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共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匯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3、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4、火災爆炸;
5、中毒、中暑;
6、車輛傷害;
7、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系、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為確保經營活動安全,確保人民生命和超市財產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對異常情況能夠迅速有序、有效地進行搶救,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結合超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成立固安明珠超市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超市安全事故的組織和指揮工作。
(一) 指揮部職責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由指揮部決策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演練,調動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預案直到發出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信號。
(二)指揮職責
組織指揮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成員職責
1、安全事故報告員
負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搶救工作的聯絡,協助單位做好事故的報警情況和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做好事故報告工作。
負責通知公安局,做好事故狀態下的滅火、人員搶救、搶險和現場情況的處置,必要時協助公安部門組織安全警戒,做好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通知120組織醫療救援隊伍,對事故現場受害人員的救護、住院聯絡和護送工作。
3、通知119,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滅火工作;通知環衛局對現場空氣質量及有害物質進行檢測,對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關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四)預案要點
1、全體員工都要懂得和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識和技能,會報警、熟悉干粉滅火器、消防栓、報警按鈕的配置情況,并能正確使用。
2、清楚自己所在義務消防分隊的分工,服從指揮調動,一旦發生火情,能迅速按分工和指揮員要求投入到撲救火災的各項工作中去。
3、預案指揮員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對人員分工做出調整,確保每項工作都有人負責,避免顧此失彼。全體員工都必須無條件服從貨場指揮員的調動。
4、滅火組要根據火情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等待援兵。注意事項:滅火前,要先切斷電源,并做好易燃的易爆品的隔離。
5、報警組發現火情后要用最快速度將火情報告給周圍人員、單位領導、保衛人員、公安消防隊,報警時要講清起火詳細地點、樓層、燃燒物質種類、燃燒情況、有無被困人員和易燃易爆物品、報警人姓名、電話,并安排專人迎候消防車的到來。
6、搶救組負責疏散現場人員,指揮引導其以最快的速度通過安全通道脫離火場,到達安全地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進行物資的'搶救。在疏導過程中,要告知群眾正確防護知識,防止混亂,搶救出的財務要派專人看管,防止哄搶。
(五)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本預案終止實施后,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現場清理、員工和群眾安置、隱患整改等,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影響,恢復正常經營秩序。
2、獎勵:出色完成安全生產事故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對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有其他特殊貢獻的人員,經查證核實的,要予以表彰和獎勵。
3、責任追究: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臨陣脫逃的;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經查證核實要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確保轄區人民群眾能夠擁有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環境,提高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力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應急處理力量,加大重大事故發生時準時處理應急力量的訓練,準時解決、處理好轄區內發生的重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預案范圍
預案范圍包括火災、交通、建筑、生產經營、食品衛生、環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組織領導
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黨委秘書、副鄉長軍同志任組長,財政所、派出所、企業辦、工商所、司法所、衛生院、網通支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企業辦。
四、事故緊急處置
(1)指揮組:主要任務是負責討論、擬定現場緊急處置、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事故處理組:主要任務是依據指揮組擬定的方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報請指揮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事故處理組工作。
(3)醫療搶救組:由鄉衛生院牽頭,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做好突發性公共大事發生后的'醫療搶救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突發性公共大事的防范和應急救援物資、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5)通訊聯絡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理中各個小組之間以及對外的通訊聯絡保障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為預防我局可能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人員安全;為積極策應和協助沿江鄉鎮發生安全事故及在我局范圍內安全事故的'搶救及協調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群眾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局職工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局機關所有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局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進行指揮;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及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②做好現場傷員處理并向醫院要求,做好搶救準備;
③向上級報告;
④向基層單位發出指令。
坐鎮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具體姓名、家庭地址;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其他
1、發生事故后,組長應及時向總指揮(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局應急領導小組將上報有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處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布,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酒店客房、商務樓租賃單位、辦公區域、公眾場所及區域、員工更衣室及宿舍、停車場內的車輛,一旦發生房門被撬、車窗被砸、車門被撬、客人報稱財物被盜時,立即進入應急處理程序。
一、報警
發現人應就近用電話通知安保部監控室(內線xxx、外線xxx),講清盜竊案件發生的地點、區域、樓層房號。基本狀況。報警人的部門(或單位)、姓名(或工號)。保護現場,不準客人或其他人員進入現場。
二、處理程序
監控員接到報警后:(1)立即通知安保部主管或領班趕赴現場,保護現場。主管或領班趕到現場后,嚴禁客人或其他人員進入現場。(2)立即通知安保部經理、大堂副理(夜間通知值班經理趕赴現場)。如案件發生在客房,大堂副理應馬上就近安排房間安頓客人,做好安撫工作。安保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了解基本案件后,立即向總經理或總支書記報告。(3)總經理或總支書記到達現場后,視情況立即作出向長航公安局治安大隊或刑偵大隊報警的決定。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安保部配合公安人員工作,有關部門按總經理或總支書記指令做好善后工作。
三、防范措施
安保部:l、大堂崗密切注視、仔細觀察大堂內各種人員的動向,發現可疑情況,立即通知領班與大堂副理前去查看。
2、員工崗對從后門進入的非酒店工作人員,一律進行盤查,密切注視停車場內的情況,發現可疑情況立即通知領班前去查看。
3、領班巡查時,注意觀察各區域的異常情況和發現可疑人員。
4、如發現犯罪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圍堵,將其抓獲。
前廳部:
1、大堂副理注意觀察大堂內各種人員的動向,發現可疑情況立即通知監控室或安保部。
2、前臺接待員、收銀員注視觀察接待區域各種人的動向,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向大堂副理報告。
客房部:樓層領班、服務員注意觀察本區域內的異常情況或發現可疑人員;聽到異常響聲,應立即前
補充回答:
往查看;發現可疑情況迅速通知監控室實施監控。
餐飲部:為客人服務的同時注意觀察可疑人員的異常動向,一旦發現立即通知監控室。安保部領班迅速前去查看。
火勢走向?
(2) 火源是什么?是電起火還是其他原因?
(3) 火場的`詳細情況,有無人員被困?有無貴重物品?
補充回答:
四、滅火指揮
調查小組確認火情后,應立即通知總機值班員報告總經理。總經理在察看現場后,迅速成立滅火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指揮部由總經理、總支書記、副總經理、安保部、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以及桑拿部經理組成。指揮部設在監控室。
酒店內一切人員,包括桑拿部全體人員必須服從滅火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
滅火指揮部的職責
l、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及時召集組織力量,布置救人,搶救物質,供水、排煙、滅火等任務,并檢查執行情況。
2、視火勢大小,迅速做出是否通知消防隊的決定。
3、視火情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并組織實施。
4、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或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5、密切注意酒店內的一切情況,穩定客人情緒,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五、有關部門的任務
A、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1、聽到報警后,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趕赴現場,等候命令。
2、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B、安保部的任務
1、主管攜帶對講機趕赴現場,隨時將火情反饋給監控室值班員。
2、大堂崗位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視可疑情況,防止治安案件發生。
3、員工崗及時清理酒店周圍的通道,為保證消防車接近大樓作好準備。
4、監控員要密切注視火災現場及其他區域的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
5、指派義務消防隊員迎接消防員的到來,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災現場及滅火指揮部的位置。
6、指派義務消防員在桑拿部上一層及四周擔任警戒工作。
補充回答:
7、指派義務消防員協同安保員加強警戒巡邏,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進行破壞活動。
C、工程部的任務
1、指派一名技工攜帶對講機迅速進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啟動、關閉消防泵,保證消防用水正常供應。
2、派電工控制火災部位的電源,并設法解決現場必需的照明。
3、采取排煙措施,視火情關閉所有電閘。
D、客房部的任務
1、客房部經理及時趕赴現場,及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2、客房部領班應趕到洗衣房,迅速準備足夠的濕毛巾,以備滅火人員急用。
3、其他人員待命,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六、組織疏散
如無法控制火勢,迅速組織疏散,以免遭受重大傷亡。
1、如消防隊領導或火場臨時指揮部認為火勢不可控制,二次報警后,指揮部應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二次報警后,立即利用廣播將錄制好的中,主要內容是要求客人聽從指揮,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從最近的疏散通道撤離大樓以及不要乘坐電梯。
3、疏散客人時,應由上往下逐一房間搜尋,迅速檢查房內有無客人,檢查完畢后,掛出“房內無人”的牌子方可離去。
4、客人已經撤離火災區域,必須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災區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5、人員撤離后,安保部、客房部經理或主管應對客房再次檢查一遍。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7
今年6月份的第三個星期(6月17至23日)為應急預案演練周。為進一步增強全體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東平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認真組織開展20xx年安全生產月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的通知》(東安辦字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特制訂本活動方案。
一、活動目的
全面檢驗和考核各學校應急預案的實效性和科學性,以及我縣學校應急救援隊伍技術和戰術水平,進一步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和隊伍建設;增強廣大師生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鍛煉和提高應急突發安全事故時自我保護和救援能力。
二、活動時間及地點
“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時間定于 6月17日至6月23日,各學校根據各自實際,自行選擇其中一個時段,在本校適當地點組織開展安全應急預案演練。
三、活動內容
(一)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結合社會實踐活動和主題教育活動,利用班、團、隊、校會、升國旗儀式、專題講座等方式,在板報欄、宣傳欄等公共宣傳平臺內刊寫有關地震科普、消防安全、防汛、防雷電、防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逃生自救知識,懸掛宣傳標語,開展宣傳咨詢,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對學生、教職員工全面開展安全教育,讓廣大師生了解應急預案的內容、響應程序、避險路線和避險地域,掌握應急救援常識和自救互救技能,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二)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各學校要對制定的安全應急預案,針對易發事故的薄弱環節,組織開展以地震逃生、火災逃生、食物中毒、傳染病防控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各校開展應急演練周活動要把握“五個一”要素,即:“上一堂應急常識課、查一次應急值班情況、查一次應急設施情況、組織一次應急宣傳演講、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三)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各校要通過應急演練活動,查找應急預案各環節可能存在的不足,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進一步充實應急救援隊伍和裝備器材,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活動要求
(一)明確責任,制定方案。各校要結合校及相關區域的特點,認真研究制定活動方案,各校要嚴密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演練工作安全。參加演練的人員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對演練過程中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時間和地段要制定詳細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出現人員傷亡事故。演練結束,要將20xx年“應急預案演練周”實施方案報縣教育局安監科。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本次演練周活動要結合校園安全,廣泛宣傳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理念、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常識和應急逃生、避險、救援知識,提升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為我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三)加強督查,認真總結。各學校要認真總結安全應急演練的實戰經驗,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和演練方案。同時,要做好演練過程中各環節的記錄,包括演練計劃、方案、總結、圖片的收集,完善演練工作檔案資料。演練活動結束后,各單位要認真做好總結評估工作,并將應急演練評估總結報告以郵件附件形式于6月23前報縣教育局安監科。縣教育局將把各校開展活動的情況(方案制定實施、總結材料)作為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據。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8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占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農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農業領域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目的。規范我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轄區內農業領域(種植業、畜牧業、農墾漁業、種業、農機領域等)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嚴格制度,分級負責。嚴格執行農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報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實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管理、及時上報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
(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做好一線排查,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
(四)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充分發揮專家作用,采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處置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第二章組織體系
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縣、企三級應急組織組成。
第五條市級應急組織。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應急組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技術組,領導小組由局長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技術組由縣(市、區)及鄉鎮技術骨干組成,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急組織。涉農領域企業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后處置工作。
