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差管理制度1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出差管理制度2
一、職責
1.業務員職責:
1.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1.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多退少補。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員每日必須將每日工作情況以《出差日報表》向自己直屬主管報告。
2.財務職責:
2.1嚴格按照管理規定核實《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并給予相應金額的旅差費,未按期結清借支款的按規定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2.2嚴格審核報銷發票等票據的時間、地區、金額等是否符合《差旅費預支申請表》中的信息。
2.3個人累加支借差旅費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基本工資金額。
二、管理制度
1.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區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3日以上(含3日)由部門領導核準,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出差時間的電話聯系相應審核人給予出差延時。除請示批準的出差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未被批準的出差時間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3出差報銷費用指出差期間的.交通費。其它費用均以補貼形式發放。超標自付,欠標不補。按出差地區補貼形式分為: 河南省內 元/每天(新鄉周邊地區除外);
河南省外 元/每天(A類城市;B類城市;C類城市。以該地區平均消費水平定補貼標準)。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1.5由公司及相關單位提供免費食宿安排的不得再報支當日補貼。
1.6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三、附件
1《出差申請單》
2《差旅費預支申請表》
3《差旅費報銷單》
關于業務員出差管理制度篇的補充說明
一、交通費用
1、公司所有員工出差,未經批準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交通開支憑票報銷,市內汽車票按實際報銷,有特殊事項的需要坐出租車的應在回公司之后書面說明情況或有實際事例,否則不予報銷。
2、特殊事由出差可視情況決定,批準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開支憑票報銷。
二、吃飯、住宿標準
1、銷售片區租有房子,每天飲食補50元;無租房的,連吃帶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實際票據報銷。
三、臨時短途出差
當天去當天回的一般業務,新鄉市8元/天午餐補助;鄭州、洛陽、安陽、開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鄉市在內安裝調試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電話費
1、業務員的手機電話費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機上,年底結算到各人費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員,按出差一天補助3元核定,特殊情況按實際費用經批準后報銷。
出差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1.3本制度涉及審核批準的事項中,權責部門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2、出差規定:
2.1 出差期間城市交通費給予交通補貼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 乘坐出租車的需權責部門核準可乘坐出租車。(副總經理以上除外)。
2.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自備車出行,出差前須由辦公室審核批準并做好車輛出入記錄,司機做好油耗登記。
2.4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出差行程、事情進展情況,應每天向直接領導匯報一次,接收匯報領導需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費憑乘車發票
2.6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以火車、公共汽車為原則,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車輛、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7經同意使用自備車輛出差者,按《差旅費標準》予以補貼油費,過路費按實報銷;
3、出差審核程序
3.1出差人員應提前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審批單》,(駐外銷售人員需以短信或網絡社交工具申請)。并按核準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3.2副總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電話、郵件報請核準);
3.3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管總經理審核;超3日由總經理批準。
3.4其他人員出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超過3日則分管總經理批準,超過5日以上則總經理批準(安裝員工除外)。
3.5公司權責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3.6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主管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審批手續的,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8出差員工(副總以下)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備案(特除情況須以通訊或網絡等社交工具報辦公室備案)。
3.9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責部門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確實后批準給付出差旅費。
4.1出差時間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車時間滿6小時以上的按1天計算;
4.2出差往返乘車時間不滿6小時的按半天計算;
4.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2小時為準。
4.6出差費用標準:依《差旅費用標準》、《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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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5.1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5.1.1出差人員借支備用金程序, 填寫《借款單》→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財務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公司備用金的借支,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5.1.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5.2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5.2.1根據出差路途的遠近,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者且乘坐火車或輪船時間超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輪船二等艙。
5.2.2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5.2.3招待費用額度一律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執行。
5.2.4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5.2.5出差當日往返的不得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需請示)。
5.2.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5.2.7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單位批準并由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或計加班。
5.3核銷程序
5.3.1 出差人員應保管好所有支出憑證,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5.3.2 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程序,填寫《出差報銷單》及《出差審批表》→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辦公室審核實際出差天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
5.3.3 出差人員報銷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填
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5.3.4 各部門主管對本部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時,必須對出差路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點、出差時間計算是否符合本規定進行嚴格審核。
5.3.5 財務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權責單位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財務部門對不符合本規定支付標準和有關違背財務管理規定的費用應拒絕給予報銷(總經理批準除外);。
5.3.6涉及超出規定時間且未獲得延期批準進行費用報銷的,超出規定時間部分的費用按照標準的5折支付;
5.3.7多人出差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5.3.8《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5.3.9 出差按事情的緩急,路程的遠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財務報銷制度,超標準需經上級領導批準。如有訂票費應索取正式發票。
5.3.10借取備用金的出差人員返回后既不辦理報銷手續又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部門可以從其工資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備用金。備用金的借取,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6、 客戶現場的安全
6.1 遵守所到處的安全規程,不要擅自操作對方的設備;
6.2 檢修設備盡可能斷電再操作,特殊情況需帶電檢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3 檢修完成應讓客戶簽字確認。
7、其它注意事項
7.1 應確保手機始終處于暢通狀態,特殊情況除外(如:乘飛機,進入地下室檢修設備
等)。但收到訊息應立即回電。
7.2 出差途中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不要將行李物品交給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 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說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加強錢物保管。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文件、錢包、身份證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貴重背包做到包不離身,置于視線可及之處;貴重錢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7.4 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出差途中時刻謹記:便宜莫貪,熱鬧不看,任何與已無關的事不參與。
