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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檔案如何查詢
大家都知道學籍檔案對我們十分重要,直接關系到我們的就業等一系列問題。生活中經常發生學籍檔案丟失的情形,這是十分麻煩的,許多人在學籍檔案丟失后才想著查詢學籍檔案,那學籍檔案應該如何查詢?查詢學籍檔案應該注意什么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學籍檔案如何查詢
學籍檔案”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各類學生個人信息檔案的總稱,涉及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數據庫中各類學生的學籍、學歷、招生錄取等信息。學籍檔案十分重要。
學籍檔案如何查詢
高中或以前的只能到相應學校或教育局查。
在校大學生可以直接登錄學籍檔案查詢系統進行學籍檔案查詢,查詢不到可以直接咨詢學校。
畢業后,檔案一般不會自帶的,這是規定,你需要拿著那個綠色的報到證到你原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道,就是你報到證上寫的那個地址,有的地方寫著“人事局”,查詢的時候帶著身份證就行,也可以電話咨詢,電話可以到官方的網站上查詢。
還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進行咨詢相關問題。
學籍檔案去向
大學畢業生的檔案通常有三個去向:
1、畢業后就找到了接受戶口的單位,檔案和戶口都轉到工作的單位
這是通常認為最正規的檔案流向,但據統計,這種情況大約只占到畢業生檔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畢業后沒有找到接受戶口的單位,戶口和檔案留在學校
兩年后戶口打回原在地,檔案或留在學校,或轉到省檔案局。在這里需要強調一點,由于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畢業生畢業后暫時找不到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可免費由學校保存兩年,許多大學生以為,既然學校免費保存,就無須再到人才交流機構托管了,這是一種省錢的檔案存放方式,其實不是的。
3、把檔案和戶口放在人才市場交流中心
如果大學生在畢業時,沒有安排好檔案的事情,幾年過去,個人檔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時,可根據上面的檔案去向,查找相關管理部門下屬檔案室的電話,告訴接待人員畢業學校和畢業年份通常可查詢。另外,與參加工作前最后一個學校的相關部門,原戶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門;第一家用人單位等,這些地方通常與個人檔案的去向有關系,在這些地方問問。
拓展閱讀:學籍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籍管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推動和促進學風建設,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根據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新生入學
第二條學校嚴格根據當年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組織新生招生。
第三條新生入學前,必須持中考準考證及中考成績單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報名、繳費,并領取錄取通知書。
第四條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注冊。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入學者,必須在開學一周內申述理由,并持病因等證明到校辦理準假手續,無故一周不報到入學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到校后四周內學校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檢驗合格的,取得正式學籍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五條新生入學后,一月內,教務室按規定憑新生錄取名冊到市教育局建立學籍,取得相應省編學號及學號卡片,否則不承認其學籍。學號一經確定,應保持不變,直到學生畢業。
第六條如發現有偽造證件、冒名頂替,或其它不符合入學條件等情況者,應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章轉學和借讀
第七條學生因家長工作調動、家庭遷居、戶口變動或其它特殊原因確需轉學,應持有接收和轉出學校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接收和轉出證明,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轉學一般只限于新學期開學前后兩周內聯系辦理,對于學期中途轉學的要從嚴控制。
學生辦理轉學手續時,應持家長單位證明、公安部門戶口遷移證明等資料。
第八條符合正常轉學條件的學生轉學,學號隨轉;外省轉入的普高學生,在確認該生為正式在籍的普高學生后,其學號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省下達的機動學號中解決。
第九條正常轉學的學生,由戶口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就讀學校,學生只能編入相應年級就讀,不得隨意升、留、降級。
第十條學校應從嚴控制接收借讀學生。如確屬學生父母雙方因出國工作一年以上、支邊、從事野外工作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其子女在戶口所在地就讀有困難,需在其親屬所在地借讀或在其臨時工作地借讀者,可持家長單位證明和原學校證明,經雙方學校同意,辦理借讀手續。外市因特殊情況借讀,需經市教育局審查批準。
借讀學生修業期滿后,借讀學校須出具學業成績證明。原就讀學校在核查借讀學校所出具的學業證明無誤后,須將借讀生所有檔案資料報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經確認后方可發給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借讀生一般只限于同類學校借讀。借讀生的學籍由原學校保留,借讀生有關檔案記載借讀學校要協助整理。
第十二條普通高中新生,未取得正式學籍者,不辦理轉學、借讀手續。學校不得接收非正常轉學、借讀生插班就讀。
第四章休學、復學、退學
第十三條學生因患有嚴重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病假達三個月以上者,經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由學生和家長提出申請,學校提出意見,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準予休學。
