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合集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簡稱供方) 需方:(以下簡稱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產品名稱:
規格:
單價:
數量:
貨款金額(大寫)
二、質量要求交售日期
。1)交售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發貨為準。
(2)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貨,均事先書面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三、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ㄒ唬┕┓讲捎闷囘\輸的方式,按需方指定的到站發運,然后將提貨單寄給需方所在的單位。
(二)供方負責發貨及汽車的運輸費用。
(三)需方必須在貨到五日內進行質量驗收,并將驗收的質量結果在驗收后三日內發傳真給供方。如需方不在本條規定時間內驗收,視為需方對本次交付貨物質量無異議。 (四)合同簽訂生效當日,需方必須預付5%的定金。
。ㄎ澹┬璺绞盏截涍M行質量驗收后,必須在自到貨之日起 天內將貨款匯入至供方的指定帳戶上。
五、供方的違約責任
(一)供方在交產品時, 未達到行業標準或雙方約定的交付貨物質量標準,需方有權拒收并退貨或協商解決。
。ǘ┕┓饺绮话春贤幎ǖ钠谙薨l貨或交貨,每天按合同價的萬分之五支付賠償金。
六、需方的違約責任
。ㄒ唬┬璺皆诤贤瑘绦兄袩o正當理由退貨的,供方不返還定金。
。ǘ┬璺轿窗春贤幎ㄆ谙薷犊畹,需方每天按合同價款的5%支付滯納金。 (三)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視為默認本批次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或以補充協議方式約定。八、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章)需方:(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電話:
買賣合同 篇3
買賣合同違約責任
一、買賣合同的特征、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1、買賣合同的特征
買賣合同為:有償合同
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 買賣合同為:雙務合同
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
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
買賣合同為:諾成合同
買賣合同自雙方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 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2、
3、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是?
5、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條款
二、買賣合同管轄法院、買賣合同管轄地、買賣合同管轄權
1、買賣合同(即)糾紛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關于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的爭議
3、口頭約定買賣合同管轄問題認定初探
4、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
5、本案如何確定案件的管轄權
深圳律師:黃華(12年律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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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篇4
xxx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xxx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一)出賣人的主要權利
、俪鲑u人出賣屬于其所有或有權處分的標的物。
、诔鲑u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圖紙等標的物的,出賣人仍擁有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法律及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出賣人享有收取價款的權利。
、艹鲑u人享有標的物交付前產生的孳息。
(二)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①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地點、方式交付標的物。
②出賣人應按照約定或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以及單證以外的有關資料。
、鄢鲑u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
④出賣人按約定的質量標準交付標的物,在交接標的物前應當提供據以檢驗的必要技術資料。
、莩鲑u人對標的物負有包裝義務。
、蕹鲑u人承擔標的物交付前的毀損、滅失的風險,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膜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第二條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所購農膜款________元。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乙方所購農膜交付乙方。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乙方應在甲方交貨后□當場□________日內對所購農膜進行驗收;
驗收內容主要是所購農膜是否與第一條所列內容相符,是否達到第二條所要求的質量。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其他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農膜經驗收后經雙方確認或相關職能部門出具證明,證明農膜不符合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所要求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換貨或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由此所引起的損失。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調節;協商或調節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向________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是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的有名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非要式合同。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是出賣人和買受人。出賣人、買受人的權利義務是相對應的,所以說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有:
(一)出賣人的義務和責任
1、交付標的物。
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標的物在合同訂立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時間為交付時間。
出 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如依有關規定不能確定交付地點的,應分別適用下列規定:(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第一承運人以 運交買受人;(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如訂立合同時雙方知道標的物所在地點的,該地點為交付地;如不知道的,則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交付地。
標 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因買受人違約未能交 付標的物的除外。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2、交付的標的物要符合質量要求。
如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
3、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權利。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權利保證義務,如保證標的物非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未設有抵押權、租賃權,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
(二)買受人的義務和責任
1、支付價款。
買受人應按約定的數額、時間、地點支付價款。
2、檢驗和接受標的物。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并在檢驗期內將標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符合約定。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 驗,并將不符合約定的情況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如在合理期間或自標的物收到后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符合約定。但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出賣人知 道或應當知道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除外。
