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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考試《涉稅相關法律》基礎鞏固題及答案
鞏固題一:
1、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房屋,租期5年,租金按季付。租期屆滿,甲公司繼續繳納一季度的租金,乙公司接受該租金。3個月后,乙公司因將該房屋出租給丙公司通知甲公司立即搬出,為此引起糾紛。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與乙公司雙方沒有續訂合同,租賃關系消滅
B.乙公司接受租金,視為租賃合同續訂1年
C.在同等條件下,甲公司享有優先承租權
D.甲公司與乙公司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乙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租賃合同。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因此,本題中AB選項均錯誤。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承租人享有的是優先購買權,而非優先承租權。因此,選項C錯誤。《合同法》第232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選項D正確。
【該題針對“租賃合同”知識點進行考核】
2、關于承攬合同的正確表述為( )。
A.除當事人有約定外,承攬人不得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除當事人有約定外,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除當事人有約定外,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除當事人有約定外,承攬人可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承攬合同。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負責;未經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負責。
【該題針對“承攬合同”知識點進行考核】
3、根據我國《合同法》,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有權主張違約責任。
A.該第三人
B.債權人
C.該第三人或債務人
D.該第三人和債權人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同相對性與違約責任。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該題針對“合同責任”知識點進行考核】
4、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選項關于違約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后,無需賠償損失
B.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非違約方可以選擇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或履行債務
C.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但違約方及時通知的除外
D.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違約責任的承擔。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所以選項A錯誤。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選項B錯誤。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這里沒有除外條款,選項C錯誤。
【該題針對“合同責任”知識點進行考核】
5、債的下列擔保方式中,屬于信用擔保方式的是( )。
A.定金
B.抵押
C.保證
D.留置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保證。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為基礎的擔保方式,屬于人的擔保。債權人并不要求保證人提供財產作為擔保,債權人之所以接受保證,是基于對保證人的代償能力的信任。
【該題針對“債的擔保”知識點進行考核】
6、張某向王某借款1萬元,約定年息為15%,并由李某提供保證。現王某欲將該債權移轉給宋某,在原保證合同對債權轉移并無任何約定的情況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如果該債權發生移轉,李某即免除了保證責任
B.如果該債權發生移轉,李某應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C.該債權的移轉必須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D.該債權發生移轉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即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的影響。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該題針對“保證”知識點進行考核】
7、甲向乙借款15萬元,還款期限6個月,丙做保證人,約定丙承擔保證責任直至甲向乙還清本息為止。丙的保證期間為( )。
A.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B.借款發生之日起2年
C.借款發生之日起6個月
D.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保證期間的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該題針對“保證”知識點進行考核】
8、甲向乙借款30萬元做生意,由丙提供價值20萬元的房屋設定抵押,并訂立了抵押合同。丙乙未辦理抵押登記。甲將一張匯票質押給乙,簽訂了質押合同,但沒有辦理出質登記,則( )。
A.抵押合同無效,質權有效
B.抵押權和質權均有效
C.抵押權無效,質權有效
D.抵押合同和抵押權均有效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抵押權、質權。以不動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該題針對“抵押權”知識點進行考核】
9、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 )
A.各自承擔責任
B.按比例承擔責任
C.承擔連帶責任
D.按其過錯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共同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這種情況在法理上被稱為“共同危險行為”。
【該題針對“共同侵權”知識點進行考核】
10、下列關于建設工程合同說法錯誤的是( )。
A.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B.分包單位可以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C.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建設工程合同。根據規定,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該題針對“建設工程合同”知識點進行考核】
鞏固題二:
單項選擇題
1、下列關于國家所有權的說法錯誤的是( )。
A.國家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B.礦藏、水流、海域屬于國家所有
C.文物屬于國家所有
D.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國家所有權。選項C的錯誤在于,只有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才屬于國家所有。
【該題針對“所有權概述”知識點進行考核】
