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現(xiàn)在單文旭可以確定了。 所謂的‘把柄’,根本就不存在,或者說,是周翊故意露出的破綻。 從一開始表現(xiàn)出的年輕氣盛不服就懟,到慌亂示弱找借口搪塞,都不過是周翊的偽裝。由始至終,周翊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要市里同意他所提的三個要求! 好一招‘示之以弱而乘之以強’! 但話又說回來了,周翊哪來的信心,敢于如此肯定地保證這起滅門慘案五日必破? 秋玲、龔力、孫毅以及祝來升等人的臉色都有些難看,因為他們發(fā)現(xiàn)自己似乎上了這位公安局長的當(dāng)! 終日打雁卻被雁啄了眼,三十老娘倒繃孩兒! 可笑他們一心想算計對方,卻萬萬沒想到被對方將計就計,反將了一軍。 其他在座常委和單位負(fù)責(zé)人,都頗為震撼地看著撕去偽裝露出本來面目的公安局長。 確實是年輕氣盛啊!但是,不氣盛能叫年輕人嗎? 更何況,人家的氣盛,看起來是有底氣的! 五日之內(nèi),此案必破! 這得是多大的自信和把握? “干工作不是做買賣,不允許討價還價。”龔副書記冷冷地說了一句。 “我不是在討價還價,我只要求賞罰分明。”周局長淡淡說道。 “盡快偵破案件,本來就是周局長職責(zé)所在!何談一個賞字?你這種工作態(tài)度要不得!”孫副市長很不客氣地批評道。 “盡快破案,是我的職責(zé),但是要求限期十日破案,也是我的職責(zé)嗎?孫副市長既然覺得‘賞’字不合適,那我就換一個說法,我要求被公平對待,要求市領(lǐng)導(dǎo)對我的工作給予全力支持,這回可以了嗎?”周翊也很不客氣地回懟道。 周局長的意思很清楚,你們既想馬兒跑得快,又不想給馬兒吃草,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事兒? 要我限期破案,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得答應(yīng)我的要求! 而且你們要求十天,我還給你們打了個對折,這么大的誘惑,你們扛得住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