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當然!”朱元璋點點頭。 “那我想請問,商籍可在這‘軍、民、驛、灶、醫、卜、工、樂諸色人戶’當中?”歐陽倫問道。 “額...”朱元璋神色一僵,搖搖頭,“不在。” “既然不在,那這條自然不適用于我,那便無罪。”歐陽倫淡淡道。 奸詐! 朱元璋內心對歐陽倫的評價多了兩字。 皇帝永不認輸。 “世人皆知商賈之子不能參與科考,你卻為他們變換戶籍,亦是大罪!”朱元璋沉聲道。 “商籍不過是民間統稱,并沒有明文規定,我這樣做也只過是將他們異地寄籍或者附籍而已,何來變換戶籍的罪?”歐陽倫從容道。 異地寄籍、附籍?!! 異地寄籍和附籍都是一種改變戶籍的手段,專門為處理流民、商籍、無籍者等問題。 (元明之間,明代的戶籍制度承襲了元代的諸色戶計和合戶制度,形成了比較復雜的戶籍管理體系。 明初時期,對元代的戶籍進行了裁汰和改革,將儒、醫、站等戶的民籍化,并逐漸將諸色戶計演變為軍、民、匠、灶四籍的戶籍體制。 明代中央政府在附籍寄籍政策上存在反復性。附籍寄籍政策的推行和反悔背離了明代中央政府的整體政策思路。這種反復性的原因主要有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以及中央政府內部分歧。 附籍寄籍政策的實施存在地區差異性,有的地區不可以附籍,而一些地區甚至出現了強制附籍的現象。 從流民、商籍的角度出發,流民、商籍附籍夾雜著個人的主觀訴求,附籍當地成為國家的編戶之民,才能保障已獲得的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也只有成為編民,獲得戶籍,才能參加科舉考試,最終實現社會階層的流動。) “另外我記得不錯的話,《大明律》也只規定‘娼、優、隸、卒’及其子孫,概不準入考、捐監,并未說商人子孫不得參加科舉,可見這是前朝陋習,我只不過是撥亂反正,給商人子弟中那些有才有志之士提供一個機會而已!!” 歐陽倫淡定自若道。 霍! 感情你做的還是正確且正義的事情喏。 朕是不是還得謝謝你、賞賜你!! 朱元璋氣得不行,很想要反駁,他討厭商人,商人給他的印象都是極差,但歐陽倫句句在理,讓他很難借口發作。 只能再次壓制住體內的怒意。 “可你收了趙姓商人那么多錢,那便是貪污受賄,就算你做的事情不違背大明律,那你還是個貪官!!”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