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余娉不敢抬頭看明鏡高懸的牌匾,心中卻是既怒且恨。 她生在世外青丘,父母皆是狐仙,出生時便可化為人身,天資在青丘來說,也算是相當不錯。 雖貪戀人間繁華有趣,這幾年都在人間玩耍,可她也沒想過,有朝一日她居然要遵人間的規矩,受人家衙門的審問。 她乃世外仙姝,縱使在凡間犯了些許小錯,也不該在這凡塵俗世里受屈! 只能說形勢比人強,藥王莊背景深,囂張跋扈,勢壓青丘,為了阿爹阿娘,她只能委屈些。 “堂下所立,可是嫌犯余娉?” 余娉聽堂上開封府尹包拯,將張琪等女子遇害,陳蕓等女子被擄之事說了一遍,不禁有些心不在焉。 她自然知道,隨意殺人不好。 師父說過,她們這些小狐貍想要修成正果,是很難的事,如果在外面隨意殺害生靈,那這條路就會更難。 阿爹阿娘都叮嚀她,人在凡間,處處小心,不要被人欺負,也不要闖禍,她向來做得不壞,瞧藥王莊的那位少主救了她一回,她都屈尊降貴去給她當使女,一當便是三年,期間恭恭敬敬,沒有半分違逆。 這次她相中了小書生,的確是錯了,在青丘,她們也不能隨便搶別的狐貍的情人,真要搶,那是要打架的,碰見脾氣暴的狐貍,說不得要不死不休。 但藥王莊的少主不一樣啊。 三界六道誰不知,藥王莊少主玉英,其實只是個餌食,生來就是為了要喂龍的。 她,一個喂龍用的人,要情人何用? 自己還好心好意地想幫她的忙,為她尋些代替的物件,現在可好,藥王莊的仆從反而盯著她不放,真是好心沒好報! 她一邊走神,一邊聽堂下包府臺問話,把頭低更低些,依舊不發一語。 包拯略一皺眉,并不在姓名之類的問題上糾纏:“堂下,藥王莊歐陽雪義士,指證你為挖心案兇犯,你可有話說?更夫陳老大指你于十月初五,三更天從朔月客棧繡樓里撞破窗戶逃離,途中踢斷了陳老大的右腿,你可有話說?” 外面嘈雜聲四起,公堂之上,包拯目光威嚴,聲音肅穆中又帶著凜冽。 余娉心中并不在意凡人如何,此時竟也有些害怕,她閉上眼睛,小聲啜泣,卻是仍然不說話,面上凄楚,好像有許多委屈,許多難言之隱。 鄭宇頓時直起身高聲道:“這難道還不明顯?娉兒曾做過玉英的使女,她能說什么?她敢說什么?她能指證玉英不成?” “不得喧嘩。” 包拯蹙眉,略一沉吟,到底沒用刑。 雖然被東京城的老百姓們敬重,人人都道開封府尹包拯是青天,但他本人其實并不拒絕用刑。 只要對人體不會有無法恢復的傷害,他認為有時候用刑很有用,可是用刑也要分人,分事。 通常只有案情明朗,他已確定兇手是誰,只差一份口供,偏這兇犯是個步入棺材不掉淚的混賬時,他才會嘗試用刑。 顯然現在還不到時候。 案情越是重大,情況越是嚴重, 略一沉思,包拯便宣布退堂。 眾人退到了后堂,不等包府臺開口,公孫先生先苦笑道:“開封府衙役趕往陳留郊外,從山洞中救出陳蕓等四位女郎時,根本沒有見到兇犯,身為證人的歐陽義士到是言之鑿鑿,但他是藥王莊中人,采納他的證詞必須謹慎。” “依公孫策看,還是等此案關鍵人物,那位少主到場,再來審理為好。” 包拯頷首,隨即嘆了口氣,苦笑道:“只怕時間拖延太久,我等得,苦主等不得,我們那位陛下也等不得。” 公孫策也道:“而且還有不足一月就要過年。年前此案若還是無法了結,那我開封府上下恐怕都要吃掛落。” “從現有信息來看,藥王莊少主恐不是一般人,想要尋她,沒那么容易。” 包拯輕輕搖頭,“江湖中人多數桀驁不馴,藥王莊若真如諸般傳言中那般神秘,他們的少主恐怕不會喜歡和官府打交道,想將其請來,怕是要很費一番周折。”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