第三章預防機制
第八條健全預防機制。
(一)建立政府領導指揮、企業應急預防、專業隊伍救援、社會參與救援的應急預防控制機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電話,依托企業、鄉鎮站(所)等一線單位,建立覆蓋面廣、響應迅速、救援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三)建立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通過制作板報和發放安全掛圖或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安全責任主體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在糞污儲存池、沉淀池、沼氣池等周邊設立警示牌、護欄或加蓋防護板,防止人畜誤入。對有機肥加工等場所要制定并嚴格執行機械操作規程,防止人員受傷。對沼氣池等有限空間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預警行動。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行動。
第十條信息報告預防、預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按規定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處置。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保障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農業領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并按有關規定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未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應妥善處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報。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赴事故現場處置,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部門啟動預案實施救援。
第十三條現場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評估,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依據。
第十四條善后處理。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
第十五條應急保障
(一)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市、縣、企三級應急救援組織,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形成市、縣、企三級應急預案體系。
(二)根據農業領域安全事故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工人的培訓和后期管理人員的配置,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組織應急預防避險、避災減災、自救互救常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應急人員培訓。
第十六條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小組對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按有關規定上報。總結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處理結果、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責任的;瞞報、遲報事故信息,影響事故應急救援的;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們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太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正常實施,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
1.3 事故分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建和擴建活動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含失蹤)、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Ⅳ級(一般)事故。
1.3.1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Ⅰ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國務院責成交通運輸部組織處置的事故。
1.3.2 Ⅱ級(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Ⅱ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省政府責成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處置的事故。
1.3.3 Ⅲ級(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事故(以下簡稱Ⅲ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1.3.4 Ⅳ級(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事故(以下簡稱Ⅳ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同時符合本條規定的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Ⅱ級、Ⅲ級和Ⅳ級事故分類情形進行細化補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除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外)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支持處置的Ⅰ級以下事故的應對工作。自然災害導致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以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預防為主。
應急管理工作應當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為出發點,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督促項目參建單位依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能力。
(2)以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屬地為主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積極參與事故救援。項目參建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先期自救互救,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3)協調聯動、快速反應。
按照協同、快速、高效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應急資源調查,加強專業技術力量儲備,與當地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協作,建立協調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預案體系
(1)國家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部門預案或本預案)。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和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
(2)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地方預案)。地方預案是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本預案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及時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分別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實施。其中,省級預案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處置,以及省級人民政府責成處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縣級、市級預案的適用范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確定。
(3)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項目預案)。項目預案是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或施工等參建單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本層級預案包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本預案和地方預案的總體要求,建設單位根據建設條件、自然環境、工程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制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根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結合施工工藝、地質、水文和氣候等實際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
(4)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組織體系
2.1 應急組織體系構成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級(交通運輸部)、地方級(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級(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三級應急組織機構構成。
2.2 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機構
2.2.1 機構構成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Ⅰ級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我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指揮機構。
2.2.2 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任組長,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在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下開展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終止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2)按規定組織或配合國務院實施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議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制度及安排;應急響應期間,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召開后續工作會議;
(4)根據國務院要求或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5)當事故應急工作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協調相應的應急行動;
(6)研究決定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3 應急日常機構
部安質司作為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日常機構,具體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應急狀態下應急響應的主要職責:
(1)接收、匯總事故信息,起草有關事故情況報告,提出相關應急處置建議;
(2)傳達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
(3)向部應急辦提出需要其他應急協作部門支持的建議;
(4)研究提出赴現場督導的技術專家人選;
(5)與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溝通,確認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
(6)與部應急辦保持溝通,確認上報的事故信息;
(7)承辦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后的主要工作:
(1)評估應急處置方案、措施及效果,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預案體系、組織體系、應急機制及應急聯動等方面進行系統性評估,提出完善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向領導小組提交評估報告;(2)參與事故調查,側重分析技術層面原因。
2.2.4 部內有關單位職責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部安質司負責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部應急辦(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職責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撈局等視情況參與。
2.2.5 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視事故情況決定成立,由部安質司負責聯絡。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領導小組批準成立,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Ⅱ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帶隊;Ⅱ級以下事故現場工作組經分管副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分管負責人帶隊。現場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派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當國務院統一組建現場工作機構時,部應當派出相應級別的人員參加。
現場工作組職責:
(1)傳達部應急工作要求,及時向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主動與地方政府組成的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指揮機構聯系和會商;
(3)根據現場所了解的情況,研究事故救援技術和處置方法,提供相應的技術咨詢意見;
(4)必要時向部請求調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5)從專業角度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分析材料;
(6)承辦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6 專家組
專家組依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請或根據部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質司提出建議。專家組由公路水運工程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參加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2.3 地方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
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分別組建本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明確相關崗位職責,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事故級別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本級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救援協作機制。
2.4 項目級應急組織機構
項目建設單位應設立應急組織機構,協調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的應急資源,按規定及時向交通、安監等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組織相鄰合同段之間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5 協同工作機制
2.5.1 工作聯絡
交通運輸部建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絡員制度,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協同工作機制,部安質司負責聯絡。
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關司局應分別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定廳級、處級各一名本地區應急聯絡員。應急聯絡員在應急響應期間,須保持聯絡暢通。
2.5.2 響應聯動
各層級預案在組織體系、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預案管理等方面應協調一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當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啟動響應時,下級應急組織機構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形成行業聯動。
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應與屬地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預案相銜接。同一個項目相鄰或鄰近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應體現預警信息共享、應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應急協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本地區安監、公安、國土、環保、水利、衛生、消防、氣象、地震、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逐步建立完善應急會商機制;當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發生后,主動協調上述相關部門給予支持配合。
根據地方政府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部應急辦牽頭協調武警交通部隊、中央企業等專業或兼職救援隊伍。救援隊伍抵達事故現場后,應接受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調遣。
3. 預防與預警
3.1 預防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對氣象、海洋、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關程序發布預警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警信息來源
預警信息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上報的信息;
(2)氣象、海洋、水利、國土、安監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橙色及以上級別的天氣、海況、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3)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4)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的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
3.3 預防工作
3.3.1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了解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重大風險、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情況,對接收到的各類預警信息要及時轉發,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轄區內重點工程項目的辦公場所、駐地環境、施工現場等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報備,提前采取排險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時撤離可能涉險的人員、船機設備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接收自然災害類預警信息,通過網絡、短消息等多種方式及時轉發橙色及以上級別的預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工作。
3.3.2 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
