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理老-《我有一扇萬界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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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苗寨的社會結(jié)構(gòu)中,離不開理老的存在。
鼓社(氏族)當中的理老被稱為“鼓公”或“婁方”,主要負責調(diào)解管理發(fā)生在本宗族內(nèi)的糾紛,遇有本氏族與別的氏族成員發(fā)生糾紛時,代表本氏族與他氏族理老一道協(xié)商,找出解決的辦法。
往上一級是村寨的理老,稱之為“寨老”或“勾往”,責任和鼓公差不多,不過他負責的范圍從氏族擴大到了村寨。
再往上一級,管理一片區(qū)域內(nèi)若干村寨的理老,稱為“勾咖”或“大理頭”,負責調(diào)解發(fā)生在這片區(qū)域內(nèi)的所有重大糾紛——類似片警。
而剛才被眾人提起來的楊翁,就是這個古城里的最德高望重的理老。
楊翁只是敬稱,至于其真名叫做什么,張三也沒有打聽到。
張三見到楊翁是在一處低矮的民房里。
這里是楊翁的家。
從面相上看,楊翁是一個不茍言笑的老人,在張三講述事情經(jīng)過的時候,他坐在主位上吧嗒吧嗒地抽著煙。
等到張三把事情說過一遍之后,楊翁低著眼睛看了一眼地上被捆成粽子的人販子,還有被一旁的女人抱在懷里的孩子,點了點頭,喚道:“孝云啊!”
一個年輕人走進來:“爺爺,我在呢。”
楊翁指指地上的人販子:“去,把這個畜牲帶出去,審審看有沒有同伙,不老實交代就直接剕了。”
剕刑,就是斬掉大腿,或者剔除膝蓋骨,使人喪失行走能力。
大名鼎鼎的孫臏就是遭受的這種刑罰。
其實華國古代的刑法基本都是來源于苗族。
在夏商時期,一共有五種刑法。
根據(jù)尚書中描述: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曰法,殺戮無辜。
所以華夏沿用了苗族的刑罰,并加上了一種形成了五種大刑。
墨刑、劓刑、剕刑、宮刑、大辟。
通俗點講就是刺青,割鼻子,砍大腿,切掉小只因,還有斬首。
剕刑算是比較嚴重的刑罰了。
雖然說在張三看來人販子該死,但是他在別人的地界總要守別人的規(guī)矩,所以他也沒有置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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