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好。”季白間回答,“其他事情交給我。” “嗯。” 宋知之掛斷電話。 她相信季白間。 她換了一套外出服,下樓。 警察扣押她,帶著她離開家門。 成群的記者,在小區大門口,似乎早就接到了通知一般,全部都在等她。 宋知之想都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葉溫寒一手促成。 “宋知之,你之前還說和你沒有關系,現在突然被警察帶走,是因為你證據確鑿了嗎?你還要狡辯嗎?” “宋知之,你為了自己的利益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反而讓受害者現在被人誹議,大部分人都在譴責他的自私行為,你不覺得內疚嗎?” “宋知之,麻煩請你說一下你現在的想法?” “宋知之……” 宋知之被警察帶進了警車里。 記者追著警車不放。 警車一直很緩慢的挪動,好久才好不容易甩開記者,開到大街上。 宋知之眼眸看著那群記者。 葉溫寒這次應該是,勢在必得了! 她被帶到了警局。 警察把雇兇嫌疑人的證詞放在她面前。 宋知之看了,淡淡的看著。 其實她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一個很完美的沒有漏洞的指控證據。 “你認罪嗎?”警察問道。 “不認。”宋知之說,“只有對方的一面之詞,怎么能夠說是我指使的!我大可以懷疑是有人故意指使他栽贓陷害我!” “你賬戶里面突然少了50萬。而雇兇的賬戶剛好多了50萬,雖若不是直接轉賬,但凡是不可能這么巧合。何況,雇兇一口指證是你給他的錢,讓他去暴力打壓拆遷區居民劉問一家,逼迫他們立即搬走!”警察咄咄逼人,“事實擺在面前,你還有什么好說的?” 宋知之冷冷的看著面前的警察。 宋知之說,“我需要見我的律師。在我律師沒有來之前,我不會回答你的任何問題。” 警察臉色有些難看。 宋知之也不畏懼。 警察起身,對著身邊的警察說道,“把她先帶去拘留所。” “是。” 宋知之就被帶去了拘留所。 好在是一個單間。 雖若四面都是墻。 她坐在拘留所的硬板床邊,在細細的思考。 她那50萬是怎么從她賬戶里面憑空消失的……如果不是剛剛警察說起她到現在都沒有察覺。 不過她相信警察不可能胡編亂造,所以她銀行賬戶里面肯定少了50萬。 這50萬是銀行在操控? 葉溫寒暗地買通了銀行,讓他暗地里操作? 但是操作了總會有痕跡,就不怕被查出來?! 否則,還能是誰?! 而她現在的處境是人證物證俱在。 對付葉溫寒,不,應該是錢貫書,比對付聶文芝難太多了! 她咬牙。 這次絕對不會放過這只老狐貍! …… 錦城這段時間,事端似乎特別多。 宋知之被警方拘留的新聞瞬間被曝光了出來!一時之間,現在全錦城的人民都相信,宋知之雇兇去暴力拆遷,即使還未得到官方的正式判刑,反正大眾總是會被新聞的輿論所帶走。 所以這就是為什么葉溫寒和錢貫書會那么想要控制殷河系這個最大的新聞媒體。 而宋知之的新聞正在風口浪尖沸沸騰騰之時,又爆出了慕辭典殺人案今日上庭的消息。 本來早就應該審判的案件,只是因為慕辭典的身體狀況而拖延了一個多月。 下午3點鐘。 錦城最高人民法院審判這則殺人案件。 中午12點,就有記者在法院各個門口蹲守了。 辛早早是下午2點40到達的大門口。 剛下車,就被一群記者圍住了。 記者急急忙忙的問道,“辛小姐,關于慕辭典的案件你有什么看法?你作為唯一的目擊證人,慕辭典到底是不是故意殺人?” “有人說慕辭典是為了你而殺人的,你會不會為了他而隱瞞事實真相?” “慕辭典現在的舉動會不會感動你,你們可不可能因此破鏡重圓?” 辛早早推著記者。 她當然不會回答他們的問題,因為會沒完沒了。 她現在只想趕緊進去。 記者卻一直圍著她不放,堵得她無路可走。 她咬牙,那一刻想要蠻力推開記者。 一個記者突然大聲叫道,“是慕辭典!” 一瞬間,所有人都從辛早早的身邊離開了。 辛早早那一刻腳步頓了頓。 而后,她沒有回頭看一眼直接走上了高高的法庭石頭階梯上。 身后。 慕辭典被警察扣押著,他遠遠的看到了辛早早,看到她已經離開了。 “慕辭典,聽說你為了辛早早差點死了,你是不是喜歡辛早早?” “慕辭典,你到底是不是故意殺人?” “慕辭典……” 警察強制性的把記者推開,帶著慕辭典走進了法庭。 3點準時。 慕辭典被帶到了法庭原告席上。 