項目參建單位均應指定專人接收預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應急布置和項目級應急預案,提前做好各項事故預防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牽頭組織整個項目的事故預防工作,督促、指導項目其他參建單位按照職責做好各自的預防工作。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事故發生規律,有效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預控,認真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并組織專項治理,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措施。
3.4 項目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
項目預警信息由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預警信息或本級實際情況發布和解除。建設單位向施工合同段發布的項目預警信息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起始時間、預警級別、影響范圍、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警示事項、從業人員自防自救措施、發布單位等。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原則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Ⅰ級應急響應,并立即以《交通運輸部值班信息》的形式,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2.2款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Ⅱ、Ⅲ、Ⅳ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視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內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派出現場工作組或者有關專家給予指導,協調事發地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等。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并細化響應等級及應急響應措施。
對于Ⅰ、Ⅱ級生產安全事故,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響應級別不能低于上級部門的應急響應級別。
4.2 事故信息報送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施工單位應立即向項目建設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聯絡員或值班部門接報事故后,應當立即口頭或短信報告部安質司應急聯絡員或部安質司責任處室相關人員,并按照《交通運輸行業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在1小時內將信息上報至部安質司,其中Ⅰ、Ⅱ級事故還應按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的要求上報部應急辦,并及時續報相關情況。
4.3 應急響應程序
4.3.1 Ⅰ級應急響應
(1)發生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Ⅰ級應急響應,同時成立領導小組。
(2)部安質司負責籌備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擬定應急響應期間的指揮協調、會商制度,提出派駐現場工作組、專家組建議,以及信息報告、新聞發布、專家咨詢、后期保障等事項。
(3)部安質司負責將應急響應信息通知部內相關司局和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同步啟動。
(4)根據事故信息和現場情況,經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批準后,盡快組織現場工作組、專家組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4.3.2 Ⅱ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按照下列程序和內容啟動:
(1)發生Ⅱ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分管副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安全總監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參與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2)發生Ⅲ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報告有關情況,經分管副部長同意,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3)發生Ⅳ級事故,部安質司責任處室負責人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核準,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
(4)Ⅱ級應急響應期間,部安質司負責跟蹤、指導事發地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事故救援方案會商、專家技術支持、協調救援協作機構等具體工作。
4.3.3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與程序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終止:
(1)經論證人員無生還可能;
(2)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已經結束;
(3)險情得到控制,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災害基本消除。
Ⅰ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由部安質司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響應建議,報請組長核準后,由組長宣布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者降低為Ⅱ級應急響應,轉入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同時宣布取消領導小組。
Ⅱ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經分管副部長同意,Ⅱ級事故由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Ⅲ級與Ⅳ級事故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地方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由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照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結合本地區特點制定。
4.4 應急處置
4.4.1 Ⅰ級應急響應處置
(1)現場督導。
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需派出現場工作組時,由部領導帶隊趕赴現場。部安質司負責人與責任處室負責人及相關司局人員參加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還應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應保持與現場工作組的即時聯系溝通。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與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取得聯系,盡快確定協同工作內容及聯系會商機制,按照應急處置的統一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咨詢意見。
(2)信息上傳與下達。
部安質司承辦處室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做好信息上傳下達工作。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4小時內,應將現場情況以短信、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傳給部安質司。部安質司接到現場工作組發回的事故信息1小時內,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并抄報部應急辦。事故現場有新情況或新風險時,現場工作組應及時向部安質司和應急辦報送動態信息。
當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領導對應急處置有批示(或指示)時,部安質司應及時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現場工作組傳達。
4.4.2 Ⅱ級應急響應處置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時,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帶隊趕赴現場。
部安質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公路水運工程施工階段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承辦處室應跟蹤現場工作組工作及應急處置情況,并與部應急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現場工作組按照本預案2.2.5及4.4.1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4.5 信息發布
突發事件處置與信息發布應同步啟動、同步進行。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公開的.原則,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或恐慌時,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
4.6 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以屬地為主,在屬地人民政府以及負責事故調查處置的相關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對事故引發的各種潛在危害要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對主要結構物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復工,導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發生。
4.7 總結評估
4.7.1 評估總體要求
(1)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應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編寫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
(2)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部安質司應根據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及現場督導情況,編制部級應急總結評估報告,評估應急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案改進建議。
4.7.2 評估目的
通過評估,判斷應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發現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尋找有效的解決手段,為以后事故處置提供可借鑒信息;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
4.7.3 評估內容和程序
4.7.3.1 評估內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風險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經過的基礎上,重點評估以下內容:
(1)預防預警和預控措施;
(2)項目應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報送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4)事故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
(5)現場救援決策、指揮、協調機制及效率;
(6)技術方案及實施情況;
(7)應急協作及應急保障。
4.7.3.2 評估程序
(1)搜集評估信息;
(2)邀請專家協助開展評估;
(3)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寫事故(或險情)應急評估報告,發生Ⅱ級以上事故,或交通運輸部啟動應急響應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于應急響應終止后的45個工作日內將本級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向部安質司報備。
4.8 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國務院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選派相應的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各項工作紀律。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的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時,應注重從技術調查入手,提供技術咨詢,促進事故技術調查更加深入,并為行業監管提供借鑒。重點分析事故發生的工程質量、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主觀因素,以及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客觀因素,并提出行業監管的改進建議等。
Ⅱ級以上事故調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參與調查的人員應向部安質司提交技術調查總結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日常應急機構運行
部安質司在日常狀態下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訂本預案,指導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跟蹤、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進應急管理的工作建議,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重大以上級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遵循“專兼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建設單位應發揮施工單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項目可調配的應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職的搶險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力量,或與社會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武警交通部隊納入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是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搶險救援保通專業隊伍,救援力量調動使用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重視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技術專家管理、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資源信息收集。
(1)應急技術專家:交通運輸部成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組,主要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安全等專業的技術專家組成。應急專家按照部應急專家工作規則的要求,為事故分析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可提請部安質司協助選派部應急專家。
(2)應急管理隊伍:主要由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安監、建設管理等相關處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質監機構的負責人和應急聯絡員組成,參與或組織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資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區及鄰近地區的專業(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技術裝備等應急資源信息分布情況,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社會資源儲備。
5.3 財力保障
(1)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2)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應急保障計劃,設立應急管理臺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資金使用臺賬的審核。
(3)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等險種。項目施工單位應按相關保險規定,為本單位員工及相關勞務合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為危險崗位作業人員投保意外傷害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
5.4 宣傳、教育和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督導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結合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培訓納入到項目年度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對管理人員,尤其是施工一線工人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審查其安全培訓記錄。應急培訓教育可通過農民工夜校、安全技術交底、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體、動漫、案例等手段,有效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宣傳教育,切實提高一線人員的應急逃生及避險技能。
5.5 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本級應急預案的演練。項目參建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分門別類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可通過桌面推演、實戰演習等多種形式開展,解決操作性、針對性、協同配合等問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在演練過程中做好演練記錄,應急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評價。
5.6 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違反《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交安監發〔2014〕115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情形,依此辦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預案評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審定。
施工單位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預案評審時應考慮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預案間的銜接性等內容。
6.2 預案備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高速公路、獨立特大橋及特長隧道、10萬噸級以上碼頭、航電樞紐等工程的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按規定向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向建設單位備案,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6.3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事故實際應對和預案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更新情況,及時進行同步更新或修訂。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遇有預案更新情況,應及時進行更新或修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防臺防汛等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應在汛期來臨前予以更新。
6.4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和工作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1) 重特大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2) 超出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管理機構)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3) 需要省廳處置的其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做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避免二次傷害。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廳直各單位,在省廳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同時,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工作,發揮指導、協調作用。
