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常見稅務問題處理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地核算和監督,提供會計信息,并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逐步開展預測、決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支付補償金抵租金所得稅怎樣處理
【問題】
房地產企業出租房產后,由于前期工作未準備好,至使房主提前開業而造成損失,因此向房主支付一部分扶持資金,用于抵消一部分租金,該項業務房地產企業在所得稅上應怎樣處理?
【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二十一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三條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法規,其他法規與稅收法規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為準。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公司支付的補償金,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屬于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能夠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如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相關憑據同時附有相關租房合同或協議,可在稅前扣除。不得沖減租金收入。
需提醒的是,房地產公司向房主支付的扶持資金,用于抵消一部分租金,在計繳租金營業稅時不得沖減營業額。
委托出口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處理
1、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于委托方提貨時,由受托方代扣代繳稅款。受托方按應扣稅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委托方應將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借記“委托加工材料”、“生產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款,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現舉例說明,企業甲委托企業乙加工應稅消費品,甲方提貨時,乙方代扣代繳了4000元消費稅。甲方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一半用于直接銷售,另一半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甲、乙方的會計處理分別為:
乙方于甲方提貨時,代扣代繳了4000元消費稅,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4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000
甲方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一半用于直接銷售,甲方將一半的2000元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委托加工材料 2000
貸:應付賬款 2000
甲方另一半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按規定這2000元消費稅準予抵扣,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2、進口消費品
需要繳納消費稅的進口消費品,其繳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消費品的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商品采購”、“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現舉例加以說明,某企業進口一批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金250000元,按規定其繳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產品的成本,其會計賬務處理為:
借:材料采購 250000
貸:銀行存款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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