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母子倆正坐在小樓一層的廳堂內說著話,客棧伙計過來稟報,說外面有三位客人求見。 付清妤讓伙計將人請了進來。 來的有兩個眼熟,一個眼生,眼熟的那兩個不久前才剛在丹鋪三層見過,是當時猶豫不決沒有簽訂靈契的兩名行商。 方才人多,他們沒找到機會細說,如今屋內只有三名客人,付清妤得知他們猶豫不決的原因。 這兩人剛巧是常跑一趟路線的行商,選定的地方也剛巧是同一塊地兒。 付清妤給他們出主意,“不如你們二人合作?就像先前簽訂乙等靈契那二位一樣,可以二人之間再立下一份靈契?” 二人卻同時搖頭,他們所做的行當相同,多年來都是競爭關系,合作是絕不可能的。 “那便只有價高者得了。”這是先前在丹鋪時付清妤就說過的規矩,若是同時有人選中同一塊地方,便由家高者得,所謂的“價高”,指的其實是契金的金額。 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同時開口,一個報出“三萬”,一個報出“五萬”,都是高出于原本丙等靈契契金的金額。 報“三萬”的那人還想開口,付清妤說:“再加一些,都夠乙等靈契的契金了,二位這么相爭并不劃算,不若選相鄰的兩個地方,或是干脆一同訂立一份乙等契約,剛好你們選定的那個地方附近,還沒有乙等靈契合作者選定。” 二人對視一眼。 其實將范圍擴大一些,合作一下也不是不行…… 事先訂立好靈契也不怕被坑。 總之都是賺錢的買賣,誰又會嫌手里的靈石多呢? 二人出去交流了幾句,再進來時已從互相不忿的樣子,變成哥倆好的兄弟,“余道友,便按您說的,為我倆準備一份乙等靈契吧!” 兩人各拿出五萬靈石作為契金,順利與寶瓶齋立下乙等靈契。 屋中那位眼生的客人全程若有所思,在那兩人簽訂完靈契后,順勢開口:“余道友,在下也想與寶瓶齋訂立一份乙等靈契。” 東洲地圖還攤開在桌面上,他伸手一指,選定位置。 剛巧是瑤光城附近那片地帶。 付清妤眉頭微蹙,“這地方已經簽訂過乙等靈契,還請閣下另選一處。”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