1.4.3 預防為主,平急結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配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學施救。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加快先進適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組織體系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以及現場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廳領導任組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廳直有關單位和廳機關有關處室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承擔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自行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生產經營單位組建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等。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廳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2.2 工作職責
2.2.1 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 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應急救援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范,依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和處置工作;
(2) 加強對全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開展調查研究,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對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3) 審議、批準全省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事故救援處置預案,對有功單位及人員進行表彰,對違紀單位及人員作出處理;
(4) 批準和解除預警,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或終止,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協調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資源及人員的組織、調配;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審核、批準現場救援處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2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
(1) 傳達貫徹省廳應急領導小組相關會議和指示精神,擬訂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抓好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的督促協調、組織實施;
(2) 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他預案,定期評估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修訂工作,并監督檢查預案的執行落實情況;
(3) 收集整理與應急管理和處置相關的政策法規、信息數據,加強應急救援形勢任務的分析研判,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演練;
(5) 執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對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預警、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等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傳遞和發布等工作;
(6) 組建技術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7)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 省廳現場指揮部
(1) 負責對事故現場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的指揮調度,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發布應急物資、裝備及人員的組織、調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傷亡損失以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對當前和下一階段應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并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3) 組織技術專家進行現場會商,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采取臨時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
(4) 加強與事故現場其他參與救援工作的部門及單位的溝通聯系、協調配合。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臨時工作組,并指導其開展工作;
(5) 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與建議。根據應急救援現場表現,對相關單位及人員提出獎懲建議;
(6)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信息報告與預警
3.1 事故監控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監測和信息報送網絡,完善風險評估、分析研判等運行機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隱患點的排查辨識和動態監控,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信息,按規定時限上報省廳值班室。
3.2 信息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逐級迅速上報事故信息,每級報送時限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主動地向省廳應急辦提供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其他數據資料,為省廳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3 預警行動
3.3.1 預警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是:Ⅰ級預警(可能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Ⅱ級預警(可能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Ⅲ級預警(可能引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Ⅳ級預警(可能引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 預警發布
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信息,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迅速召集相關單位及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根據事故風險和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提出發布預警信息及預警級別的建議,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予以發布。
完善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可通過部門網站、辦公內網、手機短信、LED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規范預警信息發布內容,應包含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范圍、防范措施、注意事項及發布機關等要素。
3.3.3 預警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收到省廳發布的預警信息后,應當按照預案規定,及時研究制定應對方案,采取應對措施,并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各項準備。
(1)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全體人員到崗,24小時現場值守;成立專家組,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規定地點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到位。
(2) Ⅱ級預警(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現場值守,專家組成員到位,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所屬單位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準備。
(3) Ⅲ級預警(較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保持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做到全天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對人員、裝備、物資、器材配備情況作出安排。
(4) Ⅳ級預警(一般狀態)。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取得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演習演練,做好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管理。
3.3.4 預警解除
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經省廳應急辦與相關部門、單位及專家會商,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 Ⅰ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中毒,或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Ⅱ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Ⅲ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Ⅳ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 分級響應
4.2.1 預案啟動
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并啟動本預案。事發地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廳直有關單位以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按照本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以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并及時向省廳報告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4.2.2 主要措施
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省廳將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與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保持聯系,加強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蹤掌握事態最新發展;
(2) 及時向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以及事態發展、應急救援進展等情況;
(3) 組織會商、研判,制訂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施行;
(4)成立現場指揮部,抽調相關人員和技術專家隨同廳領導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臨時工作組,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協調聯系、溝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廳直有關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協調指揮機構,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本領域、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支援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加強應急響應期間的值班值守,跟蹤掌握事態發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本級現場指揮部,在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和當地政府的共同領導下,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省廳現場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4.3 指揮協調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到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后,應當立即安排相關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按照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全力遏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
4.4 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及其他現場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態發展,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現場救援處置方案作出調整,采取其他臨時性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涉及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領域(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應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據應急救援進展,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4.5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應當按規定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程序及相關規定。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統內征用和調撥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材。
4.6 群眾安全防護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命令,切實做好事發現場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特點,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2) 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撤離、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和程序,提供應急運輸車輛,做好疏運組織工作;
(3) 根據事發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條件,為遇險群眾提供相應的延伸服務。
4.7 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發地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請求社會力量的支援,由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協調相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 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進展,安排技術專家,攜帶專業設備,切實做好事故現場的檢測與評估,集中收集整理、綜合分析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為完善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應及時報送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4.9 信息發布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成立負責信息發布的臨時工作組,及時整理事故處置最新進展,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通過新聞媒體或網絡等途徑發布相關信息。
4.10 應急終止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經省廳現場指揮部確認,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終止實施本預案,撤離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5.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導下,制定善后處置方案,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開展災后重建,恢復基礎設施。
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加強對事發地善后處置工作的跟蹤督導,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5.2 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各級交通運輸管理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協調保險機構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受損財產的保險受理及賠付工作,保證災后恢復重建以及傷亡人員醫療救助金、撫恤金的資金來源。
5.3 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直接或授權相關部門及單位成立調查組,獨立或在省、部領導下開展調查工作,工作進展以及調查報告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部門。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省廳現場指揮部應當認真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由省廳應急辦組織實施,對應急預案、現場救援處置方案等進行修訂完善,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抓好落實。
6.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廳積極推進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設,建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等基本環節,保證各級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地、本領域、本單位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廳報送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及時報送。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下的緊急調用。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日常檢查檢測、維護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裝備質量合格、性能良好,處于待命狀態,能夠隨時調配并投入使用。
6.2.2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進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隊伍組織管理,開展培訓演練,提高人員素質和裝備水平,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各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配備、專業特長及裝備水平等情況,并檢查指導相關工作。
