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義務教育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又稱強迫教育和免費義務教育。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歡迎大家參考!
一、什么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全面提升教師整體素質,縮小學校、城鄉、區域間教育發展水平的差距,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也就是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在辦學經費投入、硬件設施、師資調配、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等方面大體處于一個相對均衡的狀態,與義務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和基礎性相適應。
二、如何把握均衡發展的基本內涵?
均衡發展是一種新的教育發展觀,是解決我國目前現實教育問題的新舉措,是實現教育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其內涵主要包括三個層面:①區域之間的均衡發展;②區域內部學校之間的均衡發展;③群體之間的均衡發展,目前應當特別關注弱勢群體的教育問題。其最終目標,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資源,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實現教育公平。
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主要內容和標準是什么?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一個門檻、兩項內容、一個參考。
一個門檻(基本辦學標準評估)。要求在對一個縣進行評估認定前,要對其所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達到本省基本辦學標準進行評估。達到這一條件的縣,才有資格接受均衡督導評估認定。
兩項內容(均衡督導評估認定的核心內容)。1、對縣域義務教育校際間差距評估。是以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生均圖書冊數、師生比、生均高于規定學歷教師數、生均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數8項指標來分別計算小學、初中綜合差異系數。達到基本均衡評估的標準為:小學綜合差異系數不高于0.65,初中綜合差異系數不高于0.55。
2、對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評估。主要是通過入學機會、保障機制、教師隊伍、質量與管理四個方面的17項指標來進行,每個指標賦一定分值,總分為100分;達到85分以上的縣方可視為達到此項評估的要求。一個參考:指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的滿意度,作為評估、認定一個縣是否實現基本均衡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個一票否決(“全面改薄”計劃未完成的、“三殘兒童”入學率不達標的、近三年教育經費投入有兩年未實現“三個增長”的、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嚴重違紀違規事件的)。
四、基本均衡評估驗收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對縣域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條件重點評估的9項指標有7項以上達標,辦學基本條件各項指標的評估和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評估得分均在85分以上,全縣小學和初中校際均衡的差異系數分別小于0.65和0.55,公眾滿意度調查結果達85%以上滿意的縣,方可通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評估認定。
五、均衡學校辦學條件的標準是什么?
答:①生均校舍建筑面積小學達到4.5平方米、初中達到5.5平方米;②生均體育活動場地面積小學不低于4.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5.5平方米;③寄宿生人均宿舍面積小學不低于3平方米、初中不低于3.5平方米;④生均圖書冊數小學不低于20冊、初中不低于30冊;⑤教學實驗儀器配置小學12個教學班及以下不低于3.5萬元、13個教學班及以上不低于5萬元,初中9個教學班及以下不低于10萬元,10個教學班及以上不低于15萬元;⑥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小學不低于6臺、初中不低于10臺;⑦中、小學均實現班班通;⑧師生比小學不低于1:22、初中不低于1:17;⑨班額小學不超過45人,不多于55人、初中不超過50人,不多于55人;9項指標必須有7項達標。
六、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2014年12月迎接市人民政府對我縣義務教育初步均衡驗收;2015年3月迎接市人民政府對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復核驗收;2015年4月迎接省人民政府對我縣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的督導評估;2015年6月迎接教育部對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認定。
七、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1、強化政府責任。明確督導評估對象是地方各級政府,并且要求政府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第一責任人”。督促政府切實履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中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責任。
2、注重實效。評估認定以結果性評估為主,即以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際間差距的評估為重點。同時,評估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工作情況,引導政府,尤其是縣級政府積極均衡配置義務教育學校資源。
3、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把行政性評估與廣大群眾的實際感受結合起來,將公眾評價作為評估的重要參考。努力縮小校際間差距,促進教育公平,回應社會關切。
八、怎樣開展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督導評估?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程序,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進行,即縣級自評、地市復核、省級評估、國家認定。
九、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體系有哪些特點?
