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章 可堪大用-《新順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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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公聞言,心想我不過是想加大一下對朝鮮的控制,以免日后為禍。
你想的,卻是要把朝鮮完全控制在手,化外藩為羈縻?
不過這幾條要求,好像都是可以辦到的。
現在朝鮮國正有內亂,新的朝鮮王冊封一事,大順朝廷一直壓著。
就是想要再多要一些條件。
如果把這幾條條件加入其中,朝鮮國王應該也能接受。若不然,大可以認可南邊起事者的說法:如今的朝鮮王是鴆殺其兄而上位的。
這么好的機會,若是不用,英國公看來,實在可惜。
不用朝廷一兵一卒,甚至前去朝鮮冊封的不但不用花一分錢:按照前朝經驗,至少還能要到二三萬兩銀子的賄賂。
大不了朝廷這一次就不給官員這個發財的機會,清正廉潔,彰顯天朝氣派,去把這件事辦妥。
稍微恫嚇一下,朝鮮就能接受。
英國公心想,劉鈺在北疆訛詐羅剎的珠玉在前,訛詐之事,我也算是學會了。
那個讓“朝鮮用國朝錢”的想法,更讓英國公覺得自己確實是老了。
論及眼界,終究還是不如這個能把明朝用白銀為稅幣的前因后果說明白的年輕人。
他知道,現在朝鮮國的確是沒有錢,也不鑄錢。
民間頭些年基本上退回了以物易物的程度,根據朝鮮貢使的說法,朝鮮民眾甚至已經遺忘了錢可以買東西這個概念。
最開始英國公以為朝鮮是哭窮,是怕說自己有錢,以致天朝會讓朝鮮進貢銅、銀等。
但他派人詢問了一下那些被征調的朝鮮火槍手,確信朝鮮貢使還真不是哭窮,而是真的已經多少年不鑄錢了。
加上朝鮮基本上退回到了兩班貴族控制朝政的制度,地方又小,征調民夫也好、征收實物也罷,都不比天朝那么麻煩,用錢的地方也的確少。
朝鮮貢使曾說:“愚下之民,不知錢之為何物,距上次用錢二百年矣。”
更有甚者,朝鮮強制推行用錢交易,甚至“令民各帶錢五十,不帶者有罪”,也并沒有什么卵用。
朝鮮的人民根本不認錢,沒碰過錢,對錢沒有興趣。
是故“勒令用錢交易,鞭撲狼藉,商賈不行,怨聲盈路”,當時推行錢的朝鮮大臣還因此被彈劾滾蛋了。
現在雖然又恢復了用錢,可是錢仍舊是不夠。
這個鍋還是得大順來背。
遵照太宗遺訓,并不閉關鎖國,允許海外貿易。
日本雖然鎖國,但是大順商人仍舊擠出來了一片天,把日本本就不多的銅出口份額搶走許多,剩下的被荷蘭等國瓜分。
朝鮮國的貿易,基本上是以朝貢貿易為幌子,貢使來京的時候,攜帶一些私貨或者白銀,買大順的絲綢等帶回去,再轉到日本進行貿易。
但大順的貿易政策之下,本國商人可以直接前往日本貿易。朝鮮靠這樣弄來的貨物,無論如何也爭不過那些從福建直接去日本貿易的大順商人。
擠壓之下,朝鮮貿易不到銅。
沒銅,再加上嚴禁開礦,以及明末之亂之后就一直不用錢,朝鮮真的是已經許多年不用錢了。
如果能夠讓朝鮮用大順的錢、讓朝鮮開放貿易且只準和大順貿易、讓朝鮮允許大順的海軍在朝鮮港口停泊補給、讓大順的天使常駐朝鮮……這樣的控制力,已然和羈縻地相差無幾了。
錢是什么?
錢就是銅。
銅,天朝的確缺,也不允許出口。
可如果能控制朝鮮,長遠來看,完全可以借朝鮮為跳板,解決日本的事。
天朝缺銅,可是日本不缺啊。
朝鮮若能控制,海軍一旦興起,日本的銅不就是天朝的嗎?
這樣的機會擺在眼前,若不利用,而認為天朝本就缺錢,若是讓朝鮮也用天朝錢,恐怕更缺……這就是短視之極了。
英國公以為劉鈺說到此處,已經算是基本給出了策論上種種問題的解決思路,也基本上可以確定劉鈺是個辦事穩妥而非只談大略卻無手段的,正要詢問一下皇帝是否就結束這一場詢問。
卻不想劉鈺又道:“陛下,以朝鮮、日本事為例,除此兩件,還有別用。”
“臣翻閱一些,得知前朝萬歷末年,海關關稅一年兩萬兩。如今我朝尊太宗遺訓,通商貿易,閩、粵、浙、江海關,商人往來貿易,所征關稅雖八倍于前朝,也不過十六萬兩。”
“關稅該如何定?該如何收稅?臣以為,也需改革。只是改革之事,不可貿然而動,當以小處為樣本,試行之。”
“若有效,則用。若無效,則不用。”
“對朝、日貿易,正可以試行新政。朝鮮不與我朝貿易、二則日本鎖國。并無多少人得利,影響不大。即便新政無效,也不會動搖江南重地。”
“是故,臣以為,當于山東登州建海關,通商日、朝。聘問西洋關稅法,作為樣本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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