6.2.3 交通運輸保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依托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加強應急保障運輸車隊建設,按規定數量配備客貨運輸應急車輛,并根據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辟應急救援運輸特別通道,迅速組織力量搶通受損路段,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應急運輸車隊的組織管理狀況,并加強監督檢查。
6.2.4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根據應急救援需要,與當地醫療機構建立聯系,并積極為醫務人員開展現場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直屬有關單位和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單位員工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保衛工作,加強對重點場所部位、重要設施設備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并在必要時協助做好群眾疏散工作。
6.2.6 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計劃和管理使用、征用調撥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根據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補充更新,確保應急物資按規定數額配備,防止被盜、挪用、流散和失效。
應急狀態下,省廳應急辦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命令,負責協調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領域、跨部門單位的物資調配,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6.2.7 資金保障
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為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資金準備。
6.3 技術支持與保障
省廳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為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7.監督管理
7.1 監督檢查
省廳應急辦應當加強對本預案的`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找問題、通報情況、督促整改、狠抓落實。各級各有關單位應當給予支持、配合。
7.2 公眾信息交流
省廳應急辦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省交通宣傳中心提供支持。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結合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做好應急法律法規和技能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不斷提高干部職工、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危機防范意識。
7.3 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制定年度計劃,定期對本地本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專兼職救援隊伍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干部職工的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省性的綜合演習。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各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及時了解掌握各地各有關單位應急救援演習演練組織開展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做法,檢驗評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報告。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廳應急辦應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職責與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發現的新問題,定期對本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全面評估和修訂,組織技術專家評審,報經省廳批準后組織實施。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 執行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堅決,行動迅速,指揮有方,為避免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作出突出貢獻的;
(2) 承擔并出色完成應急救援急難險重任務,成績突出的;
(3)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 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依規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屬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 不按規定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拒絕承擔應急準備義務的;
(2)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 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 阻礙應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事發現場搶險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8.3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8.4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重大藥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依據《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預防為先、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處置有力的原則。
第三條藥品安全事故,是指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的藥品質量事故、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藥事件以及其他影響公眾健康的藥品安全事故。具體包括:
(一)群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二)自然災害、流行性疾病、傳染性疾病等情況緊急需求的藥品質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響范圍廣的重大制售假劣藥案件;
為及時、妥善處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等情況,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持正常的醫藥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本預案使用與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的事件。
1.成立處置小組
2.在醫院領導指揮下,成立處置小組,小組成員包括醫教部部長、藥劑科主任、相關臨床科室主任和護士長。同時,其他相關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開展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處理對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根據處置小組的指令,及時召集相關臨床專家會診,確定治療方案,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盡可能地減少、減輕藥品對人員、人體的傷害,藥劑科迅速開展控制,追回等祥光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確保將對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藥劑科迅猛收集、整理藥品信息、確定事件影響的范圍,確保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統一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3.調查事件發生過程和評估人身損害的相關性。處置小組應當在24小時內弄清事件發生的過程,包括發生事件的科室、人數、性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其他已掌握的情況。明確事件的性質,確定人身損害的原因和藥品的相關性。
4.損害處理事件
(1).假劣藥品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召回院內所有該種藥品,封存,報上級部門備查;查看該種藥品配送流程,檢查該種藥品的質檢報告,配送公司的資質,如果質檢報告和資質均符合要求,損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負責。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藥劑科核查負責人,損害事件由負責人負責。
(2.)調劑錯誤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追回患者手中的藥品,換給正確的藥品。調查分析調劑錯誤的原因,明確責任人,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5.損害事件后的整改,緊急情況處理結束后,處置小組要及時向院長提交處理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有關對策、處理結果、影響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等。藥劑科藥根據損害事件的發生經過進行評估總結,及時修訂相關制度,加強環節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聞媒體關注,涉及藥品監管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藥品安全事故分為三級。
三級:一般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在市內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發生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藥品安全事故。
二級:較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影響擴大,蔓延勢頭升級,危害程度增加,藥品不良反應事故出現頻繁等,已造成一人重傷、五人以上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
一級: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區域、高頻率發生,來勢兇猛,危害程度激增,已發生多起藥品群體性傷害事件或大面積中毒事件等,已經發生致人嚴重殘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傷、十人輕傷或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總指揮,醫院辦公室主任、醫教部主任為副總指揮,感染科主任、藥劑科主任、各臨床科室主任等部門為成員的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全醫院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等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藥劑科,負責處置藥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協調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一)藥劑科:組織、協調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預案;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監督抽驗;深入現場,及時調查、收集藥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資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態蔓延。
(二)醫院辦公室:負責調查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具體情況;負責協調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工商等部門行政調查工作。
(三醫教部:負責制定受傷人員醫療救護方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和救護臨床科室;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轉移。
(四)臨床科室:負責調查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所出現的一切情況。負責救護受傷人員。
第三章信息處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由醫院行政監督、臨術醫療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八條在獲悉有關藥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
第九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過程,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地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危險、擬采取的措施和發展趨勢分析等;
階段報告,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處置進程,以及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應對建議。
第十條通過監督檢驗、舉報投訴、媒體披露等渠道發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一)藥品稽查過程中發現的可能或已經造成人體傷害的假劣藥案件;
(二)群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三)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登載的可能或已經產生較大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
(四)其他途徑獲得的可能或已經產生重要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或線索。第十一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日常工作中,應對本預案第十條的信息進行監測、分析與評估。
第十二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信息或報告后,應對下列事項立即進行匯總、分析,并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變化趨勢,及時向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一)藥品安全事故的類型、性質、等級;
(二)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強度、涉及范圍及發展趨勢;
(三)已經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采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條指揮部各成員及所有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會發布藥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會不必要的混亂。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四條針對三個級別的藥品安全事故,設三套應急預案。分別為第一套預案、第二套預案、第三套預案。
(一)第一套預案,處于一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減低損失率,減少死亡率,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后,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應立即帶隊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藥品安全事故的處理,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零報告制度,應急工作匯報為每2小時一報告。應急工作情況由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匯總后當日上報醫院主要領導。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4、所有工作人員服從統一調度,休假人員立即返回工作崗位,開通所有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加強應急值班制度。指揮部辦公室應安排雙人雙電話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有一名科主任帶班。
6、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與有關部門聯系,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問題。
7、車輛統一調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統一調度。
8、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向媒體及時發布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及時化解苗頭性問題,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應對措施。
(二)第二套預案,處于二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控制藥品安全事故擴散。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指揮部匯報。必要時,應聯合公安、衛生、工商等部門趕赴現場。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專報制度;實行雙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由一名科主任帶班。每天一次向醫院主要領導報告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
4、保障聯系暢通。所有工作人員確保隨時相聯系,隨叫隨到。未經指揮部總指揮批準,不得擅離職守。
5、加強協作與監管。指揮部辦公室與有關部門密切聯系,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
6、及時同有關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有關情況,穩定人心。
7、其他應對措施。
(三)第三套預案,處于三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查險情。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3、啟動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值守,確保信息聯絡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4、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指揮部辦公室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系,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5、加強藥品安全的監控。加強對藥品市場的巡查和監督,及時收集、整理藥品監管信息,密切關注、分析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6、引導輿論。聯系新聞媒體,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已經采取的應對措施。在啟動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時,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應在2小時以內上報縣政府。經批準,醫院辦公室以適當方式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在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工作人員未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或怠于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予以責任追究。對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本預案由藥劑科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的安全生產事故或緊急情況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后果,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事件(故)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事故即將發生和事故發生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和周邊地區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保證污水處理廠全面、協調、快速發展。
