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本文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了解固定資產管理有幫助!
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醫療設備、醫療器械及有關醫療、教學、科研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價價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屬固定資產范疇,應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器械倉庫會計負責建立明細賬。由器械科長把關,嚴格執行采購、驗收、出入庫、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手續。對調入、損贈或自制加工設備,亦應及時辦理編號、建賬、入庫、分配等有關手續,并根據憑證或管理作價,載入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內。
三、各科增加設備時,均應事先按規定做出計劃,經門診主任審批后,方可購置。
四、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物資,需無償調撥或折舊作價處理時,須報門診主任審批。
五、領用的各種固定資產,不準隨意變動,如確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間進行調配時,須經有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對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資,管理部門給予調出,以防止物資財產積壓和浪費。
六、器械倉庫每年應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核對一次,發現余缺應及時作出記錄,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院長批準后,進行賬面調整,并追究責任。
七、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檔案。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參照《儀器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執行。
八、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醫療器械發生故障時,未經批準不得將儀器帶往外地修理。
十、貴重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門診主任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保管。
十一、各種儀器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器械科建立檔案,每年向醫院檔案室移交歸檔。各科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器械科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維修需經常使用的,可復印副本。
十二、儀器室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下班前仔細檢查,以確保安全。
飯店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目 錄
第一章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1
第二章 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3
第三章 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3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4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5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7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7
第八章 附則... 8
第一章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第一條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及相關財會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3、單位價值較高。
第二條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接合xx飯店(以下簡稱“飯店”)的具體情況,本制度將由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級公司”)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飯店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1、飯店房屋、建筑物、構筑物;
2、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訊及播音系統、衛星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設備、電梯、鍋爐、冰柜及制冷設備(設施)、保齡球系統及設施、桑拿設備設施;
3、復印機、相片沖印設備、運輸車輛、游樂場設備、健身房設備等。
第三條 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飯店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項目:
1、 各種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 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會議桌椅、傳真機、電話機、移動電話、幻燈機、飲水機、微機、打印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3、 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等;
4、 地毯、燈飾、燈具、飾品掛件等;
5、 擦鞋機器、貨架、行李車及其他搬運工具等;
6、 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銹鋼用具等;
7、 飯店廚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 洗衣房中除洗滌設備、成型機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 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10、 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11、 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條 飯店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擅自處置、變賣、毀損、報廢飯店資產,無權以飯店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第五條 飯店管理委員會受飯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權范圍內行使飯店所有者的權利;根據《xx飯店管理合同》的規定,飯店管理人員行使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第二章 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第六條 每個會計年度初期,飯店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利用情況、資產維修計劃、資產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建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報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第七條 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第八條 財務部門會同上級公司財務部根據飯店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第九條 飯店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后報飯店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十條 飯店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后形成飯店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第十一條 飯店采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上級公司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第三章 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第十二條 在年度預算范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建任務。
第十三條 未列入預算范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部)出具意見后,由飯店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第十四條 對于確需購建的資產,由飯店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十五條 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六條 根據飯店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飯店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第十七條 飯店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1、飯店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上級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2、上級公司財務部負責飯店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3、上級公司財務部應會同飯店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并對各
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4、對于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第十八條 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1、飯店總經理對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飯店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2、飯店財務部雖不對飯店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置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4、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飯店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部門。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5、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信息作詳細記錄,并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保證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對于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設備,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執行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
7、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形成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上級公司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采用直線法、按單項資產計提,各類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類
1、房屋
a)營業用房 20年
b)非營業用房 20年
c)簡易房 5年
2、建筑物 15年
(二)機器設備類
1、供電系統設備15年
2、供熱系統設備12年
3、中央空調設備 XX年
4、通訊設備 8年
5、洗滌設備 5年
6、維修設備 XX年
7、廚房用具設備5年
8、電子計算機系統設備6年
9、電梯 XX年
10、相片沖印設備8年
11、復印設備5年
12、其他機器設備XX年
(三)交通運輸工具類
1、客車
a)大型客車(33座以上) 30萬公里 8年
b)中型客車(32座以下) 30萬公里 8年
c)小轎車 20萬公里 6年
2、行李車 30萬公里 7年
3、貨車 50萬公里 XX年
4、摩托車 15萬公里 5年
(四)電器及影視設備類
1、閉路電視播放設備 XX年
2、音響設備 5年
3、電冰箱(柜) 5年
4、空調器 柜式5年 窗式3年
5、電影放映機 5年
6、其他電器設備 5年
(五)文體娛樂設備類
1、高級樂器 XX年
2、游樂場設備 5年
3、健身房設備 5年
(六)消防設備 6年
第二十一條 飯店固定資產凈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處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第二十三條 飯店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運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第二十四條 各責任部門應時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作出報告經飯店工程技術部門鑒定并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飯店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五條 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采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第二十六條 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飯店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飯店當期損益(第二十七條情況除外)。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第二十七條 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20%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八條 飯店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筑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批準。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上級公司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取得聯系。
對于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飯店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征得飯店管理委員會的批準。
第三十條 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對于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設備,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1、無法正常運行,且無法修復;
2、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設備;
3、由于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布,現有設備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設備比使用現有設備更經濟;
5、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6、原有設備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7、由于意想不
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8、其他需要對設備進行報廢的原因。
第三十二條 對于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鑒定、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論證后,由飯店總經理確認,按程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第三十三條 對于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序,最終由飯店管理委員會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第三十四條 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應配合并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于保險賠償范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第三十五條 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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