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軍銜制度-《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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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阻止梁芬就韋忠之事繼續(xù)表態(tài),梁芬于是笑笑,退坐回列。但其他官員,仍有不少陸續(xù)站起身來,跟祖約舌戰(zhàn),搞得司馬鄴也拿不定主意,最后只好說:“且暫羈押,試探其心,可肯降否。”
他要真肯降順,正如梁司徒所言,可以當(dāng)成招攬人心的榜樣——當(dāng)然啦,朕絕不會重用這個叛徒!倘若他還是跟剛才一樣的德性,仍然心向平陽,那就只好殺了,想必群臣也不會再有怨言吧。
等到退朝之后,梁芬假意往尚書省一行,很自然地就跟李容肩并著肩,李仲思趁機壓低聲音說道:“司徒公何以不肯殺韋忠?須知殺韋忠,實乃大司馬之意也。”
梁芬聞言愣了一下,反問道:“若裴文約欲取韋忠性命,乃可自殺之,何必再押來洛陽?此非欲赦之意么?”
李容搖頭道:“非也。天下咸知,韋忠曾忤逆大司馬先公,則大司馬自殺之,恐人謗其假公事而報私怨,是乃押來洛陽獻俘,候天子發(fā)落。然而,若大司馬實無怨于韋忠,又何必露布作書,云‘棄母邦而附胡后,泯天理而從奸行’?司徒公細(xì)思,此非‘棄典禮而附賊后’之套語乎?則大司馬實深恨韋忠諷其先公,乃可知矣。”
梁芬這才恍然大悟道:“我老矣,竟不能識此……多虧仲思提醒,然而,今當(dāng)如何補救才好啊?”
李容答道:“適才陛前,我見荀、華二仆射,及太傅皆未有言,乃可暗示之大司馬心意,明日使三重臣皆請殺韋忠,則韋某自不可活了。”
梁芬頷首道:“如此,便勞煩仲思往說——且既是大司馬之意,不可使其好死。”
于是在李容的煽動下,第二天朝上再議此事,風(fēng)向瞬間就變了,不但太傅荀組、左仆射荀崧、右仆射華恒都明確表態(tài),應(yīng)當(dāng)處死韋忠,很多昨天還為韋忠求情的官員——比方說梁芬——也都緘口不言,不再硬頂。甚至于尚書梁允還提出來:“謀叛之罪,當(dāng)誅三族,今韋忠無族屬可誅,不逭之罪,及其一身——請論車裂!”
有人站起身來表示異議,說:“子高(孔穿)曾諫齊王,謂車裂是無道之刑也。尚書今請?zhí)熳榆嚵秧f忠,豈非誘君為桀紂么?!”
梁允的提議,自然是梁芬所授意的,他對此早已經(jīng)做足了功課,哪兒有那么容易就被駁倒啊,當(dāng)即從鼻孔里輕輕哼了一聲,反問道:“不知子高所諫,是哪位齊王?齊威王乎,宣王乎?抑或湣王乎?”
對方不能答,梁允就說了:“此言出自《孔叢子》,然而《漢書·藝文志》中不載其書,必乃偽托,偽托之言,豈可信之?”
梁允認(rèn)為《孔叢子》乃是偽書,并非孔子八世孫孔鮒所作——因為《漢書·藝文志》遍搜當(dāng)時各家著作,就壓根兒沒提過這個書名啊,而且整個兩漢,也沒見誰說起過、引用過。此書還是這些年突然間就冒出來的,首先宣揚其內(nèi)容的是“王學(xué)”鼻祖王肅,而王肅以偽造、篡改經(jīng)典知名,八成《孔叢子》的作者也正是這個王肅!
當(dāng)然啦,雖然很多人都懷疑這一點,但沒誰真敢宣之于口,因為王肅不僅僅是前朝的經(jīng)學(xué)大家,更要命他是司馬昭的岳父……但梁允雖然不敢指責(zé)王肅,卻也敢拍胸脯說:“這是本偽書,信不得!”
隨即他便轉(zhuǎn)向司馬鄴,手捧笏板說道:“國家正刑,唯大辟與絞,然而當(dāng)此時,胡寇肆虐、赤縣翻覆、先帝蒙塵、人心亂離,則非極刑不足以展示天威,震懾宵小!或以為支裂人體,過于慘痛,有干天和,且違圣人之教,臣乃請可從商鞅之例。”
商鞅就受過車裂之刑,不過史書上記載得很清楚,他是先被殺(是戰(zhàn)死還是處刑,則不分明),把尸體運回咸陽之后,才在市集上被車裂的。
車裂可以說是當(dāng)時最酷烈的死刑了,更超過腰斬(凌遲則尚未“發(fā)明”出來),但非國家正刑,自漢文帝減輕肉刑以來,沒有哪個朝代再會把這種酷刑明明白白寫入律書,實際執(zhí)行的次數(shù)也少之又少。因而就逐漸地產(chǎn)生出了認(rèn)識差誤,有人覺得,所謂“車裂”,乃是“車裂其尸”,而并不是拿生人去用五輛車給活活地扯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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