根據“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立足基層、依靠群眾;信息先行、快速反應;整合資源、強化能力;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制定肇源縣皮革城污水處理廠綜合性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0號)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
2.4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2.5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第352號)
2.6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2.7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號)
2.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2.9《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2.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2.11《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1號)
2.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肇源縣皮革城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區域內有可能發生或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和人員傷亡事故、生產過程中異常情況或事故以及特殊的氣候(如臺風、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緊急情況等的應急處置。
4、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從總體上看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綜合性預案,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第二部分是專項預案,和消防滅火演練方案。
5、應急工作原則
遵守“保護生命、安全第一、預防在先”的方針和“救護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時要做到“反應迅捷、職責明確、指揮統一。”要做到統一指揮與單位分工負責相結合,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做好應對緊急事件的工作準備,明確應急程序的各環節。立足污水處理廠公司現有人力、技術、物資和信息等應急資源,統一指揮、科學配置和使用,形成合力,確保實效。
二、生產運行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一)生產運行單位概況
大慶市肇源縣為振興黑龍江省皮革業擬籌劃建設大慶市肇源縣皮革加工工業園區,一期工程建設年處理牛皮75萬張,豬皮150萬張,明膠750噸/年。生產廠房和配套工程如供熱、供電、給水、污水處理、道路由黑龍江龍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園區管委會)負責建設和管理。一期工程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量5000t/d,包括含鉻污水400t/d、含硫污水700t/d、含脂污水500t/d、明膠廢水1000t/d、其它污水2400t/d,污水處理采用物化與生化相結合的方法。
(二)危險場所及風險分析
1、危險場所的確定及分布
根據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使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確定以下危險場所為應急救援危險場所。
(1)化驗室風險分析:
化驗室儲存的硫酸、鹽酸、硝酸汞等物品均屬于危險化學品
硫酸:
遇H發孔劑立即燃燒,遇氰化物產生劇毒氣體;遇木屑、稻草等可燃物可引起炭化;遇水大量放熱,不宜將水倒入硫酸中。
(2)鹽酸
健康危害:接觸其蒸氣或煙霧,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現眼結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燒灼感,鼻阻、齒齦出血,氣管炎等。誤服可引起消化道灼傷、潰瘍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膚接觸可致灼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氣管炎、牙齒酸蝕癥及皮膚損害。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和士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酸汞
危險性類別:劇毒品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一般起病急,有頭痛、頭暈、低熱、口腔炎、皮疹、呼吸道刺激癥狀、肺炎、腎損害。慢性汞中毒表現有:神經衰弱,震顫,口腔炎,齒齦有汞線等。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有毒。
脫毛廢水組合水池、綜合污水組合池、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
淀池、氣浮池、污泥儲池、綜合污水調節池上述危險場所對存在共同的危害進行風險分析:
1)硫化氫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健康危害:本品是強烈的神經毒物,對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入0.01mg/L,2小時/天,3個月,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機能改變,氣管、支氣管粘膜刺激癥狀,大腦皮層出現病理改變。小鼠長期接觸低濃度硫化氟,有小氣道損害。
危險特性: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濃硝酸、發煙硫酸或其它強氧化劑劇烈反應,發生爆炸。氣體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起回燃。
2)電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①電氣火災危害風險分析
電氣設備、電器、照明設施、供配電線路等,如果本身存在質量缺陷、施工質量不佳、外部火源移近、運行中正常的閉合與分斷、不正常運行的過負荷、短路、過電壓、接地故障、接觸不良等,均可產生電氣火花、電弧或者過熱,若防護不當,可能發生電氣火災或引燃周圍的可燃物質,造成火災事故;在有過載電流流過時,還可能使導線(含母線、開關)過熱,金屬迅速熔化而引起爆炸。
②觸電危害風險分析
本工程的配電裝置、電力設備等電氣設施,在帶電狀態下,若存在漏電、絕緣失效、保護接地系統失效等原因,人體一旦接觸或接近,輕則電擊或電傷,重則會造成死亡。
3)機械傷害的風險分析
各類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履帶等)有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①旋轉的機件具有將人體或物體從外部卷入的危險;傳動部件和旋轉軸的突出部分有鉤掛衣袖、褲腿、長發等而將人卷入的危險;相對接觸有使人被卷入的危險。
②機械的控制點、操縱點、檢查點、取樣點、送料過程等也都存在著不同的潛在危險因素。
4)噪聲的風險分析
裝置內的噪聲源的機泵、風機等。生產過程中,設備運行產生的振動、機械設備轉動產生的噪聲對人體均可產生不良影響。噪聲作用于人體能引起聽覺功能敏感度下降甚到造成耳聾,或引起神經衰弱、心血管病及消化系統等疾病的高發。另外,噪聲干擾影響信息交流,使人員誤操作發生率上升,影響安全生產。
5)以上危險場所除上述存在的共同危險有害因素外還存在以下危險:
(1)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淀池、綜合污水調節池存在高處墜落的危害:
①工作人員在高處施工、檢修或生產操作時,如果防護設施存在缺陷或不當,或者由于工作人員麻痹大意或過度疲勞可能造成高處墜落。特別是雨季、冬季和大風季節里。
②催化氧化罐盤梯焊接不牢靠,操作人員作業時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③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裝置失靈而導致事故
④勞動防護用品缺陷,主要表現為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滑鞋等用品因內在缺陷而破損、斷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處墜落事故
⑤人操作失誤
6)含鉻廢水產生鉻泥的危險
鉻泥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在含鉻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鉻泥為三價鉻,有一定的毒性,屬于危險廢物。
7)含水污泥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含三價鉻和二價硫離子,三價鉻有一定的毒性,硫離子遇水在一定條件下容易產生硫化氫,硫化氫危害見上
8)催化氧化罐的風險分析
在催化氧化罐中易產生少量的氨氣。氨氣主要對動物或人體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蝕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膚粘膜和眼結膜上,從而產生刺激和炎癥。可麻痹呼吸道纖毛和損害粘膜上皮組織,使病原微生物易于侵入,減弱人體對疾病的抵抗力。氨通常以氣體形式吸入人體,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過肺泡進入血液,與血紅蛋白結合,破壞運氧功能。
長期接觸氨氣,部分人可能會出現皮膚色素沉積或手指潰瘍等癥狀。
9)反應池的風險分析
在含鉻污水處理過程中,在反應池中加氧化鎂產生粉塵以及干化污泥產生粉塵:
粉塵對大氣又一定的污染其次還具有爆炸危險
(3)鍋爐裝置風險分析:
由于鍋爐長期在高溫高壓下運行,并不斷受到煙氣和鍋水中有害雜質的侵蝕和飛塵的磨損,或設備故障,安裝質量操作不當往往會發生事故,輕則停爐而影響生產,重則發生爆炸設備損壞人員傷亡造成重大損失。鍋爐在使用中,因操作不當造成超溫超壓,使受壓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發生損壞或鍋爐燃燒室發生爆炸、火災等事故,破壞性很大。因此,在運行中要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認真遵守設備規范,防止超壓、過熱、腐蝕、裂紋和起槽現象發生,同時必須有一套有效的防范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體系從總體上看分為兩大部分,即污水處理廠和社區。污水處理廠應急組織又可分為車間和班組,其中車間是應急組織的基層單位,是主要力量,班組是應急組織的指揮機構,是車間的管理部門。社區應急組織主要是醫院,社區的其它部門,主要起到管理和協調作用。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1、指揮機構
總指揮:李坤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總指揮:任海生污水處理廠主管生產安全副廠長
張曉東污水處理廠主管技術副廠長
牟桂良污水處理廠主管工藝副廠長
成員:盧義國給排水班班長
王有明給排水班班長
李偉中控班班長
寇振宇中控班班長
崔迪綜合工房班班長
李永福綜合工房班班長
趙立晶化驗室主任
申守恒電氣班班長
韓偉民鍋爐班班長
日常工作由安全環保領導小組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污水處理廠廠長任總指揮,有關副廠長任副總指揮,負責污水處理廠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污水處理廠辦公室。若廠長不在污水處理廠時,由生產安全副廠長擔任臨時總指揮,安全生產副廠長不在污水處理廠時,由技術副廠長任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污水處理廠下屬各班組正職領導不在時,由副職領導擔任本單位應急救援負責人。
2、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
①負責污水處理廠“預案”的制定、修訂;
②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
③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指揮部:
①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③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④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組織指揮全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4)指揮部成員:
專職安全員: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狀態下的搶險救援工作。
安全環保組組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技術組組長:
①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運行系統開、停工作;
②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系;
③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
④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設備組組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化驗室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工會負責人: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專職技術員: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四、預防及預警
(一)危險場所監控及監測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危險場所一經確定,就必須納入控制管理范圍,設專人24小時值班監控、現場巡檢,危險場所現場設置危險場所安全標志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危險場所區域內的安全警示標志,現場指揮人員和施工人員要高度重視本區域安全動態,危險場所若發生變化,尤其是升級時,應立即上報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人身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二)硫酸安全預防措施
泄漏處置: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面罩,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堵漏。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接觸。噴水霧可以減少蒸發,但不要對泄漏物或泄漏點直接噴水。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少量泄漏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消防措施:可使用的滅火劑為干砂、二氧化碳,禁用柱狀水,防止飛濺。
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本品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蝕作用,蒸氣或霧能引起角膜炎、結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氣管痙攣,化學性肺炎、肺水腫,嚴重者可致死。應急措施: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暢通,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口對口是否可行),并立即就醫;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翻開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嚴重的立即就醫;如果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著,并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嚴重的立即就醫。
(三)鹽酸的安全預防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滅火方法:用堿性物質如碳酸氫鈣、碳酸鈾、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撲救。
泄漏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四)硫酸汞的安全預防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掃起,收集于密閉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局部排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乳膠手套。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接觸。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五)硫化氫的安全預防措施
泄漏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時隔離150m,大泄漏時隔離300m,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從上風處進入現場。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殘余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或使其通過三氯化鐵水溶液,管路裝止回裝置以防溶液吸回。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帶過渡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帶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它: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畢,淋浴更衣。及時換洗工作服。作業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進入罐、限制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須有人監護。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斷氣源。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六)電氣火災的安全預防措施
防止電氣線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
a)嚴格按照《電氣設計規程》的規定,設計、安裝、調試、使用和維修電氣線路。
b)防止電氣線路絕緣老化,除考慮環境條件的影響外,還應定期對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檢查。
c)不同的工作環境,電氣線路中導線和電纜的選擇和敷設,應根據相應的國家標準規定進行。
d)安裝閥型避雷器進行線路保護。
e)加強電氣線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為操作事故和未經允許情況下亂拉亂接線路
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從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七)機械傷害的安全預防措施
機泵傳動皮帶要安裝安全防護罩
(八)噪聲傷害的安全預防措施
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九)高處墜落的安全預防措施
(1)催化氧化罐盤梯要焊接牢靠
(2)作業時要保證安全設施要靈活好用,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3)高空作業時,員工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高空作業人員要嚴格遵章守紀,杜絕違章作業
(十)含水污泥的安全預防措施
(1)值班人員要按時巡檢,發現管線或儲罐有泄漏廢液時要及時處理,防止廢液大量泄漏
(2)任何人在工作、維修、巡檢過程中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戴好口罩
(3)同時嚴格執行硫化氫預防措施
(十一)含鉻污泥的安全預防措施
(1)氨氣的安全預防措施
1)生產過程中加強密閉化,污水處理管線應經常檢修,防止意外破裂。加強通氣。
2)平時組織對意外事故急救工作演練,一定要明確群發性急性氨中毒的急救程序,即現場救護程序
3)嚴格執行“氨標”中規定,凡從事氨作業人員均應進行就業前體檢。
(2)粉塵的安全預防措施
粉塵雖然會發生爆炸,但若采取可靠的措施還是可以避免的,防范的措施應著眼于發爆的條件:控制粉塵濃度;杜絕起燃點;減低空氣中氧的濃度;采取有效降塵措施;建立預報系統;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落實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1、三級。當班作業人員、車間班組或通過廠值班人員完全可以控制事故源,經及時搶修不會造成系統停車,不會造成大面積污染和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當班班長通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迅速恢復生產,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匯報園區管委會。
①個別人員輕傷、設備損壞(不影響裝置正常運行);
②初期火災、爆炸范圍不大,沒有涉及附近易燃易爆區域,不能產生衍生事故;
③危險化學品的少量泄漏、火災,污水處理廠所屬單位能控制的范圍內,沒有危及職工、周圍居民生命安全,未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④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件。
