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十六章 清政府的首相公函-《漢兒不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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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過呂特手中的公文,揆一呼吸急促的看了起來。這份公函是用三種文字書寫的,一個是中國人常用的漢字,還有一個則是揆一從未見過的奇怪文字,很像蝌蚪,另一個自然是荷蘭國的文字。
呂特告訴揆一,這次談判,北.京的教士們出了很大力,若不是他們的翻譯,他甚至都不能和清朝的官員說上一句話。
清政府的相公函正如呂特所說,清政府不僅愿意和荷蘭國簽訂友好條約,還將臺灣賣給荷蘭國,除此以外還可以開放兩處口岸供荷蘭國通商之用,而這些,只需要荷蘭國賣給清政府一些戰船,并且幫助他們撤離在福建的清軍。當然,公函中隱諱表示,若荷蘭國能夠有力幫助福建的清軍擊退叛亂者,那么金廈便可以算做清政府對荷蘭國的友好表示,屆時將允許荷蘭國在金廈居住經商。
“看來,明朝的反抗者給清政府造成了很大的麻煩,要不然他們不會改變態度的。”
揆一對中國內6生的戰事并不太清楚,他缺乏這方面的情報,但從這份公函可以看出,被清軍攆到中國南方的明朝反抗軍肯定讓清政府受到了重大打擊。出售軍艦,揆一相信國內肯定是很高興的,幫助清軍打擊反抗軍,只要利益足夠,也未必不能。僅僅是清政府給出的利益,揆一認為國內是絕對會同意的。而這,是他揆一一手促成的,他很激動,也很自豪。
“如果我們能跟清政府達成協議,我揆一就是東方的開拓者,是西方世界第一個以和平條約得到東方土地的開拓者!”揆一的聲音很大,他刻意讓外面的人都聽到。
呂特連忙恭維道:“總督閣下的成就一定會被寫在荷蘭王國的史詩里!”
揆一擺擺手:“不,我揆一的名字將被載入世界文明史,因為這是史無前例的,是西方在東方史無前例的成果!”
“是的,總督閣下,您應當為之驕傲!”
“中校先生,有關條約的正式談判必須馬上開啟,你還要再去一次北.京,一定要把這次歷史性的談判準備好。噢,對了,這么大的事情,應該找個通事,談判措辭絕不能有誤。聽說東方人很擅長文字游戲,我們可不能讓他們蒙騙了。”
呂特笑了起來:“總督閣下,清朝是北方的韃靼人,可不是中國人。”
“他們現在就是中國人,中校,不要忘記,這幫韃靼人已經占領了中國。”揆一正色糾正了呂特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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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清朝和荷蘭合作攻打鄭軍取自史實,只不過在本書中的時間線稍有偏差。當時,清朝的條件便是永久讓出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