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西班牙殖民帝國和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兩套殖民思路。 西班牙人殖民使用的還是帝國管理體制,殖民地對西班牙人來說是新占領來的領土,國王會往領土上派總督,建立一系列官僚機構,用這些官僚組織對當地進行掠奪。 而荷蘭東印度公司包括后來的英國東印度公司之所以叫做公司,就是因為他們已經完全轉變為商業機構的運營理念,這些公司不在乎能否控制殖民地,只在乎用什么方式能獲得最大的利益。 東印度公司的殖民方式更靈活,在現在的大明海商眼中,其實荷蘭人比西班牙人還好相處一些,因為西班牙人對殖民地有一種保衛領土的責任感,而荷蘭人在公司體制下只追求利益,他們不在乎什么臉面,只要有錢掙就行,這給大明海商所留下的印象就是荷蘭人會更好說話。 但王文龍卻知道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真實形象遠不止如此,他們現在好說話只不過是因為荷蘭東印度公司還在擴張布局的階段,對于華人商販沒有必要起沖突而已。可一旦荷蘭人站穩腳跟,他們分分鐘可以撕破臉。 荷蘭人的外號叫做“海上馬車夫”――這外號可沒有聽起來那么樸實隨和,“海上馬車夫”的本質是壟斷航線運營權。 比如歷史上荷蘭人在臺灣設立熱蘭遮城后,就要求所有去往荷蘭殖民地貿易的大明商船都到熱蘭遮城跟荷蘭人做交割,交割下來的貨物由荷蘭人自己組織船隊運往荷蘭的殖民地巴達維亞。 原本大明海商送貨上門直接到巴達維亞做生意,貨品稀少,價格自然能夠喊得很高。 可等到荷蘭人直接把貨物在臺灣就交割完畢,迫使大明商人在家門口的臺灣島賣貨,能到達臺灣的海商自然比能夠遠航巴達維亞的海商多多了,于是大明商人在臺灣島上直接削價競爭,使得荷蘭人進貨價格大減,多得了好大一份利益。 從臺灣往巴拉維亞運貨的船隊很多也是從大明商人手中雇傭的,但這些船隊裝的是公司的貨物,只是掙個物流費用而已,不像原歷史上可以輕而易舉的發大財。 而對于不聽他們話,跑到東亞洋面上亂做生意的海商,荷蘭東印度公司規定凡看到沒有公司旗幟的船只,荷蘭船隊就可以行使私掠權。 歷史上一直到鄭成功打下熱蘭遮城、收復臺灣,迫使荷蘭人和鄭氏集團簽訂單方面貿易協議,荷蘭人才不得不從嘴中將這塊肥肉部分吐了出來。 但鄭成功只是東亞的特例,荷蘭人對日本緬甸印度也是用的同樣方法。 包括后來的英國東印度公司也是同樣的做法,這個搞法,使得通過海貿發財的人數迅速減少。 原歷史上的明末,伴隨著海貿生意一本萬利的東風,可以出現李旦、劉香、顏思齊、鄭芝龍這些靠海貿生意飛速發達的海主。 但鄭成功以后隨著東印度公司模式成熟,海主時代也就結束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