2、下列不屬于善意取得的適用條件的是( )。
A.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B.以協商一致的價格轉讓
C.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D.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善意取得的適用條件。善意取得的適用條件為:(1)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價格轉讓;(3)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該題針對“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知識點進行考核】
3、甲因病病逝,留有遺囑,甲之子乙依照甲的遺囑繼承了甲的一套房產,乙取得房產的所有權是( )。
A.原始取得,依法律行為而取得
B.繼受取得,依法律行為而取得
C.原始取得,依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取得
D.繼受取得,依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取得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所有權的取得。因繼承而取得所有權的屬于繼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權利而取得的所有權。繼承屬于事實行為,所以屬于依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取得。
【該題針對“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知識點進行考核】
4、不同所有人的財產,因合并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種新財產,這在民法理論上稱為( )。
A.合并
B.繼受所得
C.添附
D.提存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添附的概念。所謂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因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種新財產。添附具體表現為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種情況。
【該題針對“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知識點進行考核】
5、下列關于公示、公信原則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物權的存在與變動公示的,即受法律保護
B.物權的存在與變動因公信而產生公示的效力
C.不動產物權變動時的登記,是公信原則的體現
D.推定動產的占有人即為物權人,是公示原則的體現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物權變動的公示、公信原則。物權的存在與變動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法律推定動產的占有人對其占有的動產享有物權,不動產的登記名義人享有登記于其名下的不動產物權。不動產物權變動時的登記,是公示原則的體現。注意區分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公示原則的作用是“使人知”,它要求當事人以法定公開的方法讓公眾知曉何人取得何種物權,何人喪失何種物權,防止第三人因不知曉物權的狀態而蒙受損失。公信原則的作用是“使人信”,它讓受讓人充分信賴法定的公示方法所表現的物權狀態,不必顧及物權的真實狀態與公示的狀態不符,大膽地進行交易,信賴公示的交易是安全有效的。
【該題針對“物權法的基本原則”知識點進行考核】
6、《物權法》規定,遺失物自( )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A.遺失之日起1年內
B.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
C.遺失之日起6個月內
D.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1年內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遺失物的歸屬。
【該題針對“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知識點進行考核】
7、下列選項中,屬于準共有的是( )。
A.共有物的共有人共同享有要求租賃人支付租金的請求權
B.業主對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權
C.連帶債權人共同享有的擔保物權
D.債務人及其保證人共同享有的債務人的抗辯權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準共有。對所有權以外的其他物權的共有,構成準共有。即,共同享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權利狀態,稱之為準共有。選項B是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而選項A是債權,選項D是基于債權產生的抗辯權。
【該題針對“共有”知識點進行考核】
8、甲、乙各以20%、80%份額共有一間房屋,出租給丙。現甲欲將自己的份額轉讓,請問下列表述中,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乙有優先購買權,丙沒有優先購買權
B.丙有優先購買權,乙沒有優先購買權
C.乙丙都有優先購買權,兩人處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優先購買權,乙的優先購買權優先于丙的優先購買權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優先購買權及物權優先效力。按份共有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所以乙丙都有優先購買權,但因物權具有優先效力,所以物權所產生的優先購買權優先于債權所產生的優先購買權。
【該題針對“共有”知識點進行考核】
9、下列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人對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享有專有權
B.業主大會屬于法人團體,具有訴訟能力
C.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由業主委員會決定
D.業主有權請求公布、查閱物業服務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相關規定。根據我國司法解釋的規定,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燈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或者設備間等機構部分屬于共有部分。所以選項A錯誤。業主大會屬于非法人團體,具有訴訟能力,所以選項B錯誤。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由業主共同決定,所以選項C錯誤。
【該題針對“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知識點進行考核】
10、依擔保物權成立時,擔保標的物的范圍是否固定為標準劃分,可以將擔保物權分為( )。
A.法定擔保物權和意定擔保物權
B.優先性擔保物權與占有性擔保物權
C.登記擔保物權與非登記擔保物權
D.固定財產擔保物權與非固定財產擔保物權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擔保物權的分類。依擔保物權成立時,擔保標的物的范圍是否固定為標準劃分,可以將擔保物權分為固定財產擔保物權與非固定財產擔保物權。固定財產擔保物權,是指以范圍固定的財產為標的物而成立的擔保物權;非固定財產擔保物權,是指以內容變動的財產為標的物而成立的擔保物權。
【該題針對“擔保物權”知識點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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