國將不國,保不準禍起蕭墻,有人造反! 上位者種種心驚擔憂之處,是一般人不能全然了解的,若是有什么意外,便是項上人頭不保之時! 換作是你在位,也會找tj幫忙,讓他們制約百官,有事沒事時讓他們互相掐架,當他們狗咬狗的時候,就沒好那么多心思去琢磨造反的事情。 沒有九千歲,還會有八千歲或者是九千九百歲。 無它,你得保命。 否則一夜之間,山河變色,你身首異處。 也就有了宋明的以文制武,畢竟唐代藩鎮禍害之烈,令人心有余悸。 安史之亂平定后,朝廷政令不出京城,城外盡是藩鎮,無可制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