7.5 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7.6 無論乘座何種交通工具出差,請隨身攜帶身份證。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8.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8.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9、附表
9.1出差審批單
出差管理制度4
總則:為了規范業務人員日常出差行為,加強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業務人員出差類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時應憑《出差申請表》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憑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
2、業務人員出差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銷售內勤(行政人員)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等內容予以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期間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出差后可以申請調休;
5、出差后每天通過電子郵件或者短信、電話形式向部門主管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安排。
五、出差費用規定:
出差費用規定以時間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為六個月,時間為20xx.3.1——20xx.7.31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特殊情況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及報銷。 2、乘火車時間低于5小時不得乘坐硬臥。 3、 出差補貼(見附表):
4、電話補助:公司給每位業務人員配備手機、電話卡,電話費100元/月/人,超出部分自付
5、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動車,飛機需經特別申請同意后方可乘坐。 6、出差人員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過5000元,經理以上級別不超過10000元,若出差途中費用不夠可以自行墊付,待回公司后報銷結算。
7、上一次出差回來后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準再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8、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后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10、業務人員公出午餐補助15元/天,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市內交通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付)
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自20xx年8月1日開始
1、業務人員只從公司領取基本工資。
2、業務人員出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一律由個人承擔。
3、業務人員出差前可以從公司借支差旅費,達成訂單后,所發生的差旅費及本規定第七項規定的業務招待費一律從其訂單的提成中扣除。
六、業務人員的.提成辦法
1、在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業務人員的提成為實際回款額的5% 2、在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業務人員的提成為實際回款額的15% 3、上述提成均指稅前提成,實際領取時,必須扣除應該繳納的稅款。
注:業務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內隨時提出申請按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的方案執行。
七、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及禮品費(填寫報銷憑證需要正式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并注明項目名稱否
則不予報銷)。 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八、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分權與集權相結合,規范用款及核銷審批程序,及時清帳減少資金占用。
1.業務人員借款首先必須按照借款單上的內容正確填寫借款單,填好后由部門主管簽字,經營銷總監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2.財務部要根據借款人對應的個人帳戶余額情況并對照借款控制額度確定是否可以辦理借款,否則有權可以拒付,并向相關部門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況有總經理決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費報銷首先按照財務部門的報銷要求粘貼報銷憑證,交部門主管確認簽字,經過營銷總監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銷。
九、手機號管理
1.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2.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十、業務人員的自覺性:
1.業務人員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須有明確的目的性,要把工作落到實處,部門主管將不定期跟蹤監督其出差工作情況,將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2.出差人員出差后須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一、業務人員晉升通道
業務員→業務主管→業務經理→部門主管→營銷總監 附表:
出差補貼費用表
出差管理制度5
一、審批程序
1. 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并按事假處理。
2. 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后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 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準借支。
二、乘車規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 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 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后及時說明。
4. 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準。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后安排并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出差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 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出差管理制度7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對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2章 出差審批權限
第3條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予以核定。
第4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以往返的,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3日內的由部門經理核準,3日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5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火車作為交通工具。
2?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3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6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
第7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因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 3?借款要及時清還,員工須在公務結束后7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 第8條 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4章 差旅管理 第9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員工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
員工出差申請表
2?將“出差申請表”送行政人事部留存,作為記錄考勤之依據。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時,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后應立即返回公司,并于7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后,必須于5日內向主管匯報工作,并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6?出差結束后,應于5日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報銷費用。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對員工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10條 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
差旅費用標準及審批表
員工出差補貼報銷標準
注:不按上表規定而超出報銷標準時員工必須提交書面說明,寫明理由,經總經理簽字后方予報銷,否則由報銷人自己承擔。
第11條 出差補貼標準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8:30前出發、17:3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采取“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給予3天的出差補貼;如果員工能提供9日8:30前出發、12日17:30后離開出差地的.相關證明,則可給予4天的出差補貼。
3?出差補貼的標準根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如果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招待,一律不予發放出差補貼;如果出差期間發生了已經批準的招待費,招待期間不發放相應的餐費補貼。
5?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的另計。 第12條 不享用出差補貼的情況
1?員工赴外受訓考察等,其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 第5章 附則
第13條 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差旅費可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14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15條 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可隨物價的變動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16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 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 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4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 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 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則