辛早早被帶到了證人席上。 那是發生事故這么久以來,兩個人第一次這么見面。 剛剛在法庭外的不算。 因為辛早早沒有看到慕辭典,慕辭典也只看到辛早早一個背影。 但是現在,兩個人互相看到了彼此。 然后。 很淡然的撇過,誰都沒有停留。 法庭上,書記將庭內信息對審判長進行了匯報,審判長敲擊法槌,宣布,“錦城人民法院現在就慕辭典殺人一案進行審判。本次由我以及四個陪審員組成合議庭。我正式宣布開庭,大家起立。” 全體起立。 全場安靜,嚴肅。 “坐下。”審判長說,“請審判員闡述本次案件事實。” 審判員從座位上站起來,對著審判長鞠躬,嚴肅道,“9月6日早上7點,王正武民警接到報警電話說死人了。王正武和三個同事一起,趕到事發現場,發現了死者廖安的尸體。當時房間中僅有慕辭典和辛早早兩個人,根據現場情況及現場當事人的口述,死者是由慕辭典所殺。” “公訴方提供犯罪嫌疑人慕辭典的犯罪事實如下:1、死者死于刀傷,割斷脖子動脈流血身亡,作案工具菜刀上有犯罪嫌疑人慕辭典的指紋;2、唯一的目擊證人辛早早證實,死者由慕辭典所殺。綜上,公訴方控告犯罪嫌疑人慕辭典殺人罪,但從事發調查中發現,死者廖安對目擊證人辛早早有過不正當行為,慕辭典處于救人而做出的殺人舉動。犯罪嫌疑人可對自己的行為做犯罪事實辯護。” “被告人有對審判員闡述不完全做補充說明?”審判長問慕辭典。 “沒有。”慕辭典回答。 聲音,很啞。 審判長宣布,“請被告方律師為當事人做法律辯護。” 被告方律師是汪荃給慕辭典請的。 汪荃此刻也在觀眾席上,滿臉緊張。 不管如何,慕辭典是她親兒子,她也會擔心他兒子今天的審判結果。 律師從自己的位置上站起來,他說,“我當事人對公訴方提供的犯罪指控,做正當防衛無罪辯護。” 辛早早眼眸看了一眼律師。 律師不緩不急,顯然是非常有經驗的王牌律師,他說,“案發當晚,辛早早被綁架。我當事人一直在追尋辛早早的下落,后來在物管處找到犯罪嫌疑人廖安,廖安因個人經歷,即他未婚妻在結婚前夕被自己家人傷害選擇自殺后,心里有了陰影。對有著同樣經歷的辛早早由同情變成了變態的占有,所以綁架了辛早早欲實施不軌行為。而我當事人慕辭典為救下辛早早,在和廖安激烈搏斗中為保證自己和辛早早的安全殺死了廖安,根據炎尚國法律第五章第二十條,我當事人處于正當防衛,不應當負法律責任。” 審判長點頭,轉向公訴方,“對于被告方的法律辯護,公訴方有什么問題嗎?” “有。”公訴方律師起身。 審判長允許。 公訴方律師說道,“剛剛原告律師將慕辭典殺人經過闡述,按照炎尚國法律,慕辭典確實屬于正當防衛,但事實經過只是被告方一面之詞,所以我有幾個問題需要目擊證人辛早早明確。” “允許。” 公訴方律師對著辛早早,“請問你叫什么名字?” “辛早早。” “和犯罪嫌疑人慕辭典什么關系?” “他是我沒有血緣關系的繼哥。” “案發當時,你是不是被死者廖安綁架,并在遭受不軌行為?” 辛早早猶豫。 “法庭上,請如實回答。” “是。” “慕辭典是不是在死者對你行使不軌行為時,殺掉的廖安的?” “不是。”辛早早說。 冷冷的說。 公訴方嚴肅,“請闡述你的事實經過。” “當時,我確實被廖安綁架,廖安對我有非分之想,慕辭典趕到的時候,廖安確實在對我做不軌行為,那一刻廖安看到慕辭典闖進來,立刻放開了我,去和慕辭典進行搏斗……” “是不是在搏斗過程中,我當事人殺死了死者。”被告方律師插嘴。 辛早早看著被告律師。 “被告方律師請不要打斷目擊證人說話。” “對不起審判長。”被告律師道歉。 辛早早說,“是在搏斗過程中,殺死廖安的。” 被告律師暗自松了口氣。 觀眾席上的汪荃那一刻臉色也舒緩了很多。 她就是在賭,賭辛早早不會真的指控慕辭典,賭辛早早沒這個膽量在法庭上撒謊。 她很肯定,她兒子絕對不會隨便殺人,一定是正當防衛。 汪荃嘴角露出一絲得逞的笑容。 此刻被告席上的慕辭典,也這么看著辛早早。 看著她白凈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就這么很平靜的在闡述一個事實。 辛早早也感覺到一道視線,一道視線在她身上。 她忽視了。 她依然平靜的臉上,依然平靜的補充道,“但慕辭在死者已經暈過去之后,才拿起菜刀,殺死廖安的。” ------題外話------ 所以…… 慕辭典要坐牢。 你們覺得呢? 明天見。筆芯。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