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他看了眼傅蓉。 “我答應了他,他好像挺開心的,說下樓去打個電話還是什么。我當時心情不好,一個人在樓上房間哭。 然后就是一聲響,很大的響動,樓下起火了。我跑到樓梯口,火勢挺大的,我就趕緊從二樓窗口往下跳。 當時有鄰居出來看熱鬧,瞧見我掉在樓下的矮木叢里,把我扶出來。我說動不了,她很熱心送我來醫院。”傅蓉說。 “還有呢?” “我到那個房子,前后才十來分鐘,我也沒和大哥、二哥說話,就直接和卉桐上樓去了。”傅蓉道,“卉桐他、他為什么死了?他為什么呢?” “你不恨他?他讓你去陪人喝酒。” “……他需要錢。夫妻倆就應該相互扶持,我肯為了他做任何事。我只是生氣,我怎么會恨他?沒有他,我什么也沒有了。”傅蓉哭道。 警備廳派了兩個人,把傅蓉的病房當做監牢,看守她,不準她與旁人接觸。 想到什么,就要隨時找她問話。 姜家的三位少爺,全部都被關到了警備廳的大牢。 大少爺和二少爺的說辭很一致:姜寺嶠請他們去吃飯,他們就去了;沒見到主人家。 鄰居也證實了傅蓉的話:“爆炸一響,我就出來看。她在二樓窗戶那里,想跳不敢跳的。后來火勢很大,她沒辦法就只得跳下來了。” 傅蓉看上去沒什么嫌疑。 三具遺骸,都燒得不成樣子了,不過死因卻有不同。 警備廳有一名很厲害的仵作,他幫襯著破過很多的兇殺案。 燒得只剩下骨骸,他也可以推斷出死因。 女尸是從后背捅刀,刺中了心臟;一名男尸被捆綁手腳后,割斷了喉嚨;另一名更年輕的男尸,他的骨骸燒得最厲害,只剩下一點殘渣,看不出死因。 他是唯一可能死于火災的人。 而火災,是遮掩兇殺案的手段。 姜家三個少爺里,只姜寺嶠前言不搭后語,說話顛三倒四。 “是顏心縱火,她殺了人!” “她當時進了屋子,問問她就知道了!” 軍警告訴她:“你太太從來沒有去過那棟小樓,她一直都在自己院子里,有人證。” “她院子里都是她的人,怎么算人證?” “在屋子里的姜益州、姜雙州,以及傅蓉,都說她從來沒進去過,證詞一致。”軍警說。 姜寺嶠大駭:“不可能,我親眼看著她進去的!” 軍警:“你不在場的話,怎么親眼所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