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第一個辦法,那就是在取名上面下功夫!” “比如將一個人的名字分為姓氏名三個部分,首先姓來源于孩子的父親,氏來源于母親,名字則是他的稱呼。” “比如父親姓莫,母親姓冉,孩子可以叫做莫冉再加上名,同姓或者同氏的人不可互相通婚。” “只是這個辦法并不能精確的將信息全都保存下來,除非讓部落的人們名字越來越長,而且有些超過三代的人也可能同姓或者同氏。” “這.....也確實是個解決的辦法。” 安日部落的族長點了點頭,趙鴻說的這個辦法還真可以大幅度減少近親通婚的概率,只是因為信息保存不全,無法確保。 “那么另外一個辦法呢?” 趙鴻微微一笑,這第二個辦法,才是他要推行的東西! “這第二個辦法,就是造字!” “造字?那是什么?” 幾名族長有些不明白趙鴻的意思,都是疑惑的看向他。 “造字,就是創造文字!” 他從一旁拿過獸皮,又從自己的袋子中掏出了一塊木炭,然后在獸皮上寫下了一個趙字。 “這就是趙!” “這個符號,就代表著我的姓!” 隨后他又將趙鴻兩個字補全,開口說道:“這是趙鴻,也就是代指我這個人!” “只要有文字,我們可以將部落里面所有人的名字全都記錄起來,包括他們和其他人的關系,然后存放在部落當中。” “有人要結為夫婦繁衍后代的時候,就從記錄當中查看他們互相之間的關系,若是他們血脈超過了三代,則可以結婚,三代之內不可結婚。” “當然,我們現在部落的人數不多,大家互相之間大多都認識,有沒有在三代之內可以通過詢問得知,只是因為不同部落之間信息沒那么互通,需要多調查才能得知。”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