第十四條休學的學生應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限為一年,最低期限不得少于10個月。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憑醫院證明可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期從批準之日算起。
第十五條學生休學期滿,經醫院證明,可以復學者,向原學校申請復學,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學生在休學期間堅持自學,經考試、考核達到同年級升學條件者,可在原班級升級就讀。
休學學生不得隨意提前復學或降級就讀。如休學期間病情恢復很快,經醫院證明可提前者,可適當提前,但休學期不得低于一學期。
第十六條普通高中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校審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批準,準予退學。
1、患有嚴重疾病,不能堅持學習者;
2、家庭有特殊困難,無法堅持學習者;
3、連續休學兩年后,仍不能復學者;
4、累計留級二次者;
5、一學期曠課累計達50節者;
6、學校給予退學處分者。
學生退學時,修業期在一年以上者(含一年),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明書,并標明修業年限;修業期不滿一年者,由學校發給退學證明。
學生退學后,其學號應即注銷。
休學、復學、轉學、借讀學生,教務室每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填寫“學籍異動表”上報市教育局。
第五章升級、留級、畢業
第十七條學生升級、留級每學年一次。升留級按學生的學年總評成績而定。各學科學年總評成績及格者應準予升級。學生凡學年成績不及格的學科均應補考,如補考后仍不及格準予留級。留級學生應從嚴控制,畢業年級不得留級。
第十八條學生修業期滿,思想品德考查合格,學科成績合格,體能達到合格標準的學生,應準予按時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畢業證書須校長簽字蓋章,騎縫加蓋學校公章;畢業證書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驗印。
對修業期滿兩年以上而未滿三學年的高中學生,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第六章學生考勤
第十九條學生上課、自習及參加學校規定的其它活動,均應進行考勤。學生值日生應如實填寫《班務日志》,認真做好考勤記載。班主任應一天一查《班務日志》,全面掌握班級情況。
第二十條學生因故不能來校者,須事先請假。不事先請假或未準假以及超假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均作曠課處理。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請假者,三天以上作曠課處理。
第二十一條學生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周以內由年級主任批準,一周以上由分管副校長或校長批準。遇特殊情況需續假者,須按時到校辦理續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遲到或早退三次計曠課一節;未請假而遲到或早退達三十分鐘者,計曠課一節。
第二十三條全學期無故曠課累計達十節以上、五十節以下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累計達五十節及其以上者,學校作退學處理。
第二十四條一學期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不曠課的學生,算滿勤。對滿勤的學生應予書面表揚。
第二十五條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學生操作評定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七章學生考績
第二十六條學校必須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操行)、文化課程及體育鍛煉認真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及內容,均須量化處理或進行等級評估。評估等級分為優等、良好、合格與不合格四等。
第二十七條思想品德(操行)考核由政教室統一組織實施。考核時間一般集中在每學期期末。“不合格”操行等級的評定,須經政教室主任或分管副校長審查批準。凡受“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生,操行等級一律評為“不合格”。
第二十八條文化課程考核由教務室統一組織實施。一般分為期中、期末兩次。考核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考查科目有:體育、音樂、美術、計算機、勞動技術。
凡考試科目的學期成績評定,按“期中考試成績40%+期末考試60%”計算,凡考查科目的學期成績評定,按“平時成績40%+期末成績60%”計算。學期成績評估的各等級的人數,分別按年級學生數的“20%”、“40%”與“10%”的比例掌握。
所有科目(含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的學年總評成績,一律按“上學期成績40%+下學期成績60%”計算。學年總評成績的各等級的人數,分別按年級學生數的“20%”、“40”、“30%”與“10%”的比例掌握。學年總評成績系決定學生是否補考和升留級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體育鍛煉的考核由體育教研組統一組織實施。其成績計算與等級的評定,可參照文化課程中的“考查”科目有關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每學期結束后,班主任要根據學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文化課程考核、體育鍛煉考核及考勤情況,對每位學生進行全面客觀的總評。總評草稿須經各年級主任審查通過后,方可謄寫在學生素質報告單和其它學籍檔案上。
第三十一條學生畢業時,由學校寫出畢業鑒定。
第八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二條凡模范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者,經班級評定、學校有關部門審查、校長批準,可授予“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凡在期中、期末文化課程考試中,成績優異或進步突出者,經班級評定、學校批準,可授予“學習標兵”或“進步典型”等榮譽稱號;凡在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或其它課業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經學校有關部門審定、學校批準,可授予“優秀特長生”榮譽稱號;凡各方面表現特別優秀的學生,學校可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予以表彰和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的獎勵均要記入學生檔案。
