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為什么?” “政府現在開始收繳獵槍了。” 對于他說的話,楊杞德當然清楚,那命令還他簽署的。 “沒事啊。政府允許合法持有獵槍的,只是要辦一個狩獵許可證就行了。這個我來辦,舉手之勞而已。” 那時禁獵禁槍遠比現在松,也還沒有頒布相應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頒布《野生動物保護法》是1988年后的事了。 “看你們的衣著,我已知道你們的身份。開會后往回趕吧?你還有吉普車相隨,應當職位不低吧?” 那個時期,吉普車屬于稀罕物,不少縣能有一輛吉普車就不錯了,許多縣還沒有一輛呢,縣長下鄉也得騎單車。 地區公安處屬于強力部門,才有得配發,才有這樣的待遇,其實也就配了三輛,這已是頂配,算是超級豪華陣容了。 楊杞德覺得沒有必要隱瞞他,“小兄弟,你眼力很好,我是本地區公安處處長楊杞德。” “官不小啊。本來?” “本來什么?” “本來你喜歡這獵槍的話,我可以分文不取送給你。現在嗎,我覺得沒有必要了,不賣更不送。” “為什么不賣更不送啊?” “因為依你在整個地區獨一無二的地位,什么精制的獵槍弄不到手?” 這話沒有錯。 確實憑借楊杞德的地位,只要他一開口,別說本國的獵槍,就是昂貴的進口獵槍,他要一二把也不是問題。 現在地區沒收的非法狩獵用的獵槍,少說也有幾百把了,各式各樣的應有盡有。 只是他的目的其實并非買這一把獵槍。而是借以給高價收購,以報他的救命之恩。 直接給錢怕對方不接受,山里人的純樸楊杞德是領教過的。 他現在既然說出不賣,那就是他還要打獵,顧慮的是辦不了狩獵許可證,就是非法打獵,要收繳獵槍。 這個太好辦了。 楊杞德接過他的話道:“算不上大,也不是很小,不大不小吧。但是你要辦狩獵許可證的話,我倒是舉手之勞。” “你可以直接到我的辦公室找我,我讓人直接為你辦特別許可證。合法持有獵槍不是問題。”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