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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話,戴維莫名的就來氣。
先不說三大集團利用基金會給國會議員提供競選資金的事情。
在美利堅,遺產稅是非常高的,只要金額大于250萬美金,那就得繳納百分之50的稅額。
這就是為什么許多富豪總喜歡‘裸捐’,這不知道的人乍一聽,還覺得這些富豪很仁義、很有社會責任感。
可實際上這些富豪們所謂的裸捐,基本上就是為了逃稅。
因為按照聯邦稅法規定,只要是捐款用于做慈善的,那就可以享受百分之10的稅務減免。
因此為了逃稅,這些富豪們在生前,會以自己的名義成了一個公益信托基金。
而后分期捐出全部財富給這個基金會,對外則是宣稱用來做慈善,然后享受10%的個稅減免。
按照法律針對基金會的規則,只要捐出10億美金,自己可以享受1億的稅收返還。
為什么要分期捐呢?
重點就在個稅減免上。
如果一次捐得太多,10%的個稅減免額度沒有用完,就等于白白浪費了,所以要分期捐,以達到利益最大化!
但這還不算最過份的,最過分的是,當這個基金成立以后,美利堅政府是不會出面、也沒有權限接管的,是由富豪本人或者子女掌控。
其所有的錢款流向外人無權干涉,連國稅局都不行。
至于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更是屬于機密,不但不會向外界公開,連國稅局也都無權進行審查。
他們只需要按照美利堅稅法3627節的規定,每年捐出其資產總額中的5%用來做慈善,就可以合理合法地擁有這些財富。
當然,這些基金名義上是已經不屬于個人的財富,而是屬于社會財富。
所以該基金日后的投資收益也不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直接按1%收稅。
重點來了,不是百分之50、也不是百分之10,而是百分之1!
只要是該基金投資獲得的收入,全都是按照1個百分點來繳稅。
那些什么其他的避稅方式、以及什么開曼群島、維京群島避稅天堂,跟基金會相比簡直是弱太多了。
當初戴維在想到推出異地避稅法案的雛形時,其實也有過推出針對基金會稅收的這樣一門法案。
但是后來仔細考慮了一番后,還是決定選擇了前者。
但話又說回來,基金會的避稅方式,對于國稅局來說的確如同狗咬刺猬無從下口,但除了推出法案來針對它之外,不代表戴維就真的拿不住它們的把柄了。
起碼現在的戴維,就通過系統的審視功能,從這位經理身上找到了收拾他們的一些辦法。
“這……戴維監察長,您這話是什么意思?”
被這么貼臉開大,莫昂也來了一些脾氣。
能在華爾街立足的,那個會沒點資本背景?
更何況他現在可是幫著三大集團做事呢。
所以雖然心里有些懼怕戴維,但底氣多少還是有一些的。
而且基金會的規則玩到了現在,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哪個基金會因為稅務問題而被查過的。
這戴維即便是搞定了異地避稅法案,但在沒有針對基金會的法案出臺前,總不能狂到查到基金會的頭上去吧?
“沒別的意思,我現在懷疑你們的基金會涉及到了某些稅務上的問題而已!”
戴維指尖有序的敲打著桌面,面無表情說道。
“不可能!”
“我掌控的基金會里面的基金,大多是用于做慈善的,怎么可能會涉及到了逃稅,而且美利堅聯邦法律有規定,你們國稅局也無權對我們的事情進行審查,我無需回答你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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