第三十三條學生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學校規章制度和國家法令,學校要與家庭配合進行教育,并根據情節輕重、態度好壞,給予適當處分。處分分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第三十四條學生處罰嚴格按《宜都市二中學生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給學生處分,需經學校批準。其中,留校察看處分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開除學籍處分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予備案。記大過以上處分應記入學生檔案。對受處分的學生,如確已改正,進步明顯,經批準可撤銷其處分;撤銷處分的決定,亦應記入檔案。
第三十六條學生死亡應即注銷學籍,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注銷。其中,非正常死亡,應附有書面材料同時逐級上報。
第三十七條凡勒令退學的學生,可發給學歷證明。開除學籍的學生,不發學歷證明。
第九章學生檔案及管理
第三十八條新生注冊取得正式學籍后,要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分配的省編學號編排到人,實行編號管理。學生升級、留級、轉學、畢業等,其學號要隨轉。凡無省編學號的普通高中學生,不能承認其學籍,不發給普通高中畢業證書,也不能作為普通高中學生報考高一級學校。
第三十九條所有學生應按要求建立規范的學生檔案,必須從學生入學并具備學籍起開始建檔,檔案包括:畢業登記表、學籍表、體質測試表、健康檢查表、體育合格證明、社會實踐表等。
第四十條學生檔案應實行專人管理,分頭填寫的辦法,及時記載,分年歸檔。學校應為學生轉學或升學或就業提供完整的檔案。要杜絕檔案記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或突擊填寫等現象。
第四十一條學校要認真搞好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要建立以學籍為準的高中畢業考績管理,要建立考績服從學籍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由教務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九月一日起執行。
學籍自我鑒定
在校期間,在學校的指導、老師的教誨、同學的助下,本人通過不斷地學習理論知識和參與社會實踐,努力將自己塑造成為一個專業功底扎實、知識結構完善、適應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與溝通能力強、,具有團體精神的青年。
一、學習方面。
第一、專業知識:本人所學的是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專業,已較好地掌握電子商務平臺操作與阿里巴巴國際貿易平臺操作,在校期間已經參加助理電子商務師與阿里巴巴國際貿易專員培訓,并通過取得助理電子商務師和阿里巴巴國際貿易專員證書。因此,我基本上已具備成為一位電子商務操作員的能力,相信自己能勝任相關工作。
第二、英語和計算機方面能力:通過了計算機水平一級和英語四級;在英語能力方面,我有較好的口頭表達能力,翻譯能力以及書面表達能力。在計算機能力方面,我能熟練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辦公軟件,對dreamweaver8、photoshop等軟件有一定的了解。此外,我還懂得運用erp用友軟件,掌握了其工作原理。
第三、其他知識與能力:通過課程學習,例如《會計學》、《市場營銷》、《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外貿函電》、《應用文寫作》等,我也掌握了一定的會計知識、營銷知識、國際貿易等理論知識與實操能力以及較好的寫作能力。
最后、在校期間學習成績:我認真學習各門課程,成績優良,一到二兩個學年里一共獲得一次學業優勝獎三等獎兩次學業優勝獎二等獎。除了課程學習,我還積極參加學院舉行的各類學術活動并取得一定的成績,例如:XX年新生訓征文賽獲得三等獎,08的“領悟科學(發展、實現青春夢想”征文賽獲得三等獎。由于,在德智體美勞方面得到較好的鍛煉,于二學年獲得“三好學生”稱號。
二、社會實踐方面。
第一、學生干部實踐方面:一期間,我擔任本班學習員,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地為同學、為班集體服務,為老師分擔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成為老師與同學之間溝通的橋梁。在任期間,班級總體成績良好,學風優良,獲得“優良學風班”稱號,本人也因此獲得了“優秀學生干部”的榮譽稱號。二期間,我擔任學院心理咨詢中心機構之一的心理藍天朋輩的宣傳部長一職,主要職責是面向全院宣傳心理咨詢中心和本機構的各項活動,如:學院新生心理講座、學院“5.25”(“我愛我”)學心理知識普及活動、機構招新工作等,同時,還協助心理中心老師完成一些日常工作。
第二、其他社會實踐:在校期間,我積極參加青年自愿者活動,多次參與“愛心學堂”的義教工作。在暑假期間,參加了學生三下鄉活動,通過實踐提高了自身的團隊協助能力、適應能力、承受壓力能力、靈活應變能力等。XX年的7、8月份,我在陽江市聯創汽車美容中心實習,主要工作是收銀、接待。實習期間,工作認真負責,獲得公司和顧客的好評。此外,在平時的假期我還會從事一些促銷、家教兼職等。
三、思想方面。
學期間,本人用先進的理論武裝自己,樹立了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注時政,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經過在學院25期的黨課培訓并獲得了黨校結業證書,并于XX年5月11日光榮地成為中共預備黨員。在以后的學習生活中,我將用實際行動證明。
學籍管理考核細則
一、學籍管理(2分)
1、不按時上繳異動情況表扣0.5分。
2、學生一棟情況統計出錯扣0.5分。
3、不按時上交學籍冊扣0.5分。
4、不按要求填寫學籍冊扣0.5分。
5、遺失或損壞扣2—1分。
二、圖書資料。(1分)
1、不按時歸還圖書資料扣0.5分。
2、圖書資料丟失或損壞,按2倍賠償,并扣0.5分。
三、儀器。(1分)
1、不按時歸還儀器扣0.5分。
2、儀器丟失會或損壞,按2倍賠償并扣0.5分。
四、專業教室(1分)
1、衛生不達標扣0.5分。
2、積極維護專業教室設備(如不關燈、不鎖門、不關窗、不關電腦、不管點水,課桌亂擺亂放等)不到位者扣0.5分。
五、期中期末素質測試(3分)
1、不參加考務會或遲到早退者扣0.5分。
2、監考遲到,提前收卷扣0.5分。
3、閱卷、同分失誤扣0.5分。
4、讓學生代閱或擅自調換監考扣0.5分。
5、擅自改動分數,弄虛作假者扣1分。
六、文藝活動。(2分)
1、不服從安排扣1分。
2、參加文藝活動不積極扣0.5分。
3、節目質量低劣者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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