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包括爽子也是,難不成你們覺得我跟爽子也有一腿?” 記者:“……” 這個解釋,還真的非常完美。 換個場景,男女同赴酒店就非常說明問題了,但此時這不能那么篤定。 記者都沒法反駁張歡的話,只能接著表示,“人家還爆料了你們同住一個房間呢。” 張歡瞪大了眼睛仔細看這個記者的手機,“請問,證據在哪里?” 熱搜話題里,狗仔隊爆料張歡和柳韜同住一個房間的實錘是,他的房間沒有亮過燈。 “你和柳韜進入酒店后,你房間的燈根本就沒有亮過。” “別告訴大家你有夜視能力,不開燈也能看得到。” “這還不能說明你根本沒有回自己的房間嗎?” 按理來說,狗仔隊不可能知道張歡的房間號。 廚房他們買通了酒店的工作人員或者是節目組的工作人員。 雖然說的全部都是事實,但只憑這個是無法把人錘死的。 張歡翻翻白眼就道:“拜托,這根本不是我的房間好么?” “如果你認識爆料人的話,麻煩你替我帶個話。” “不知道是誰告訴他我的房間號的,他被騙了,蠢蛋。” 記者:“……” 不是,還可以這樣嗎? 記者發現,這同樣無法反駁。 張歡還接著道:“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我沒有回房間又能代表什么呢?” “我沒有回自己的房間,就一定是去韜姐的房間嗎?” “就不可能是我其他的前女友嗎?” “就真的不能是爽子嗎?你們怎么不懷疑爽子呢?” 記者:“……” 說來也離奇,張歡跟大半個娛樂圈的女明星都糾纏不清,卻跟爽子從無瓜葛。 難道他一直以來,都完全看不上爽子? 記者對這點很好奇,但這并不是他們不懷疑爽子的理由。 “看來你還不知道吧?” “張歡,爽子在開小號罵你呢,這個事情都已經上熱搜了。” “其實我正想問問你對這個事情怎么看,但好像你從昨晚到現在都還沒有上過網。” 這是廢話,這段時間里張歡當然沒有上過網。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