這次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體系,與以往督導評估體系相比,有三個特點,也是三個創新:一是更加強調科學性; 二是更加強調開放性; 三是體現公眾參與性。
十、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中,縣人民政府的領導責任是什么?
1、統籌管理的責任。
2、在推進農村稅費改革過程中,要保證本縣義務教育經費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爭有所提高。
3、要努力做到本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的“三個增長”;確保上級用于教育的轉移支付的50%不被挪用和截留。
4、確保教師工資及時發放,完善教師工資發放的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確保校舍安全,加大農村初中、小學危房的改造力度;確保中小學的公用經費,補足農村中小學校實行“免雜費”后農村中小學校的公用經費缺口。
5、確保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攻堅各項工程配套資金的到位和工程建設的質量。
6、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氣。
十一、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就讀享受哪些政策?
與所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可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十二、教育部提出的有關“減負”工作的五項要求是什么?
要堅持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評價觀,不準把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唯一指標;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不準小學、初中招生舉行選拔考試;堅持認真執行國家課程計劃,不準隨意增減課程門類、難度和課時;堅持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不準占用學生休息時間組織集體補課;堅持全面評價學生的發展,不準按考試成績排隊。
十三、黨的十八大對教育提出了什么新的要求?
要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教育是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的基石。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著力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學生創新精神。辦好學前教育,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十四、黨的教育方針是什么?
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方針: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把育人為本作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創新作為教育發展的強大動力。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戰略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拓展:
一、我國小學教育的歷史發展
小學教育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學制中第一個階段的教育,也稱初等教育,教育對象一般為6—12歲的兒童。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是對全體公民實施的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識的教育,是培養公民基本素質的教育。
(一)我國古代的小學教育
我國的小學產生于殷周時代。
(二)我國近現代的小學教育
1878年,張煥綸所創辦的上海正蒙書院內附設的小班,是近代小學的開端。
1904年,清政府頒布了《奏定初等小學堂章程》。規定設初等小學堂,并規定初等小學教育為義務教育。
1840年以后,我國的小學教育有了較大的發展。發展變化的基本特征是:
1.逐步明確了小學教育為普通教育、義務教育的性質。
2.學制改革逐漸向世界其他國家靠近,采用修業年限為6年的"4—2"學制。
3.逐步明確小學教育是為培養合格公民打基礎的教育。
4.從小學堂到小學校都有了公立和私立兩類。
(三)建國以后的小學教育
建國之后,從1986年開始推行九年義務教育。
建國以來,小學語文、算術等學科都進行了教學改革的試驗。教學改革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改革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二、義務教育
(一)義務教育的意義
1.義務教育的概念
義務教育是指國家采用法律形式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的,國家、社會、學校、家庭都必須予以保證的帶有強制性的國民教育。世界上有的國家或地區又稱強迫教育。公民教育
2.義務教育的意義
(1)標志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又會不斷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
(2)體現著一個國家現代文明的水平,又會促進現代文明的提高。
(3)可以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又可以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
(二)義務教育的法律保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是實施義務教育的法律保證
1986年4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的主體、入學、教育教學、實施、物質保障等方面從法律上作出了比較全面的保證。
1992年4月,國務院又批準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我國的義務教育制度更加具體,更加規范,也更趨于完善與成熟。
2.《義務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發展基礎教育。
第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
第三,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三)《義務教育法》的基本內容與實施
《義務教育法》共十八條,對義務教育的指導思想、實施對象及年限、學制、管理體制、辦學條件、各方應履行的責任與義務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規定。
1.義務教育的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努力提高教育質量,使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奠定基礎。"
2.義務教育的實施對象及年限
凡年滿6周歲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均為適齡義務教育學生;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兒童的入學年齡可推遲到7周歲;我國義務教育的年限為9年。
3.義務教育的學制
"義務教育可以分為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我國義務教育的學制年限通常有"六三學制"、"五四學制"、"九年一貫制"。
4.義務教育的管理體制
我國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下,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
三、小學教育在義務教育中的地位
小學教育在義務教育中的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普及性;基礎性;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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