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歸有光覺得貞女不人道,不合理法。 但也有一些人以為貞女雖然悖逆人情卻正能反映“克己復禮”的高尚品德,對貞女大加稱贊。 這是此時場面上爭吵的熱點問題,眾人一聽王文龍提到自然想要聽聽他的高論。 吳國華出生名門,自小崇拜程朱理學,甚至因此排斥佛道,對于貞女則是毫不猶豫的站在支持一方。 他自然而然說道:“貞女自是符合禮法的,又有何可論!” 王文龍聽著一笑,心想這吳國華怪不得能在史書之中留下“忠樸”的評論,說白了腦子真是一根筋。 歷史上幾十年后吳國華考中進士,很快碰上東林黨和閹黨的黨爭,其他東林黨人碰見閹黨全都躲回家避禍,但這貨同樣被趕回家,卻是因此天天生氣,不滿五十居然抑郁而卒。 也不奇怪,他如今才二十出頭就有腦子死板的傾向了。 王文龍朗聲道:“吳朋友可讀過《禮?” 吳國華道:“四書五經如何不讀?” “敢問《禮記之中婚禮有哪幾步?” “建陽先生考我嗎?《禮記所載,婚禮為人倫大事,正式步驟該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 說著說著,吳國華的臉色就漸漸變化,王文龍接下去道:“然后就是迎親、同宰、見姑舅。” 吳國華的臉色漸漸呆滯,王文龍則朗聲道:“圣賢有言,只有完成了第六步迎親的女子才有資格在夫家的喪事中穿兒媳身份的喪服,而只定婚的女子尚未迎親根本不算夫家之人,此時所謂貞女——按照禮法,丈夫尚未娶之為妻,可貞女的夫家之人卻已經把她當做媳婦,生不同室而死卻同穴,這豈非是大壞人倫之事!” 面對王文龍的問題吳國華瞪著眼睛無法辯駁。 王文龍又道:“夫子還有‘不二斬之論,貞女既非夫家之人,卻為丈夫服孝、為父母齊衰,這乃是將他人之父母當做自己之父母,此乃大不孝也……”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