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涉及的賬務處理程序包括哪些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出納涉及的賬務處理程的知識,歡迎閱讀。
出納賬務處理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辦理收付款業務
書寫要求:小寫金額用阿拉伯數字逐個書寫,不得寫連筆字,在金額前要填寫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金額數字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寫“O0”或符號“一”,有角無分的,分位寫“0”,不得用符號“一”;
大寫金額用漢字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書字書寫,大寫金額前未印有“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寫“人民幣”三個字,“人民幣”字樣和大寫金額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到元或角為止的,后面要寫“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寫“整”或“正”字。
(二)填制記賬憑證
1.編制記賬憑證
出納人員應在辦理資金收付、銀行結算等業務后,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并在記賬憑證上簽章。
(1)記賬憑證的日期應為憑證編制日期,而不是業務發生時間。
(2)記賬憑證金額欄的空白處應劃線注銷,以避免被填涂而改變行次內容。
(3)記賬憑證上小寫的金額合計數前應有人民幣符號封口,以免被填涂而改變金額。
2.交由會計主管或其他財務人員審核記賬憑證。
(三)根據與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有關的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1.登記賬簿,必須以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為依據
登賬完畢后,還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并注明所記賬簿的頁數,或做登賬符號“√”,表示已經記賬,避免重記、漏記。
2.按順序連續登記
各種賬簿應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這樣可以避免有人在空行和空頁隨意添加記錄,對堵塞在賬簿登記中可能出現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日記賬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月開始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后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字樣。
3.逐筆、序時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1)在登賬的科目后標明記賬符號“√”。
(2)在記賬人處簽章。
(3)日記賬中的日期、摘要均為記賬憑證中的日期、摘要。
(4)結出余額公式:上日余額+本日收入-本日支出=本日余額。
(四)結賬、對賬
1.每日
(1)結賬。在每日業務終了時,應結出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本日余額。在分設“收入日記賬”和“支出日記賬”的情況下,在每日終了按規定登記入賬后,應結出當日收入合計數和當日支出合計數,然后將支出日記賬中當日支出合計數記入收入日記賬中的當日支出合計欄內,在此基礎上再結出當日賬面余額。
(2)對賬。每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的實有數,與現金日記賬的當日余額核對看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應查找原因并及時做出處理。
2.月末
(1)對賬。月末將日記賬與相關收付業務的記賬憑證核對,核對的項目主要是:核對憑證;復查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對賬證金額與方向的一致性,如發現錯誤應立即更正。
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余額與現金總賬、銀行存款總賬余額核對。
月末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月末對保管的支票、發票、有價證券、重要結算憑證進行清點,按順序進行登記核對。
(2)結賬。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結賬時,要結出本月發生額和余額,在摘要欄內注明“本月合計”字樣,并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
如果年度終了時,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有余額,要將余額結轉下年,并在摘要欄內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一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戶的.第一行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
(五)編制出納報表
1.在對賬、結賬后,根據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其他貨幣資金明細賬、有價證券明細賬等核算資料,編制“出納報告表”。
2.將“出納報告表”中的數字同據以編制出納報告表的賬簿中的有關數字進行核對。
3.將“出納報告表”送主管處審批。
(六)裝訂憑證
1.裝訂前的整理。
2.會計憑證的裝訂,具體步驟如下:
(1)填寫記賬憑證封面
(2)整理記賬憑證。
(3)用打孔機在憑證的左上角打孔
(4)用大針引線繩穿過鉆好的孔,將憑證縫牢,線繩最好把憑證兩端也系上。在憑證的背面打結,然后取下夾子
(5)將包角紙往后翻,壓平,上側成90度
(6)按憑證左上角的大小裁剪包角紙,并用包角紙將線繩遮蓋并粘牢
(7)將裝訂好的憑證放進憑證盒,并在盒脊上填好相關要素。
(七)出納檔案的保存
1.整理和保管有關憑證
出納記賬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及記賬憑證,在出納記賬后,要傳遞給記賬會計,在年終歸檔前由記賬會計進行整理和保存。
2.調閱出納資料
出納保存的核算資料,按規定不能外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調閱,必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應登記、簽字、限期歸還。調閱的出納資料不能拆散原卷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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