2、二級。當班作業人員通過廠值班人員協調、組織無法控制事故源的情況下,可能造成大面積污染或人員中毒、傷亡,當班班長報警后,必須立即報告園區管委會,各應急小組趕赴現場處理事故,恢復生產,防止事態擴大。
①個別人員重傷或多人輕傷、設備嚴重損壞(不能正常運行,導致裝置不能正常運行或者停車);
②火災、爆炸范圍較大,沒有涉及易燃易爆區域,不會發生衍生事故;
③危險化學品(化驗室)的少量泄漏、火災、爆炸,沒有危及職工、周圍居民生命安全,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危及人員健康,污水處理廠能夠控制的范圍內。
④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件。
3、一級。發生重特大事故,接到當班班長報警后,經園區管委會和應急救援小組現場處理仍無法完全控制事故蔓延,仍處于進一步擴大的情況下,可能或已經引起大面積的污染、爆炸、火災、人員中毒或傷亡,園區管委會立即向當地政府和社會救援機構報警。。
①火災、爆炸范圍很大,涉及易燃易爆區域(燃氣取暖廠房)、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情況下;
②危險化學品儲運中發生大面積泄漏,可能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情況下;
③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火災、爆炸、泄漏引起的一次急性中毒5人及以上的情況下;
④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人員100人以上的情況下。
⑤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故。
(二)事故發生后的響應程序及一般處理措施
一般事故,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方式及早發現,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
①事故現場人員在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向班長報告。
②當班班長接到報告后記錄報告的詳細內容,并立即組織當班人員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確認事件地點,通知所屬崗位操作工到事故現場檢查處置;向車間領導和廠值班人員報告;車間立即向污水處理廠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車間應急預案組織車間人員進行應急救援處理。凡發生事故的車間,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凡能經切斷物料等處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事故發生部位本單位不能控制的,應向園區管委會報告并提出搶修的具體措施。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傷害,波及周邊。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污水處理廠廠值班人員、安全環保組報警,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事故源。
②安全環保組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相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進行評估,如果是30分鐘內不可以處理的火災、爆炸、毒氣泄漏等會引發大災難的事故,要立即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啟動污水處理廠應急救援預案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③指揮部成員通知所在部門按專業對口迅速向主管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環保、衛生等領導機關報告事故情況。
④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
⑤生產組、設備組、安全環保組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同發生事故的單位,在查明泄漏或火災爆炸部位和范圍后視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止運行則由生產組發出指令,按程序進行。
⑥搶險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搶修設備,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
(三)污水處理廠危險目標的處置預案
1、硫化氫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總則
1.2目的
為了作業、維修、巡檢現場人員能夠高效地應對硫化氫中毒事件,保證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1.3范圍
適用于作業、維修、巡檢處在產生硫化氫的部位(脫毛廢水組合池、綜合污水組合池、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淀池、氣浮池、污泥儲池、綜合廢水調節池等)。作業的'員工遭遇硫化氫時的應急工作,并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1.5預案的啟動條件
①硫化氫中毒類型劃分
1)刺激反應:
接觸硫化氫后出現流淚、眼刺痛、流涕、咽喉部位有灼熱感等刺激癥狀,在短時間內恢復者。
2)輕度中毒:
有眼脹痛、畏光、咽干、咳嗽、以及輕度頭痛、頭暈、乏力、惡心等癥狀。
3)中度中度:
有明顯的頭痛、頭暈等癥狀,出現輕度意識障礙;有明顯的粘膜刺激癥狀,出現咳嗽、胸悶、視力模糊、眼結膜水腫及角膜潰瘍等
4)重度中毒
昏迷、呼吸循環衰竭,休克等
②預案的啟動
根據作業、維修、巡檢處的實際上情況,應急工作分為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作業、維修、巡檢現場發生輕度以上硫化氫中毒時,應立即成立應急指揮小組,基層班長為應急小組組長,啟動本應急預案,并按本預案組織實施。
第二層次:作業、維修、巡檢現場發生重度硫化氫中毒時,應成立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本應急預案,并按本原組織實施
1.6應急指揮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中心人員組成
主任:李坤
副主任:任海生張曉東牟桂良
成員:盧義國王有明崔迪王友平李申守恒韓傳民馬文龍趙立晶
(2)應急指揮小組人員組成
組長:任海生
副組長:張曉東
成員韓傳民盧義國
(3)應急指揮組織機構職責
1)召開本級搶救會議,研究部署搶救應急工作
2)指揮搶救工作及人員疏散
3)負責硫化氫中毒事件的上報下達工作
4)負責委派工作人員到出事現場
5)根據中毒情況救助相關方或地方醫療急救機構,并報園區管委會
6)醫務人員未到達前,必要時應實施簡單的救護和急救措施
7)未在崗的指揮人員,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4)應急指揮部門職責
①生產組
1)必要時協助當地醫療機構運送病人
2)負責保障所屬基層班組的生產運行
②安全環保組
負責車輛的調配、協助當地醫療機構運送病人
③財務(園區管委會)
負責保障硫化氫中毒人員醫療費用的支出
④廠技術組
負責組織硫化氫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5)應急準備
1)應急物資準備
①作業、維修、巡檢區域必須有聯絡的通訊工具,并必須保持暢通
②中控室應設置觀測風向的簡單裝置
③在含硫場所作業、維修、巡檢的基層班組應配備至少五套防毒面具和配套供氧呼吸設備
④含硫場所應有硫化氫聲響報警系統
⑤在含硫作業、維修、巡檢作業的基層隊應配備足夠的醫用氧氣和吸氧設備或呼吸器
⑥含硫場所作業的基層作業、維修、巡檢基層班組應配備可使硫化氫中毒者飲用后產生興奮的飲料(濃茶或咖啡),干凈清潔的水和毛巾。
2)緊急服務信息
①醫療急救電話120或就近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備件
②指揮組織負責人應清楚含硫場所作業、維修、巡檢的基層班組的詳細地址
③作業、維修、巡檢人員應了解含硫場所地形、硫化氫檢測儀器放置情況、報警聲響特點、風向標位置及安全撤離路線等
3)硫化氫的性質
硫化氫是一種無色、劇毒、強酸性氣體,低濃度的硫化氫氣體有臭雞蛋味,相對密度1.176,較空氣重
4)一般護理常識
①當中毒者呼吸和心跳恢復后,可給中毒者飲些興奮性的飲料和濃茶、咖啡、并專人護理
②如中毒者眼睛輕度損害,可用清潔水清洗或冷敷
③遭受硫化氫中毒者,需要休息幾天,不得再度受硫化氫的傷害,因為被硫化氫傷害過的人,對硫化氫的抵抗力變得更低了
④安全地帶是指通風良好且空氣新鮮的上風地區
(6)應急反應和行動
現場人員發生硫化氫中毒時,應進行以下應急行為
1)當現場作業、維修、巡檢人員遭遇硫化氫時
2)應迅速逃離現場至安全地帶,并向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情況
3)應急小組根據情況初步判斷中毒級別,若屬輕、中度,應立即接受吸氧30分鐘后,再將傷員送至救助的醫療機構。
4)同時應急小組組長通知相關人員佩戴防毒面具或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5)若確需在有硫化氫氣體存在的場所繼續作業、維修、巡檢,必須兩人以上組成一個小組佩戴防毒面具工作,并且至少每隔10分鐘撤離至安全地帶休息5分鐘方能繼續工作。
6)當有人發現現場作業、維修、巡檢人員發生硫化氫重度中毒時
7)應迅速報告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應急小組組長應立即組織人員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求助相關方將傷員迅速撤離現場,放置在安全地帶
8)若中毒者能自行進行呼吸,應立刻進行吸氧,并應保持中毒者處于放松狀態、保持中毒者的體溫,不能亂抬亂背,應將中毒者放于平坦干燥的地方就地搶救,然后將傷員送至救治的醫療機構或求助當地120急救中心
9)當重度中毒者撤離至安全地帶時,已休克、心臟或呼吸已停止時,應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呼吸器、人工胸外心臟擠壓法等方法進行搶救。
①胸外心臟擠壓法:
解開有礙呼吸的領扣、腰帶(注意防止著涼),平放仰臥在有衣物墊護的硬板上,拉開中毒者下頜,使口腔張開,以利呼吸
救護者跨跪在中毒者腰部,正確找準擠壓點,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稍高一點的地方,即掌根放在胸骨底下三分之一部分
掌根向下(脊背方向)擠壓,壓出心臟內血液,每秒一次,壓陷3~5厘米,用力應均勻
擠壓后掌根很快放松,使中毒者胸廓自動復原,血液又充滿心臟,如此反復擠壓、放松,用力應適應,既有效擠壓,又避免內傷。
②口對口吹氣法
讓中毒者仰臥,解開領口和腰帶,將中毒者頭部轉向一邊,清除中毒者口中粘痰、泥沙等異物
將中毒者下顎用力向前張開,使之呼吸道通暢
抬起下頜用一只手捏住中毒者鼻子,口對中毒者的口做深呼吸,吸出中毒者體內廢氣
吸大口氣口對口吹氣入中毒者體內,此時看到中毒者胸部鼓起,證明呼吸無阻礙
吹足氣后,將嘴移開,讓其呼出體內的氣,每3秒均勻吹一次。重復上述c)~e)動作,直至中毒者能自由呼吸為止。
對嚴重硫化氫中毒者,在搶救過程中,上述兩法最好同步進行,一旦中毒者能自由呼吸或確認中毒者已死亡,方可停止進行。
當發生重度硫化氫中毒時,作業、維修、巡檢處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本級預案,委派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和醫院進行處理;并將情況報園區管委會指揮中心。
1.7附則
(1)當中毒者病情及現場硫化氫得到控制后,車間班組、應急小組、應急指揮中心應填寫硫化氫中毒情況報告
(2)車間班組應配合并參加上級對硫化氫中毒的調查工作。
2、消防滅火演練方案
根據肇源縣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實施方案的通知(源安辦發[2010]4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污水處理廠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正常運行和人身安全全面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的進行撲救和疏散員工,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方案。
2.1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精神為指導,以提高全廠整體應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為目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原則,通過演練全面檢驗污水處理廠應急救援隊伍技術和戰術水平,增強全廠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培養廣大員工突發安全事故時自我保護和救援能力,促進全廠安全生產運行形式的穩定和根本好轉。
2.2演練的目的
開展消防防火應急預案演練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污水處理廠保證生產安全運行和處置突發生產安全運行事故能力、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有效手段,通過對現有預案的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機制的科學性,應急體質的合理性,應急隊伍的適應性,從而能夠從容應對各類突發事故。
2.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對危險場所點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之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生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三)款:企業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七)款:“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企業車間班組要定期組織本預案的訓練和演習,每年至少組織進行1-2次。
2.4演習要求達到的預期效果:
污水處理廠領導和崗位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滅火方法,使用滅火器。
參加培訓演習人員能懂得快速拉接消防水帶。
演習確保安全。
2.5演習領導小組:
組長:李坤(總指揮)
副組長:任海生、張曉東(執行指揮)
張曉東(負責與園區管委會消防隊聯系)
牟桂良(負責技術指揮和員工演練指導)
成員:盧義國(負責污水處理廠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趙立晶(負責化驗室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劉永福崔迪(負責綜合工房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李偉(負責中控室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王永明(負責給排水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牟貴良(負責維修班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申守恒(負責電氣班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韓傳民(負責鍋爐房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王友平(負責有關演習物品的準備與退還、場地督促清理)
本次演習特邀園區管委會消防隊派員進行示范表演與指導。
2.6要求參加人員:
①污水處理廠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
②污水處理廠各班班組長、安全員;
③化驗室主任、非當班人員;
④維修班組長、電焊工;
⑤倉庫管理員;
⑥污水處理廠值班員。
歡迎不當班的其他員工參加觀摩。
2.7演習內容:
①消防水帶的連接(含水帶水槍接駁和與消防栓的連接);
②利用麻袋進行窒息隔離撲滅油盤火焰;
③利用麻袋進行窒息隔離撲滅液化石油氣罐著火;
④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油盤火焰;
方法:
①先由園區管委會消防隊作示范表演;
②人員訓練;
③抽考(隨機抽考各類人員1名);
④由園區管委會消防隊隊長講評。
2.8物質器具準備:
①干粉滅火器(4Kg裝)8個;(可先用即將過期失效的滅火器)
②液化石油氣罐1個(在食堂臨時借用);
③水帶4~6條;水槍2~3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④開啟消防栓的板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⑤鐵質油盤;(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⑥廢機油、棉紗若干;
⑦礦泉水兩箱(主要供消防隊、全區管委會錄像人員及廠領導,員工請到崗位上飲水)
2.9演習場地與時間安排:
1、場地:選擇在污水處理廠前面的廠區通道上。事前進行沖洗干凈。
2、時間:擬定在×××年××月××~××日,×××地點進行演練。(具體到時通知)
2.10安全注意事項:
①員工應穿好勞保用品(安全帽和工作服、工作鞋),要放下衣袖,避免傷害。
②滅火時注意選擇上風向。
③做好防寒保暖,人員觀摩可選擇在道路兩側。
④注意使用滅火器,抓好噴射膠管后,方可壓射,禁止對向人員。
⑤接通消防栓射水,只能向路面沖洗,不準向有人處。
2.11其它事項安排:
①廠車間班組必須按照要求派人參加并簽到,特殊情況需要請假。
②演習時做好拍照和錄像,也可通知園區管委會宣傳部門宣傳報道。
③演習總結由安全環保組編寫并上報。
④安排好生產運行、演習和正常生產兩不誤。
⑤事后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指導人員在園區管委會食堂就餐,以表感謝。
⑥消防水帶、水槍等用具用后洗凈曬干,及時歸位歸還。用完的滅火器,請廠及時充裝換藥以備應急。
⑦演習結束后的現場清理由任海生、張曉東指揮馬文龍、趙立晶、劉永福、張勝浩、寇振宇、由佳俊、蘇大偉、按衛生責任區范圍清洗。
2.12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①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首先應確認在此次事故中疏散的方向(撤離疏散人員應盡快地向上風向轉移)。
②如果可能威脅周邊地域,指揮部應和當地有關部門聯系,協助引導疏散。
③內部疏散引導小組負責穩定情緒,按計劃合理分流,按預定疏散路線,將人員迅速疏散出去。
④外部疏散小組將疏散到室外的人員迅速引導到不影響救援行動的地帶。
⑤外部警戒小組防止已經疏散到外面的人員重新返回危險區,造成內外互相擁擠,堵塞通道。另外,還要負責維護外部秩序,為救援創造條件。
⑥疏散指揮人員在引導無關人員有序疏散后,應檢查自己負責的區域,在確保無人員滯留后方可離開。
2.13危險區的隔離
①危險區的設定根據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由指揮部確定危險區域。
②治安、警衛組到達現場后,在事故現場周圍設崗,根據指揮部危險區域的設定劃分事故現場隔離區,設置警戒線,并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
③治安、警衛組同時要封鎖附近交通,嚴禁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隔離區。
④如當擴散危及污水處理廠外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
2.14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檢測、搶險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必須事先了解危險區的地形、建筑物分布,有無爆炸及燃燒的危險,毒物種類及大致濃度,選擇合適的防毒用品,必要時穿好防護衣。
②進入危險區域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互相監護照應,所用的檢測、救援器材需要具備防爆功能。
③進入危險區域的檢測、救援人員必須明確一位負責人,指揮協調行動,同時要求配備一部對講機隨時與現場指揮部及其他救援隊伍聯系。
④指揮部根據事故搶險情況決定搶險人員撤離,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15現場救護、救治
接到事故報警時,首先要問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性質(燃燒、爆炸、毒物外溢)、危害波及范圍和程度,以及救援單位有何具體要求,同時做好電話記錄,必要時問清救援路線。
救援隊伍到達救援現場后,向現場指揮部報道,其目的是了解現場情況,接受救援任務,提出救援建議。
選擇有利地形(地點)設置現場急救醫療點。對于不同事故選點有所不同,如化學品泄露事故應選上風向的非污染區域,但不要遠離事故現場,以便于就近搶救傷員。位置要盡可能靠近事故現場指揮部,以便于保持聯系。同時應接近路口的交通便利區,以利于傷員轉運車輛的通行和急救醫療點的轉移。
急救醫療點可設在室外或室內,面積應盡量大,便于對眾多人員的同時救護,同時盡可能保證有水的來源。同時要設置醒目的標志,便于救援人員和傷員的識別,懸掛輕質面料的紅十字旗,可方便救援人員隨時掌握風向變化。
醫療救護隊應選派有經驗的醫師對傷員進行初步檢查,按輕、重、死亡分類。目的是盡快將傷員分類便于救護人員識別,并給予不同的處置。在救治過程中,要掌握以下原則:對那些只有經過處理才能存活的傷病員給予最優先處理,而對不經過處理也可存活的傷員和即使處理也要死亡的傷員則不給予優先處理。
經過初步救治后,合理安排車輛轉送醫院。如救護車輛不夠,對比較嚴重的傷員安排救護車,對于輕度傷員可安排客車或貨車集體轉送。
社區職工醫院要做好各種搶救藥品和器材的準備工作,接治經現場轉送來的傷員。
2.16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治安、警衛組在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的同時,要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以利于事故調查組對各種數據的搜集,確定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和事故發生后的保險賠償。
事故現場的洗消由安全環保組負責,主要可分為人員的洗消和環境的洗消。
對人員的洗消
對傷員的洗消盡可能快地進行,一旦處于安全位置,應該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確保可獲得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急救人員在進入事故現場前應穿上個人防護用品,并先從有最大污染的區域轉移傷員。
第二步:去掉傷員的衣服,把他們放置在一個貼有傷員姓名的塑料口袋內,并重新給傷員穿上未受污染的衣服,并注意保暖。
第三步:清除任何可見的污染物,
第四步: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其他的解毒劑或軟膏。
對環境的洗消
針對污染物的種類和狀態制定洗消方式,主要通過稀釋、中和、吸附和隔離等方式。
2.17應急結束
