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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她奶一走,就再沒人能管得住桃花她爹了,于是在桃花九歲那年,她爹欠下賭債無法償還被債主堵上門來,桃花她爹就打起了賣女兒的念頭。
也算是還有一點點良心吧,他沒有將桃花抵給債主,而是在村里幾家過得還算可以的外來戶走了一圈,說將桃花賣給他們的孩子當媳婦,并且還放話說,如果他們不賣的話,他就只能將桃花賣到窯子去了。
然而誰家也不愿意,雖然桃花她爹口口聲聲說是賣,但誰知道賣了桃花后會不會被這個賭鬼賴上。最后還是李平安他大姑李大芳不忍桃花被賣到窯子被糟蹋,花了兩貫錢將桃花買了下來給張小山當媳婦。
李大芳才不怕被桃花她爹賴上,她本身就夠彪,張羽也能打,桃花她爹敢賴到他們家里去,他們就敢將他打斷腿。
事情說明,桃花她爹也同意了,但桃花她娘提出一個條件,桃花要留在家里干活到十三歲才能嫁到李大芳家。
李大芳也同意了,雙方在當時的村長陳安的見證下,立下了字據。
經此一遭,桃花她爹不但不知悔改,反而還變本加厲,不出兩年又欠下一筆賭債,便又打起了二女兒的主意。只不過草丫就沒桃花這樣的命運了,直接被賣到了窯子去。
然而,就在草丫被帶走的前一天,桃花家燒起了一把火,桃花的爹娘還有當時才五歲的小弟被燒死了,而桃花剛好帶著招娣在溪邊洗衣服,逃過了一劫。
只是從那天以后,大家就再沒見過草丫。
耐人尋味的是,桃花和招娣的衣服被子,還有鐵鍋米糧什么的都被放在了院子門口外面,并沒有在火海中被燒沒。
村里人大多都猜測這把火是草丫放的,但官府的人來詢問時,村民們又默契的一致說是意外失火,官府便也就草草結案。事后大家給桃花和招娣搭起了一間茅草屋,好讓姐妹倆有個安身之所。
剩下的姐妹倆就此相依為命,好在桃花足夠堅強,很快就振作起來,日子雖然過得清苦,還是吃不飽穿不暖,但至少不用挨打挨罵了。因為招娣還小,桃花還專門跟李大芳商量過晚幾年再嫁給張小山,她不愿意嫁過去時還帶著招娣。
不是她嫌棄招娣是拖油瓶,而是李大芳家沒有這個責任幫她養著招娣,她也不愿意招娣過寄人籬下的生活。
李大芳覺得桃花命太苦了,勸了幾句不過是添雙筷子的事,但見桃花依然堅持,便只好答應下來,讓張小山平時多去照看,能幫忙做點什么就做點什么,逢年過節送點米糧,家里有好吃的也沒忘給桃花送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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