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得了,這算是跟劉大鳳大難臨頭各自飛了! 劉大鳳處罰下達,公安通知了沈莞,畢竟她是被誣告的一方。 劉大鳳誣告被按上了頂格處理,拘留七天,罰款50元;另外加上她找兩位衛生員麻煩,既擾亂治安,也騷擾公務人員,被判處拘留三個月,罰款150。 這樣一來,劉大鳳就要在里頭待三個月零七天。 也算是罪有應得,料想她以后回來,再也不敢這么狂妄了。 當然,這得在她能回來的前提下,孫伯年在劉大鳳判決書下來的第二天,就去法院告了,他要跟劉大鳳離婚,而且一分錢都不讓她帶走,罰款也不給她交。 劉大鳳涉及關押得有三個月,孫伯年的起訴即便再漫長,三個月也該走完程序了。 而劉大鳳屬于理虧的一方,幾乎沒有贏官司的勝算,她這回算是徹底把自己的后半輩子給賠進去了。 …… 彼時,聊城。 孫思景害的林嬌嬌寧愿流產也要離婚,連身份證跟嫁妝都不要了,可見她有多么堅決。 再加上林家爸媽對女兒看護得緊,孫思景上門去求和,不過自討沒趣。 不光是自討沒趣,他還被林嬌嬌的兩個表哥按著打了一頓。 他一心期盼著林嬌嬌有原諒他的一天,所以不敢報警,只能拖著滿身淤青,在招待所養著。 就這么在聊城呆了半個月,他身上帶來的錢都花完了,不得已,為了繼續打這場持久戰,孫思景只好返回原來打工的工廠,從底層的生產員做起。 而工廠里干活就是要無休止的加班,組長、領導隔三岔五的還要給他穿小鞋,要么就是克扣工資。 孫思景的日子并不好過,而更讓他陷入絕望的是,林嬌嬌在身體康復后,接受了家里安排的相親,重新又談了一個對象。 雖然她跟孫思景沒有領結婚證,可到底辦過婚禮,還流掉了一個孩子。 紙總是保不住火的,她不想隱瞞男方這些情況,所以相親的時候都是如實說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