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留學生的打工途徑
目前,西班牙留學已經形成一種熱潮。中國與拉美以及西班牙的貿易往來越來越頻繁,從而西班牙語人才需求也越來越大,促使越來越多的中國學生選擇西班牙留學。西班牙舒適的氣候,色彩奔放的文化,以及快樂豐富的留學經歷讓不少留學生決定畢業后留在西班牙生活和工作。
作為留學生,想要在西班牙工作,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申請學生實習許可,二是申請工作居留。
學生實習許可
持有學生居留證者,不可參加有盈利的工作,除非該學生所從事的工作與其學習不相沖突,工作所得到的收入不足以用于其在西學習的生活費,并在開始工作前須和學校及實習企業簽署實習許可協議。
學生在得到實習許可后,可以工作。這種工作合同一般為非全天工作,且有時數限制。如訂有全天工作合同,工作時間不能與學生學習時間相沖突,即只能利用假期做全天工作,具體實習時數取決于校方的規定。而且所批給的工作許可有效期最多只能與學生的學生居留期相同,不得超過學生卡的有效期,因此,在更新學生居留的同時,也須更新工作許可。
工作居留
留學生在西班牙完成三年不間斷的學習后,可通過各種途徑尋求在西班牙獲得正式工作的機會,如果與企業達成意向,可要求企業出面向勞工部申請工作居留。這時,首先需與企業簽訂一個預備合同。
即使企業愿意幫助留學生來申請工作許可,但并非所有申請都能獲得批準,還得取決于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和提供相關證明。比如:留學生必須能提供這三年來的學習證明以及成績,還有三年不間斷的歷史住家證明記錄。此外,與留學生簽訂工作預備合同的`企業也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該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從來沒有任何逃稅漏稅或使用黑工等不良記錄,可以提供該申請人一個與其所學專業對口的工作崗位等。
最后申請人還必須通過移民局的文件審核,證明申請人具有相當的西班牙語水準以及專業知識,才能最終獲得批準,把學生居留轉為工作居留。持有西班牙的工作居留,其履行的義務和可享受的權利與一般西班牙人相同。不間斷的工作居留滿5年以后,可申請西班牙長期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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