總之,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土建合同糾紛
一、合同爭議點
1)招標圖紙中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業主在結算時希望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將減少或取消的內容在結算中全部扣減掉。而承包單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減少或取消內容較多,價格數目較大,承包單位利潤空間多的子項。承包單位認為業主雖然有權利提出設計變更,修改設計圖紙,但是不能夠在招標投標后有意將招標圖紙內容分解取消,從而有意降低工程造價。另外,在投標預算書中由于承包單位作為當時的投標單位,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可能會出現工程量上偏差,即與招標圖紙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對于減少或取消的內容是按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扣減還是按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扣減,也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
2)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由于承包單位在投標預算時采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在有些子項上有意漏報,而這部分內容業主恰巧在后來施工階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減少或取消該子項。那么在結算時業主會按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上扣減。而承包單位可能會認為這些內容當初是作為投標時一種優惠條件,而在工程量上少報,或沒有計取,在結算時不能夠將投標預算書中少計取或未計取的內容再扣減。同時,在扣減時如何取用單價也使雙方不可避免的產生爭議。
3)招標圖紙設計中沒有的內容,實際施工圖紙增加內容。
此情況對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說爭議較少,一般業主也能夠同意在結算中將招標圖紙中沒有而施工圖紙中增加的內容給予增加?赡軙嬖跔幾h性問題就是在單價的計取上。
4)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部分內容。
此種情況一般業主都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將新增加的內容在結算中予以認可。但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使得投標預算書中這部分內容工程量不準確。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過多,則業主可能不同意在結算中再給予增加,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相比過少,則承包單位可能利用設計變更,要求按施工圖紙工程量與投標預算書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單價時候,是否延續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報價,還是重新取用新單價也成為不可避免的爭議,雙方都會力爭采用此內容。
5)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內容。
承包單位認為投標預算書中未計取的這些內容是投標階段作為一種優惠條件,現在業主在實際施工中增加了這些內容的工程量,承包單位不能夠再承受,要求在結算中增加這些內容的工程量。而業主可能認為既然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未計取這些內容,屬于承包單位為了中標作為優惠主動放棄這些項內容,因此不能在結算中增加計取。其次對于單價取用上也會存在爭議。
二、解決方法: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根據工程實際經驗,應站在比較客觀公平的角度,采取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結算方式應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標預算書造價+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的差異,其優點是充分遵照合同約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倡導思想相吻合,結算內容相對明確。采用這種方式結算,要建立在投標預算書、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之間的圖差上,應該本著“交易習慣,雙方協商”的思想由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解決問題。對上述五種爭議應采取以下相對應的五種具體解決措施:
1)對于第1種減少或取消的內容,首先確定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單價進行扣減量差。對于投標預算書中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慮,因為為了使投標在總體上有競爭力,并且贏得合同,投標人對某些分項的工程量計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對其他的分項中工程量的計取偏低。投標預算書中的單價問題也是同樣道理。
2)對于第2種漏項錯誤,承包單位無法證明其漏項錯誤究竟是工作疏忽、讓利行為還是故意留有余地。此處的漏項錯誤損失有可能被別處的重項錯誤所彌補;漏項錯誤使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乃至獲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標圖紙工程量與施工圖紙工程量量差進行扣減。單價的取用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取,既可參考標底,也可參考當地標準定額及市場造價信息,雙方協商確定。這種解決方式符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對于第1種和第2種情況所涉及內容均為取消或減少的內容,在這里要做特殊說明。如果減小或取消的子項較多,價格數目較大,直接對工程價款產生巨大影響,筆者建議不能完全采用以上兩點方式。我們可參考國家水利部《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價款結算的約定中第39條中相關規定。對于減少或取消內容所涉及工程價款與所增加內容相比超過合同價格的15%時,筆者建議只扣減主材費用,或雙方協商解決。
3)第3種情況,屬于新增的工程變更范疇,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現行定額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造價信息調整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4)第4種情況與第1種情況相對應,屬于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5)第5種情況應與第2種情況相對應,亦是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總之,對于施工圖紙預算模式下的固定總價合同發生變化時,在結算工作中應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本著“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三、工程量清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近年來大多數的固定總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形式產生。一般情況招標人委托社會有資質的專業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量清單,因此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應該是準確的,投標人在投標前也可以復核,有重大錯誤時可以向招標人提出。這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因上述情況發生施工圖紙變化時,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爭議,可以采用以實際發生為基礎進行增加或減少。雙方可以根據上述分析的“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五種情況對應實施。
不得租賃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房屋所有權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租賃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承租人的權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為,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2、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原所有權人的房屋其他權利如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權利在一定程度將受到限制。租賃該類房屋,承租人會因為房屋權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權利得不到合法保護。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屬于共有產權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租賃這種房屋,會侵犯對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權益。
4、權屬有爭議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產權處于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5、違章建筑