第13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出差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 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行政部據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見行政出差申請表)。
(2) 將出差申請表送人力資源部留存、記錄考勤。
(3)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 員工出差完畢后應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內(含出差回來當天)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 員工出差后,必須每日下午4點前向主管匯報工作,并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6) 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
(7) 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員出差,按以上規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別兩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個房間,以節省差旅費開支。
業務人員施工監理期間每日補住50元,電話補助10元。
出差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公司行政、財務部、市場部等中層管理人員出差,住宿費憑票據報銷,標準按以上各級別標準報銷。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到地市級、縣市級地區出差,當日完成工作能夠返回的分別綜合補助50元,能夠當天返回的,須當天返回,特殊情況需相關領導批準。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參加公司的參展(培訓)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由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無任何安排情況,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一條 出差補貼標準
(1) 員工在出差當天的9:00前出發、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 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采取“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號出差12號返回者,給予3天的出差補貼;
(3) 出差補貼的標準根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屬業務特殊范疇。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將扣除住宿補貼。
第十三條 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審批單、出差審批單
表2、出差報告單
出差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規范出差人員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著“勵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出差制度》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當日無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差人員的統一管理。
1.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上(含)出差人員的審批;
2.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下出差人員的審批。
3.財務部負責經批準后的出差費用預付與報銷結算。
四、出差申請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也可以計劃形式提出),說明出差事項、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長(含)以上人員的出差由總經理審核批準,部長以下人員的出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審核批準,簽字后的《員工出差申請單》交辦綜合管理部備存。
3.因時間緊急,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者,應由先口頭報告出差審批領導,出差返回公司后補辦申請手續。
五、出差費用領報規則
1.差旅費申領
1)出差人員須于出差前1天,預算差旅所需費用,填寫借款憑證。
2)交總經理簽字,財務經理核實。
3)到出納處借款。
2.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人員返回后一星期內必須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2)報銷時須將有關單據在《憑證粘貼簽》上粘貼齊備,并在每張單據的背面注明消費事項。
3)交部門主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
4)財務部審核后,到納處報銷。
3.有預支差旅費而逾期未報銷者,出納有權催促,逾一個工資期者,出納應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支之差旅費。
4.出差期間由本公司或有關單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費或住宿費;出差者不得再申報相應費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差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六、差旅費計算標準
1.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實銷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費用采取限額控制,伙食費補貼采取包干制,市區交通費報銷為: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以坐出租車憑票報銷,一般人員只能坐公交車憑票報銷。
2.部門副經理(含)以下人員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臥、客車、輪船為主,嚴格控制軟臥和高等客倉,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乘坐飛機。800公里或(8小時)以上乘火車者享受硬臥,不坐硬臥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車票全額的50%的額外補貼,800公里(8小時)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示,方可執行
3.招待客戶所發生各項費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須事先征得分管副總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招待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須事先征得總經理的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
4.差旅費按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車間班組長)、部長(包括車間主任、廠長、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三個級別標準申領,凡與高階層人員一同出差者,差旅費可參照高階層人員標準申領。
5.出差人員所達目的地的車費、住宿費、市區交通費在標準與要求范圍內憑正規票據實報實銷,超過標準部分自負;伙食費補貼按標準包干報銷。
城市級別 階層 沿海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 地市級城市
縣(區)級城市
伙食費 住宿費
伙食費 住宿費
伙食費 住宿費
注:(1)沿海特區指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寧波、溫州、大連、青島。(2)出差打的費用按實際情況可予報銷。
七、當日往返出差費用計算標準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
2.當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費用按票據實報實銷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時間可報誤餐費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參加培訓、學習、支援等公務的員工,按照30元/天的標準報銷工作餐費。但若其費用已由公司或有關單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請報銷。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時,一律以公交車代步,不得乘計程車,否則費用自理。除非特殊情況,但要經部長查實,經總經理特批。
5.如果兩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盡量節約開支。
八、出差承包費日期計算標準
1.差旅承包費按實際出差日數申報,從本地出發上午12點以前離開按一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離開按半天計算,返回本地中午12點以前到達按半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到達按一天計算。
2.出差的路線和時間如果與申請路線和時間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告訴部門主管,否則繞道產生的費用和時間不予計算。
九、出差外勤紀律
1.員工出差應本著節約原則,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職業素質,與客戶約見、商談準備充分,秉公辦事,不得徇私、受賄、索賄、謀取私利,違者按章從嚴處罰。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條例,并潔身自愛,違法者后果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3.員工出差在外,行事應謹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災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七、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出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別狀況下采納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別狀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狀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需在報銷時注明緣由,該部分交通費伴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依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別狀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別狀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款待餐報銷時,參加款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支配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省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賜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擔當。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款待餐報銷時,參加款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別狀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準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值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動身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
