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可是10公里負重越野跑,開弓沒有回頭箭。又不能回去找,否則耽誤集結時間也不是小事。” “我只好攙扶著他走,結果遇害到了周云振。是他主動將護膝讓給了趙本松,他又發揚友愛互助精神替趙本松背行囊。” “事情就是這么個事。” 董威敏不理會王明炎,他繃臉向趙本松問道:“是這么一回事嗎?” “是的。” 董威敏冷冷地問道:“戰士叫什么為第二生命?” “槍!” “槍是不是軍用裝備?” “是!” “戰士丟失了槍,失去了第二生命,也就是說丟失了軍用裝備要受什么處分?” “禁閉?不,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嚴重的可能要上軍事法庭。” “明白就好。” 董威敏詰問道:“在執行追捕任務中,要翻山越嶺,護膝算不算警用裝備?” “算!” “戰士丟失了槍,失去了第二生命,也就是說丟失了軍用裝備要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嚴重的可能要上軍事法庭。對不?” 趙本松一急,這才發現自己被董威敏繞了一個大圈,要將自己陷入其彀中。 但是現在發現遲了,他只得硬著頭皮答道:“這?這,對。” 董威敏直奔主題,“那么勞改警察翻山越嶺執行追捕任務中,丟失護膝,也就是警用裝備,要受什么處分?” 趙本松如同觸電一般,渾身抽搐,驚愕道:“不一樣,董教官,現在是訓練時期。” “練為戰,這是為未來做準備。難道說,戰士在和平時期丟失軍用裝備可以不追究責任?警察在和平時期丟失警用裝備,也不能追究?要在戰時才行?” 趙本松一下子語塞。 他一急馬上否認道:“沒有,董教官,我沒有丟失警用設備,我沒有丟失護膝。” “沒有?剛才王明炎說的是假話?” 為了自保,趙本松顧不得王明炎了,“是的,他說的是謊言,教官要明辨是非啊。” “你能拿出證據嗎?”董威敏不動聲色地問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