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吃我一戟!” 想著。 陳澈從簍中取出錦毛鼠尸骸,沉聲道: “還請大人驗明。” “嗯,這確實是精怪尸骸,且尸身大體保存完好”,身為官府中人,姜季讀不愿意摻和趙樊兩家的爭斗,一切按規矩來,確認錦毛鼠尸骸后,公事公辦道:“按照官府的統一價格,只需出二兩銀子,即可強制贖回身契,哪怕是趙府,也不得阻攔?!? “這錢,宋公子已經幫你出過了?!? 陳澈聞聽此言,心情頓時大好。 哪怕以最初時候的“家丁”計算,他的贖身銀,也高達九兩。 他省下了七兩銀子,也就意味著,趙冷松虧了七兩。 這好嗎?這很好! 姜季讀從抽屜里取出早已準備好的“獵戶腰牌”,乃是香樟木制成,有淡淡余香。 上面篆刻著陳澈的籍貫信息:“樂山府,河間縣,板橋鄉,陳澈,家中獨子,獵戶籍,高五尺四寸。” 不僅僅是獵戶,大景王朝對于地方控制力極強,哪怕是尋常百姓,也有對應木牌。 若未曾攜帶木牌,便不得進入各大城鎮,也不得住店,相當于現代社會的“身份證”。 而若要出遠門,離開本縣地域,甚至需要出示“路引”或“僧道度牒”,方能放行。 陳澈接過木牌,掛在腰間。 這也標志著: 他正式成為了大景王朝登記在冊的一名獵戶。 從這一刻起,陳澈終于沖破趙府樊籠,復返自由身,再無枷鎖! 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陳澈兄弟,從今日起,你便正式成為我鎮獵戶”,姜季讀拱手恭喜道:“日后,你這一戶,每年秋收之時,繳納一兩銀子,你及你的妻子、七歲以下的男孩、十五歲以下未出嫁的女兒,均可免除諸多雜稅,徭役。” 僅限于部分群體的“一條鞭法”? 陳澈心中思索,也不由暗暗慶幸。 尋常百姓日夜忍受著苛捐雜稅,徭役無休,而身為獵戶的自己,卻只需繳納山賦,便可省卻無數麻煩。 最重要的是。 獲取獵戶籍貫,也就意味著,自己免去了被官府強制拉壯丁的隱患。 高進忠與程獄的小伎倆,不攻自破!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