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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遺書的內容看,那是王二東留給母親的一封遺書。
上面的字跡有些潦草,筆畫歪歪扭扭,有的地方墨水還暈染開來,似是在極度匆忙間寫下,又或許是書寫之人是在內心極度慌亂,手在不停顫抖,才在這薄薄的紙張上留下了這般凌亂的印記。
遺書的前半部分,王二東先是寫下對母親的愧疚。
字里行間滿是慚愧,自責自己未能在生前好好盡孝,讓母親含辛茹苦養大自己,如今卻要白發人送黑發人,承受這般世間最殘忍的痛苦。
每一個字都仿佛帶著他的悔恨與不舍。
遺書的后半部分,王二東則講述了自己上吊自殺的原因。
他承認了是他殺害了劉思遠的妻女,還詳細描述了自己的作案經過。
他稱自己是偶然聽聞劉思遠家藏了大量的現金,于是起了貪念。
案發那晚,他趁著劉思遠的妻兒熟睡后,悄悄溜進了別墅。
他本想著趁黑把錢偷走后就迅速離開。
但沒想到驚動到了劉思遠的妻子尹薇。
他的臉被尹薇給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一瞬間,他失去了理智,仿若被惡魔完全占據了心智。
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在慌亂與瘋狂中,把尹薇母女殘忍地殺害了。
后來,在聽聞警察已經查到他身上后,他深知自己犯下的罪孽不可饒恕,遲早會被逮捕槍斃,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無情的審判。
他不想接受審判,于是,他選擇了自我了斷。
..........
看完王二東的遺書后,專案組的眾人議論紛紛。
大家分成了兩派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派認為王二東就是兇手。 他們認為從案發現場留下的腳印、在王二東家搜到的金銀首飾等諸多證據,都與王二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再加上這封遺書,白紙黑字,王二東明確承認了罪行。
所有線索都如同緊密咬合的齒輪,指向王二東就是兇手,這似乎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另一派則堅持認為王二東有可能不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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