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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雛鳥新啼風云動(三)-《戰國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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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悝善于評價人,至少對吳起貪而好色的評價相當準確,對民心的把握也超于常人。

    他對不了解的人,不做評價,也認為無法評價。

    所以聽了吳起認為行義的墨者不可用的話后,便問道:“魚為什么能在水中游動而不會憋死?如果不是魚,是難以知道的。如果是經常喂魚的人,是能夠知道魚的喜好與活動的。你既不是魚,又不喂魚,怎么能夠知道魚的喜好呢?”

    吳起笑道:“我不是魚,也不喂魚,但我知道魚離不開水。那個叫適的,手中有新谷,有稼穡之法,又能做出麥粉豆腐之類,聽說也對天下大勢有所了解。若他喜好俸祿,何必行義、何必從墨?只需攜帶新谷、稼穡術前往魏地,必受重用,他豈能不知道?”

    “此人已經完全被墨者浸黑了,和禽子一樣,縱然以大夫之位相聘,若不能從墨者之義,必不能來。”

    “主上可能行義?可行非攻?可能節用?可愿節葬?可能立約法而約自身?況且將來要爭霸天下,不合非攻,這樣被浸黑的墨者必不肯來。這是不需要了解就能夠知道的事。”

    李悝思量了吳起的話,稱贊道:“是這樣的道理。如你所說,適這樣的人學于隱士,對于天下必有了解,大夫之位在墨者眼中不過是行義的手段。你比我更了解墨者,還請解惑。”

    吳起回道:“敢不從命?”

    “我知墨者也有編什伍之法、尊法令之說。不知道墨者又和重法之學有何不同?我也聽聞你曾親自為士兵吮毒瘡,難道你這樣的愛人,不是墨者所認為的愛人嗎?”

    吳起的道德名聲不算太好。

    有說他年輕時曾怒殺十余個嘲笑他的人,并聲稱混不好就不回去了;有說他曾為了求將而殺妻;有說他母親死了他還不回去奔喪只為自己那句混不好就不回去的誓言;還有說他在家中也行法,妻子織布不整齊違背了他“法令如一”的信條于是怒而休妻的……

    但他又有大才,李悝這樣問,并沒有絲毫的羞辱之意,真正希望吳起能夠解惑。

    吳起想了一下自己曾聽過的墨者之義,想到學于曾申時聽說的那些被斥責的道理,沉默一陣,問道:“這間屋子,如果有了損壞,您一定會找人修繕。那么您愛這座堂皇的房屋嗎?”

    “是愛的。”

    “那么,如果您的兒女有什么請求,您也一定會答應吧?您愛自己的兒女嗎?”

    李悝笑道:“也是愛的。都說婦人愛子,卻不知丈夫尤甚啊。怎么能夠不愛呢?”

    吳起起身,躬身行禮道:“如此一來,這就是墨者愛人、與我愛兵的區別啊。我愛兵,就如同您愛自己的房屋,修繕是為了使用房屋,遮風擋雨宴饗賓客。”

    “墨者愛人,就如同您愛自己的兒女。也會愛惜,但卻并不希望他們能做什么,僅僅是為了去兼愛世人。”

    “所以他們編什伍,是為了守弱國之城,以為將來非攻。而我們編什伍,是為了征戰爭霸,并不是非攻。”

    李悝琢磨片刻,也還禮道:“是這樣的道理,這我就明白了。就像是在鬧市無故殺人,與在軍陣中奮勇殺人,都是殺人,但卻不是相同的目的。這區別就是墨者的義;與王侯的心。”

    吳起嘆息道:“所以墨者的義,是不可能行于天下的。他們終究徒勞。”

    “但墨者的才能,卻是可以使用的,這與義無關。比如尚賢,不會因為是否非攻而就變得可能有用也可能無用;比如他們說的墨玉,不會因為爭霸的不義之戰而種植就不生長。這是不可更改的,與義無關的東西,也正是我們可以用的。”

    “此其一也。其二,重法之人,也希望上下同義,但希望君言即法。”

    “墨者重法,卻以天志為規矩衡量,以天志立法,君言非法,甚至要與臣氓通約而約束君主。法不同,重法相同,則本義就大為不同。上下同義的根基,是義合天志,而非君王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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