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 眾人議論紛紛之中臺上的彈詞先生已經開唱王文龍的報道,報道開篇先介紹了那天在蘇州白龍廟前發生的事情經過。 在蘇州,劉成的收稅早就引起百姓不滿,特別是王文龍采訪介紹了這受欺壓的老小兩人情況:家中父親死了,母親改嫁,老祖母和小孫子兩人受盡欺負,甚至連進貨買荸薺都被人欺負,價格比別人高一成有余。 三言兩語描寫出老小二人弱勢群體的形象,這時王文龍再引用采訪內容,介紹白龍廟前二人被稅監欺負的情況,瞬間引得眾人共鳴。 當引用衛所兵的采訪說到稅監踢翻攤檔,將老太太推倒在地,又去打孩子時在場的聽眾已然是群情憤慨,等聽到說蘇州織工行會和漕幫一起把稅監給抓起來,送進衙門眾人又是一片歡呼。 接著王文龍又寫了這群稅監被送入衙門中的情況,當聽說衙門直接把人放出來,而且還去報復那對老小。 原本大家喜悅的情緒再次受到壓抑,一篇文章將白龍廟事件的始末說得清清楚楚,最后王文龍還介紹了相關的法律條陳。 古代的中國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在歷史中被稱為“中華法系”,不光被中原王朝所使用,在此時期還成為了越南朝鮮等受儒家影響深刻的地區的立法思維。 “中華法系”的主要特點就是“禮法合一”,以儒家主張的綱常禮教作為法律的指導原則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據。 其中一些原則頗為特別,比如“矜老恤幼原則”,對于年老和幼年的罪犯加以減刑,對于老少的受害者加以特別關愛。又比如“同居相隱不為罪”原則,認為親朋互相隱罪的判罰程度應該比只因為利益而互相隱罪的其他關系要低一層次。 這些法律深受儒家的三綱五常標準影響,比如“同居相隱”等原則在后世的法律體系中明顯不適用,但矜老恤幼等保護弱勢群體的量刑原則卻是超脫時代的觀念。 白龍廟事件在中華法系思想之中是絕對站不住腳的,首先就是違反“矜老恤幼”的要求,對于相關判罰,王文龍能找出許多成例,正好最近萬歷皇帝也專門針對稅監出過上諭,要他們不要騷擾窮苦百姓。 文章最后又介紹了幾件近期在蘇松常鎮等地發生的稅監沖突,以及蘇州府學之中生員們對此的抗議,還引用了魏大中情緒激烈的文疏。 這篇文章念完之后眾人已經議論紛紛。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