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三得三失-《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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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還是熊遠舉薦的,我總得給熊孝文留點兒面子不是么?最關鍵的,裴該不記得后世史書有記載陳頵其人了——其實有,《晉書》中與熊遠等人同傳——則賢愚未辨,哪有一上來就先擺架子的道理啊?
陳頵倒也不兜圈子,當即直言道:“卑愚之輩,何有以教大司馬之言哪?唯見大司馬行臺關中,忽忽數年,變更舊制,實有三得三失也,愿奉芹獻。”
裴該心說古人真喜歡玩兒“三”字——“哦?卿可先言有何三得?”
陳頵豎起一指道:“大司馬所得其一,不問門第,廣招人才……”
其實關中群僚,也不是全都不問門第而仕的,其中有不少都是舊日高門出身,甚至與裴氏有親眷關系,裴該皆錄用之。這一來是因為初起步的時候人才少,又良莠難辨,只能先緊著熟人用;二則高門子弟,尤其是舊日官僚,起碼比那些寒門士子經驗要來得豐富一些吧,授職任官,比較容易上手。
大司馬三軍當中,自然多是從卒伍中簡拔的寒門乃至庶民,主要行政官員則仍以高門世家為多。但即便如此,亦有徐渝、路德等在,且裴該還曾經打算任用郁翎來負責商部,則其用人不問門第,唯才是舉,已然可見端倪了。
至于更次一級的官吏,則多數通過上回考試而征得,其中的寒門庶族不在少數。
陳頵說了一通任人唯賢,不看出身的好處,隨即又豎起二指來:“所得其二,行臺制度,仿之朝廷,分部任事……”
原本的行臺,只是臨時機構而已,體系粗陋,職能殘缺,實話說很難統籌方面之政。裴該既更舊制,又新設十二部,職權明確析分,使得結構嚴謹,減少部門間推諉和扯皮的可能性,確實是讓陳延思擊節贊嘆的。
因為從漢代直到魏晉的臺省,與后世的尚書省不同,尚書仆射與諸尚書品秩相等,且諸尚書雖云分曹理事,其實職權相互交叉,很不明晰。好比后世的國務院,唯尚書令可比總理,仆射則是常務副總理,諸尚書都是副總理,雖然各有分管,卻還并不能算是各部委的首長。
只有確定國務院以下,是各部委,各有其主官,職權才能明析,責任才能分明。
陳頵說的第三條,是:“興文教,培育士人;定考試,選用官吏。”前七個字是普天下全都是認同的善舉,后七個字則符合陳延思個人的政治理想。
這所謂“三得”,句句搔在裴該的癢處,他不禁遍體通泰,若飲醇醪。但是隨即就說到“三失”了,陳頵道:“第一失,重工商。”
當時普遍認為,農業是國家第一要務,工商則只是末業而已——當然就社會發展水平來說,這是有一定道理的。裴該為了盡快恢復生產力,繁榮經濟,獎勵工商業,陳延思也認為并無不妥,但問題是——你不能把工商放到跟農業齊平的位置上來啊!
主要就是裴該解除了一系列對商賈、工匠的禁令,甚至于工、商之家,也能出仕為官——雖然就目前而言,多為小吏——這使陳延思很難接受。
陳頵道:“工匠習末業,若誠能造器械,有利于農,加以獎掖,還則罷了。商賈逐利,不知仁義,是故歷代皆限其服用、居宅,以使人咸知商為賤業,雖一時富有,但朝廷頒詔,頃刻間其家可破。
“今大司馬除其禁令,使商賈皆能著綾羅、居廣廈、食膏腴,甚至養賓客,則人必慕之,倘若皆風從為商,田土必荒,是大不利于國家也!”
這也是老生常談了,裴該在解除禁令之前,便曾經跟裴嶷等人就這個問題辯論過很久,對此早有應對之策。于是他笑笑說:“卿言商賈逐利而不知仁,我以為未必。如鄭之弦高,犒秦師而救國,彼乃不知仁義,且有害于國家么?”
陳頵反駁道:“敗穢之中,偶有芝蘭,不足為憑。”
裴該便道:“則若舍敗穢而不顧,即生芝蘭,其誰知之啊?我今唯用芝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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