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在周翊收集整理過的案件素材中,有相當多的案子都包含或者牽扯到了官員貪污腐敗的問題。 而在這些案子里,周翊發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情況。 一部分受賄官員和行賄人員,幾年甚至十幾年如一日地堅持將一筆筆行賄受賄記錄下來甚至整理成冊。 周翊很不理解,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 是為了將來案件偵破的劇情需要嗎? 別笑,你只要上網搜一搜官員日記你就會發現,有這種習慣的人不在少數。 隨便舉個例子,某市委秘書長,三本日記,兩個移動硬盤,記載了其與兩百多名女性的交往過程,以及受賄八百六十多萬的犯罪事實。 還有某位女區長,受賄六百余萬,九本日記,不但詳細記載了每一個對象的簡介、時間、地點和感受,還嚴格按照自己的標準給予非常滿意、很好、一般、比較差四種水平打分。 對于行賄者來說,‘記賬’的目的相對容易理解,一是確實有必要記錄收支明細,二是可以將其作為威脅受賄者的砝碼,在風暴來臨的時候迫使受賄者保護自己。 而對于受賄者來說,‘記賬’的目的就有點兒不好猜測了。 可能是自身興趣使然,也可能是存在變態心理,想通過日記留念,時不時地拿出來回味和把玩。 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有一點,這些人的心態應該是相同的。 那就是他們貪財好色,對黨紀國法毫無畏懼之心,囂張狂妄地認為自己所犯的罪行永遠不會有暴露的一天,所以才敢放心大膽地將其記錄下來。 而如今,在周局長的面前,就有這樣一本以行賄者角度記錄的‘賬冊’。 一個個名字,一個個數字,且附有詳細的時間地點及方式。有的還注明了這些數字用以托辦的具體事項。 盧雙全,一百五十萬元整,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晚,盧的家中,現金,(清源四季風景二期房產開發項目) 巴焱,八十萬元整,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嘉華大酒店,現金,(親屬被抓求巴放人) 金安順,一百四十萬元左右,二零零二年六月九日晚,金的家中,現金100/鉆石項鏈/純金牛屬生肖,(大名村土地征地) …… “在我要殺死魯萬高的時候,他苦苦哀求,說保險柜里有錢,都可以給我。我當不會要他的臭錢,但我要制造搶劫殺人的假象,所以讓他打開了保險柜。就是在那個保險柜里,我發現了一本很有意思的賬冊……我帶走了它,并把它藏在了床底下,現在我把它當作禮物送給您,希望您能喜歡!” 這是鄭有谷的原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