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嗯,還挺嚴重的。那我想問一下,如果是誣告陷害他人,意圖讓別人背負刑事責任呢,法律又上如何量刑的?” 兩位警察同志對視一眼,看來面前這位手上有證據啊。 “按照現行刑法規定,誣告陷害他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郁離之前對法律規定不了解,現在有了基本概念,也就沒有再糾纏。 “警察同志,我這個做事有時候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本來覺得以后大家修行進度不同,可能不會再像這樣聚在一起,所以今天回來打算拍些視頻留作紀念。這里有個視頻,轉給你們看看。” 警察同志自然不會相信他所謂的留什么紀念的借口,但既然是他自己拍的,那就是可以用作合法證據。 兩人私底下商量了一下,又來到校領導所在的位置,將視頻也給幾位領導看過。 萬校長直接大手一揮—— “這件事情就交給你們了,一定要嚴肅處理。” “感謝幾位領導理解,那我們把人帶走了!” 祝文宇等人還在盼著警察將郁離帶走,相互之間還在底下開玩笑、打鬧。 “你是祝文宇對吧?” “是,就是我。” “跟我們走一趟吧,你涉嫌誣告陷害他人,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依據警察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在需要你跟我們回去做進一步調查。” “你們搞錯了吧?我可是受害人?” “就是,偷東西的人不抓,抓受家人是什么意思?” “這是濫用權力吧?” “……” 不明真相的狗腿們,紛紛提出質疑,意圖阻止警察辦案。警察同志自然不理會他們的語言攻勢,其中一位同志走到一個狗腿面前。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