出差動身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別緣由不來公司的必需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
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別緣由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覺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肯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留意平安,不從事危急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反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出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狀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打算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來回,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別狀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掌握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方案、月方案,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方案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方案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準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值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管理制度13
為統一規范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1條:總則
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屬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2條:出差類型: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⑴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總經理核準按遠途出差辦理。
⑶當日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⑴遠程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遠途出差在其區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達目的地的,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或自行承擔費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予以適當補貼油費,不再另外報銷交通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共交通工具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3條:出差簽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應提前2-5日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核決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2、分公司經理/總部部門經理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郵件報請核準);
3、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審批;
4、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總部業務人員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單位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并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綜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及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綜合管理部或所屬分公司考勤執行人處辦理考勤登記。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其調查確實后批準另給付出差旅費。
第4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核算: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后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后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
交通費用
油費補貼
住宿標準
(雙人標間)
出差補貼
公共交通
飛機:經濟艙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
實支
實支
實支
80元/天
實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門主管
實支
實支
實支
40元/天
2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
實支
實支
實支
30元/天
10元/天
備注: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均為交通費用或油費補貼以外的補貼項目;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第5條: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為核準金額的80%。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㈠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2、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準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按3折給付,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準后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7、若出差應報銷住宿費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的50%支付。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總經理批準并由綜合管理部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㈡核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后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
⑴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后,依財務單位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⑵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A:分公司/部門經理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公司總經理核準;
B: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分公司經理核準;
C: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所屬單位經理/部門主管核準;
2、財務部復核程序
⑴財務部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主管領導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
⑵經其復核確認后,予以辦理涉及人員的出差費用報銷事項;
⑶對于出差費用的超標部分不得報銷;
⑷涉及超出規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標準的60%支付;
3、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支出、報銷說明:
⑴出差小組中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⑵《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⑶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中,如有公司不予報銷項的支出額,由出差人員(除董事長、總經理外)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攤;
4、凡隨同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的所有員工,其出差補貼只能享受其標準的50%;
5、所有員工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分列入項目成本;
6、借款及報銷原則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11.1頒布)。
出差管理制度14
一、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使公司出差人員在費用開支時清楚化、合理化和規范化,并做到報銷時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以及加強公司差旅費用管理,統一報銷標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市出差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開展業務人員
1、出差定義:指外出本市(濟寧)的'地區進行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活動 2、出差審批:部門負責人在決定派遣人員出差前,嚴格評估出差的必要性,出差前要先填《公出單》。
3、出差人員當日填寫《銷售人員業務報表》,以及提報次日的行程記錄等相關信息,并填寫《出差計劃表》
三、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借據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借支總額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后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并結清余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于當月工資中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外情況,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五、銷售人員出差差旅費,應據實提供收據、發票,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六、出差補助標準: 餐費:15元/天,車費實報實銷
七、報銷范圍
1、交通費用:一般情況下以實際工作需要去的目的地,需乘坐公共交通汽車,出差回公司后應及時整理報銷憑據,并填寫報銷清單,經部門經理核查后報總經理審批,然后交財務報銷。
2、報銷時要上交《業務員出差客戶登記表》否則不給予報銷。 3、出差后下午4:30之前需返回公司,否則記半天曠工處理。 本制度自公布日起執行
說明:申請表應于出差前交于上級領導批準后內勤部備案
出差計劃申請表
姓名: 職務: 部門: 工號
出差地址:
費用預算:
日 期:
銷售人員工作周報
姓名: 區域: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六章附 則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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