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災害發生,事發區恢復正常生產運行后,經污水處理廠廠長現場檢查,報請園區管委會結束應急行動,應急指揮部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后,宣布應急狀態終止,并向所屬各車間班組發布相關信息。通過廣播、電話等方式通知相關救援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善后工作由事發單位及有關部門繼續完成。應急工作結束后,所屬車間班組及相關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復正常的生產運行、生活秩序。
六、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決定授權職能部門來進行。
七、后期處理
在污水處理廠領導的統一布署下,各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后期處理工作。
恢復生產運行
根據受災程度,事發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恢復生產工作。調查和總結
調查
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完畢后,由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牽頭,組織事件(故)調查組,同時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上報應急指揮部。
總結
應急辦公室隊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經驗和教訓,改進工作,及時組織修訂預案,提出整改措施。
八、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污水處理廠報警電話:0459-8393830
2、應急隊伍組成及分工
污水處理廠各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本污水處理廠各類化學事故的救援及處置。救援專業隊伍的任務分工如下:
(1)通信聯系組:由技術組負責。
負責人:技術組組長。
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2)治安、警衛組:由園區管委會派出所負責
負責人:派出所所長。
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組、技術組負責
負責人:設備組組長。
擔負搶險搶修指揮協調。
(4)醫療救護組:由義順鄉醫院。
負責人:社區醫院院長。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5)物資供應組:由車間負責
負責人:車間負責人。擔負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
(6)運輸組:由園區管委會車隊
負責人:管委會車隊長。擔負物資的運輸任務。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3.1應急救援裝備、物資等
3.1.2污水處理廠現有消防車一輛可用于事故狀態下的救火、清洗及噴淋工作
3.1.3污水處理廠配有必要的搶救設備和藥品。
3.1.4污水處理廠設備組備有搶修設備。
3.2應急通信系統的保障由通信聯絡組。在事故狀態下,可采用防爆對講機進行通訊。
3.3應急電源、照明系統的保障由廠值班人員和電氣車間組成,根據事故發生的不同狀態和部位確定臨時供電方式。
4、經費保障
根據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狀況,由廠計劃在每年的年初計劃中列出經費額度。
5、其它保障
5.1單位互助救援
園區管委會設有消防車,必要時可請求其參與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2請求政府協調救援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可視事故嚴重程度報肇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安全生產事故辦公室,協調有關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5.3應急救援信息咨詢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可采用電話、傳真或互聯網等方式進行救援信息的咨詢,
5.4保障制度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上,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5.4.1責任制救援指揮部成員和救援人員應按照救援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責任。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調整,確保救援組織、人員及責任的落實。
5.4.2值班制度,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廠值班人員及各車間實行24小時值班)。
5.4.3培訓制度對全污水處理廠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常識教育,車間班組利用每周一的學習時間宣傳危險化學品安全常識及學習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增加防災意識,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
5.4.4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
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消防、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各重點目標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5.4.5演練制度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各隊按專業分工每年訓練兩次,污水處理廠每年舉行綜合演練一次,以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
5.4.6例會制度,每季度第一個月的第一周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和救援隊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工作。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1.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包括救援過程中各種情況下的防護措施、意外情況的處理、救援方案實施過程的操作等細節問題。培訓時間為每季度一次。
培訓內容:
1.1.1熟悉現場平面圖和實際位置、區域的布局、撤離的路線、危險場所位置、指揮的手勢信號等。
1.1.2鑒別異常情況的方法,各種異常情況處置的具體方法,各種工具、器具的使用,自救與互救的方法。
1.2員工及公眾應急響應的培訓
可利用小冊子、廣播、電視等形式向員工和公眾開展教育及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有本區域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型、事故的預防措施、發生事故時相關人員的職責、發生事故時員工及公眾的應對措施、防護用具的使用、自救與互救知識、指揮信號的識別、疏散的路線。
1.3培訓目標
①使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反應預案和程序的實施內容和方式;
②培訓應急隊伍在應急預案和程序中分派的任務;
③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反應預案和實施程序變動情況。
④每年組織應急工作管理人員和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專業知識培訓。
2、演習
指揮領導小組要從實際出發,針對危險目標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二次模擬演練,要求各救援隊伍全員參加。把指揮機構和各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指揮班子和搶救隊伍。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2.1應急演習目標
①測試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②檢測應急設備的完好率;
③確保應急組織人員熟知職責和任務。
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組織所屬各單位不定期綜合演練,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專業性應急演習。
2.2演習內容
內容包括:
①基本目標;
②日期和地點;
③參加組織;
④模擬事故;
⑤事故發展階段;
⑥后期處置;
⑦對訓練和演習進行適當的評價。
污水處理廠應急機構對應急演習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2.3預案變更
每年,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申請對應急預案進行更新。當出現以下情況時,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
①訓練和演習的書面評價,提出更合適的程序或組織;
②組織或程序中的關鍵人員發生變動;
③組織機構發生變動;
④外部救援機構的能力或功能發生變動;
⑤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發生變化;
⑥影響到預案實施的企業發生變動;
⑦來自其他機構、國家、地方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建議。
十、獎懲
由各部辦定期對各車間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救援、恢復等各個階段的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對表現好的車間班組給予獎勵,表現差的給予處罰。
1.監督檢查主體
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負責總體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獎勵
在應急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車間班組和個人,由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憮恤。
3.懲處
3.1各級應急工作組成員的責任
應急工作組成員違反應急預案和有關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
①不服從對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②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工作的;
③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故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的;
④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漏報、緩報有關突發公共事故信息的;
⑤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或者虛假信息的;
⑥不按規定及時發布突發事件警報、采取預警期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⑦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⑧不按規定公布有關應對突發事故的決定、命令或者指示的;
⑨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應急資金或者物資的。
3.2污水處理廠車間班組的責任
污水處理廠車間班組違反本預案規定或有關應急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①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②未按要求做好應急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③不服從上級部門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④不進行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現場和社會秩序的;
⑤不及時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
十一、附則
1、術語和定義
1.1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1.2危險化學品
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化驗室使用固體危險化學品)。
1.3危險化學品事故
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事故。
1.5危險目標
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1.6分類
指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1.7分級
指對同一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劃分的級
1.8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工作,確保應急行動順利開展。
1.9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0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動。
1.11應急預案備案
應急預案備案部門是安全環保組
1.12維護和更新
安全環保組每半年對應急預案的編制進行重新審核
1.13制定與解釋
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單位是安全環保組
1.14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活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4
為了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結合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和本企業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組織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演練簡介,一名員工因為施工中的操作失誤發生觸電事故,項目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觸電者積極實施搶救過程中如何保障信息傳達預案,小組成員如何履行職務,最后完美達到練習目的。演練目的,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的同時,通過演練,使人員掌握應急救援運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項目應急小組的協調作戰能力。參加演練的相關部門,公司安全科領導,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職能部門以及各作業班組。安排假設三名工人在澆筑三層窗臺板時候,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同時說明不能夠亂接電源接電,必須要找電工,電工按照工廠安排好振搗棒的電源。一切落實結束之后,對作業人員示范開關只要扳動按鈕就行,其他不要動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別處巡查。事故發生。
一名工作人員未通知電工,上次把現實觸電倒在電箱邊,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電保護器的按鈕。按下按鈕之后,正在一邊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員聽到驚叫聲。一邊跑向出事地點,一邊用電話撥打120求救,并且向項目經理報告。總指揮在接到電話之后,決定啟動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立即電話向公司報告,同時用電話通知搶險組組長啊在施工現場發生觸電事故,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帶領人員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檢查,同時到配電房間拉閘斷電,對現場所有用電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救護組長帶領救護組成員趕到事故地點。對觸電人員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疏散組組長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帶領警戒組人員趕往出事定點,禁止閑雜人員出入,現場拉警戒帶進行隔離,并且會進入的救護車停放在安全地點。隨時準備將傷員送往醫院,禁止其它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鎮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使用范圍
全鎮范圍內的各種火災和市消防大隊下達支援其他地區救火命令。
二、啟動本預案程序
值班人員接到火警電話后,第一時間報告鎮黨委書記、鎮長和值班領導,由黨委書記、鎮長或值班領導啟動《鎮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并視火災情況上報市消防大隊,請求支援。
三、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各黨支部、各村(居)民委員會、全體機關人員、鎮屬各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堅決服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指揮部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指揮部組長不在單位,由副組長依次主持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值班組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鎮環安辦。報警電話119。
四、設立應急防火救援小組
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本小組第一責任人,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隨時做好防火救援準備。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1.現場處理組
由火災發生地的村兩委(企業管理人員)組成。村支部書記、主任(企業負責人)為事發現場處置第一責任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保護好現場,負責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著火的材料、火勢、面積,交通線路、地理情況和報警人電話,并派專人在離火災地點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員。負責通信聯絡、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組 長:各村書記或主任(企業負責人)
成 員:各村民小組長、當地群眾(企業管理人員、職工)
2.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分為兩個小組。
第一小組:當天值班的全體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出發;小組長為值班組長,成員為全體值班人員。
第二小組:機關干部全體人員。負責撲滅火災,安排專人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3.醫療救護組
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衛生院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指導下,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況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級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求援。
組 長:
成 員:衛生院醫護人員和各村醫生
4.情況通報及后勤保障組
(1)根據指揮部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和向社會發布災情,其他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文書室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等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2)機關食堂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積極準備生活用品,保證搶險人員正常用餐。后勤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在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出發前,應準備好搶險工具和礦泉水等物資。到達現場的后勤人員要充分保證搶險人員所需的物資。如:滅火器、滅火水源點、礦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資。同時,要協助困難群眾開展現場自救,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做好車輛調配工作。
組 長:
成 員:
5.治安維護組
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保護火災現場,統計火災損失。
組 長:
成 員:
6.事故調查組
火災撲滅后,鎮政府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有關負責人,要依法及時做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通報或上報鎮黨委和政府。
組 長:
成 員:
五、紀律要求
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履行職責。凡是擅自離崗、不服從指揮,相互拖延、推諉,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破壞黨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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