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最大的盈利點即是遏制‘移動’的脖子。 說的可能有些遠了。 但只要一提到‘彩鈴’業務,相信很多人都清楚是怎么回事。 可有些人只知道彩鈴是應用到未來手機上的一種新興且時髦的業務。 卻不知道它僅在2006年的一年之內,就給通信公司帶來了將近120億的營收。 要知道。 前世的2006年時,音樂產業一年的產值才兩億多。 而一個彩鈴業務,就能趕超整個音樂產值的60多倍,這足以說明,彩鈴是個絕不可忽視的盈利手段。 之所以那么賺錢。 除了搶占先機以外,更重要的,還是前世的移動以超低的價格買走了大部分的電子音樂版權。 所以這一世的趙青峰要更先一步下手。 除去綁定用戶群體以及宣揚社交軟件平臺以外,未來與移動進行深度合作,也是重中之重。 更何況。 移動是國有企業。 這又與高副市長有著或多或少的密切關聯。 但趙青峰沒說得太細,只是淺淺地講了一點。 而且關于電子音樂的設想。 他還提出,未來如果允許的話,可以在平臺上搞一個民間歌手自上傳原創音樂的活動。 并且設立一個大坑。 只要歌手們上傳音樂,版權自動與網站綁定二十年。 這樣一來。 凡是有火的歌曲或者爆紅的歌曲流行華夏。 那么原本免費的音樂網站將會又增添一個新的爆炸性的盈利點。 “這不是騙人嗎?” 李明全多少有點兒不理解。 “沒辦法。” 趙青峰搖了搖頭,“你不做別人也會做,韭菜就在這兒擺著。如同房地產一樣,你不割別人就割。”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