未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后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這類房屋,屬于建設規劃手續不齊的建筑,規劃部門隨時對其實施規劃執法監督。租賃這類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護。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
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7、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貸款購買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有關規定的房屋。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賃房屋,須謹慎對待,不要租賃上述九種情況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賃合法房屋之后,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這樣,有利于從法律角度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租房糾紛。
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糾紛處理一般有和解、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本文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四種方式的具體內容。下面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下這些方式是如何解決合同糾紛的吧。
合同糾紛處理方式
1、 和解。
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愿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于受理。 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
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
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房屋租賃應交哪些稅?
房屋租賃也應該納稅,房屋租賃要交納下列稅:
(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合同變更轉讓在法律上是怎么規定的?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慶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釋義】本條是關于當事人變更合同的規定。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通過要約、承諾的方式,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合同成立后,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都不得改變合同的內容。但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簽訂后,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需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進行調整和規定。因此,需要當事人對合同內容重新修改或者補充。由于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所以,當事人在變更合同內容時,也應當本著協商的原則進行。當事人可以依據要約、承諾等有關合同成立的規定,確定是否就變更事項達成協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變更后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內容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內容不僅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變更既可能是合同標的的變更,比如,買康佳牌彩電改為買長虹牌彩電,也可能是合同數量的增加或者減少,比如,本來計劃租賃十間辦公用房,后改為租五間。既可能是履行地點由北京改為上海,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變,比如,原訂出賣人送貨后改為買受人自己提貨。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違約責任的重新約定。當事人給付價款或者報酬的調整更是合同變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擔保條款以及解決爭議方式的變化也會導致合同的變更。
合同變更需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但有的情況下,僅有當事人協商一致是不夠的,當事人還應當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七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變更內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記項目、稅務登記項目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外資企業法第十條規定,外資企業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事項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規對變更合同事項有具體要求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果沒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當事人已協議變更了合同,變更的內容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應當指出的是,本條規定的合同的變更的概念,不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改變。雖然從廣義上講,合同主體的改變也是合同變更的一種原因,但是合同法對合同主體的變化,即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改變,是通過本章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的制度調整的。所以,本條規定的合同變更僅指合同中權利和義務關系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
為了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我國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對合同變更的形式做出過規定,明確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協議及債權人發出的變更合同的通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于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已不局限于原有的經濟合同和涉外經濟合同的范圍,包括了一些基于自然人所發生的合同關系,所以,本條未對變更合同的形式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是,對當事人來說,變更合同主要內容的,還是以書面形式為宜,這樣有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在發生糾紛時找到解決爭議的依據。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釋義】本條是關于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規定。
合同變更的過程,就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過程。因此。合同中關于要約、承諾的規定也適用于合同變更的情況。當事人在變更合同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對需要變更的內容達不成統一意見的情況。比如,甲方向乙方訂購100臺空調,交貨期為5月30日。由于當年暑期提前到來,甲方提出要求交貨期改為5月15日。但是乙方貨源很緊張,經過雙方反復協商,乙方僅答應根據當時的貨源情況,盡量提前交貨。由于雙方當事人對具體的交貨期沒有明確做出變更的約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推定為合同未變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貨,其行為不構成違約。為了減少在合同變更時可能發生的糾紛,本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于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規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對方履行變更中約定不明確的內容。
第七十九條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釋義】本條是關于合同權利轉讓的規定。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既可以將合同權利的全部轉讓,也可以將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的,原合同關系消滅,產生一個新的合同關系,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權利部分轉讓的,受讓人做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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