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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有使用許可協議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專有使用許可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專有使用許可協議1
許可人(以下統稱許可人):_________
詞著作權人:_________
曲著作權人:_________
演唱者: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許可人按照有關要求報名并提交許可人的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許可人的行為即表示許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本協議成立并已生效。
一、聲明:
1、許可人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的權利,如果因為被許可人合理、如約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許可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已經授權演唱者演唱參賽作品,并同意授權代表人參加比賽。
(3)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對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的份額,可以內部約定,但不得對抗本次活動中被許可人應當得到的授權和權益。
(4)其他參與填詞、賦曲、配器、錄音、制作的各方的權利,應當由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根據內部約定買斷或者給與補償,但其他參與方無權享有與參賽作品相關的任何著作權或鄰接權。
2、被許可人保證:
(1)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
(2)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許可人支付許可使用費。
二、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述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權利,并依照本協議約定獲得報酬。
1、許可內容: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
2、許可性質:獨占許可,除被許可人書面同意以外,許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許可范圍:全球范圍;
4、許可期限: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5、許可特別規定:被許可人有權將其專有使用許可權再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自行決定其對第三方發放的分許可或轉授權為專有使用許可或一般使用許可。
三、付酬標準和方法:
1、支付標準
(1)比賽期間至比賽結束后三個月內,由于被許可人為許可人參賽做了大量的宣傳推廣活動,故許可人同意在參賽期間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并獲得收益的,視為將使用費用于沖銷被許可人支出的有關費用。在此期間,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義務。
(2)上述期限之后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的,按以下標準支付使用費:、復制權:根據被許可人和復制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后的演唱者、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應得的收益,許可人可以獲得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信息網絡傳播權:根據被許可人和使用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含運營商的費用)后,許可人可以獲得不低于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_________元以上人民幣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除本條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于計算方式繁雜等因素,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義務。
2、支付時間
(1)雙方同意每季度結算一次。
(2)任何支付均應在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后才支付。因運營商等非被許可人過錯原因而致被許可人未實際獲取該利潤的,被許可人有權暫不支付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被許可人按季度計算后,按照報名參賽人報名參賽時提供的銀行帳號向許可人支付使用費(該使用費由被許可人扣除許可人個人所得稅后支付);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授權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并在領取后按照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的內部約定自行分配。
(3)報名參賽人提供的聯系方式及銀行帳號有任何變更的,需及時通知被許可人,否則,任何通知不到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或通知到報名參賽人但報名參賽人不來領取使用費、或使用費非因被許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報名參賽人提供的銀行帳號等情況持續半年之后,視為許可人放棄領取該使用費的權利。
4、費用核查:
(1)許可人可在每季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后向被許可人通過電子郵件查詢許可費明細;
(2)若許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數據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許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對有關費用進行核查,費用自行承擔。經核查如果發現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經許可人書面通知指出后改正的,被許可人應補齊未支付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經核查后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數據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被許可人有權要求許可人進行賠償,數額為造成被許可人的實際損失為標準。
四、優先權的授予
許可人同意,本協議生效之后_________年內,如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及演唱者將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訂唱片或經紀人合約,被許可人享有優先簽約權。許可人違反此條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需按協議的有關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許可人不知會被許可人而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約的,屬許可人違約,除繼續履行外,需向被許可人支付相當于費用、報酬等總收入20%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不低于_________元。
六、保密
對涉及雙方的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信息,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須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從而了解或接觸到的、僅僅涉及對方的未公開的資料和信息,亦須保守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資料和信息。
七、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_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辦理。
2、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影響雙方于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八、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的,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許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其他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不影響本協議的其余條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并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由報名參賽人獲得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的授權,代許可人簽署、履行本協議。
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有使用許可協議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并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鑒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用戶(“用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務;
鑒于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用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占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制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于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并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后,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并在15個工作日內回復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后,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后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后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并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后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互聯網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并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沖抵,但是每次沖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后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并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沖抵完畢,協議續展后可繼續沖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沖抵完畢,未沖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沖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____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____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沖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沖抵完畢后,此值為0)
2.支付時間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將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
(2)協議生效后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載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數、單次收費標準及相應收入等),并按照資料上顯示的計數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并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五條 費用核查
1.甲方有權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對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包括必要時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2.雙方約定,以乙方網站發送出的計數為基礎,扣除乙方與電信運營商的計數的合理誤差比例,經甲方確認后進行結算,在不影響乙方向甲方抄報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情況下,以便甲方進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適用以下公式: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電信運營商向乙方結算的短信下載服務收入÷80%____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務收入中所占比例____20%-當期沖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沖抵完畢后,此值為0)
4.雙方約定,適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與適用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3)項的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相比,誤差率若不超過5%,均屬合理范疇。
5.如果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辦理。
2.雙方約定,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務項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協議履行期間,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4.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后仍無實際改正行為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查證屬實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現之時,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協議。
7.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并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有使用許可協議3
許可人: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于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專利和專有技術
2.1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期限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后續服務的提供
5.1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維護費用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第7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
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
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不可抗力
1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x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其他規定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附則
16.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專有使用許可協議4
許可人(以下統稱許可人):
詞著作權人:
曲著作權人:
演唱者:
被許可人:
聯系地址:
XX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本協議為《________mp3夢想網絡歌手大賽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的有效附件鏈接于章程上,許可人應當認真閱讀本協議。
許可人點擊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鈕,并按章程的有關要求成功報名并成功提交許可人的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許可人的行為即表示許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本協議成立并已生效。
一、聲明:
1、許可人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的權利,如果因為被許可人合理、如約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許可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已經授權演唱者演唱參賽作品,并同意授權代表人參加比賽。
(3)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對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的份額,可以內部約定,但不得對抗本次活動中被許可人應當得到的授權和權益。
(4)其他參與填詞、賦曲、配器、錄音、制作的各方的權利,應當由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根據內部約定買斷或者給與補償,但其他參與方無權享有與參賽作品相關的任何著作權或鄰接權。
2、被許可人保證:
(1)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
(2)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許可人支付許可使用費。
二、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述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權利,并依照本協議約定獲得報酬。
1、許可內容: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
2、許可性質:獨占許可,除被許可人書面同意以外,許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許可范圍:全球范圍;
4、許可期限:五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5、許可特別規定:被許可人有權將其專有使用許可權再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自行決定其對第三方發放的分許可或轉授權為專有使用許可或一般使用許可。
三、優先權的授予
許可人同意,本協議生效之后3年內,如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及演唱者將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訂唱片或經紀人合約,被許可人享有優先簽約權。許可人違反此條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需按協議的有關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許可人不知會被許可人而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約的,屬許可人違約,除繼續履行外,需向被許可人支付相當于費用、報酬等總收入____%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不低于____萬元。
五、保密
對涉及雙方的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信息,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須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從而了解或接觸到的、僅僅涉及對方的未公開的資料和信息,亦須保守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資料和信息。
六、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____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辦理。
2、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影響雙方于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七、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的,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許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其他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不影響本協議的其余條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并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由報名參賽人獲得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的授權,代許可人簽署、履行本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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