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很可惜,沒人想聽他們這些廢話,警員的眼睛死死盯著自己負責審訊的人。 由于證據不充足,他們只能扣留這些人二十四小時,最多不能超過四十八小時。 可直到現在,他們都不知道是誰帶走了余光。 沒錯,余光消失了,他們找遍了整個精神病院都沒找到人。 之前綁走余光的兩人已經被送進了搶救室,據說傷的不輕,直到現在都沒醒過來。 余光則憑空消失的無影無蹤。 這件事中處處透著詭異。 余光之前留下的公式已經找人鑒定過,據說是一種新型復合材料的相關數據和公式,具體有多新他們都不清楚。 他們只知道,當初接觸過那片碎布的人都被要求簽了保密協議,陪同余光寫下那些資料的護士,已經被查了個通透. 搶救室和醫院的所有紀錄,他們都調查過。 目前為止能證明的是,余家人因為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將余光非法關進了精神病院,試圖讓她忘掉一些東西。 對此,余家人似乎統一過口徑,他們聲稱不希望余光瘋瘋癲癲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這才將人送進精神病院進行治療。 在警員這邊,這些說法簡直就像天方夜譚。 為了讓養女高興,所以將親生女兒送進精神病院,這簡直就是將他們當成傻子哄。 比起這種扯淡的說法,他們寧愿相信余光在國外掌握了某些機密資料,誰知回國后便被人控制住, 這一控制就是四年時間,最后更是將人送進了精神病院。 否則如何解釋余家人對余光在精神病院的遭遇視而不見,余光跳樓后也沒人報警,甚至在余光清醒后再次將人送回精神病院。 對于觸覺敏銳的警員們來說,余家的借口簡直就像篩子一般處處漏風。 但可惜的是,這些只是他們的判斷,他們手上沒有切實的證據,資料也不是從余家人手上拿到的,等時間一到他們就必須放人。 想到不知所蹤的余光,以及上面壓下來的任務,警員們便覺一陣陣頭痛。 好在另一批人馬上就到了,從今天起,余家人會生活在嚴密的監控下,但愿他們像自己說的那么清白。 否則,監獄就是他們的最終歸宿。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