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虞子禎不是個會苛待下屬的,見此情景,她直接把自己叫的那只燒雞給分了分。 她讓食肆老板單獨給她留下了一個完整的雞翅膀,剩下的則全都讓食肆老板另外裝盤,放到了那兩個侍衛(wèi)面前。 食肆的廚師是食肆老板的妻子,負(fù)責(zé)給他妻子打下手的小姑娘是他們夫妻的小女兒,負(fù)責(zé)和老板一起跑堂、收錢的則是他們的二兒子。 兩人原本還有個長子,只可惜在去年被朝廷征走之后就再也沒有任何音訊傳回。 值得一提的是,他們的這個長子,在五六歲的時候其實就已經(jīng)和隔壁鄰居家的姑娘定了親。 被抽中服兵役,男孩子自知平安回來的希望不大,于是說通父母,主動提出要和未婚妻解除婚約。為表歉意,男方一家主動表示,聘禮他們不會收回。 然而女方一家卻不同意。 他們一家平時全靠給人打零工過日子,家境遠(yuǎn)不如做小生意的隔壁鄰居富裕,好不容易仗著地利之便攀上這么一門好親,女方父母還指望著以后女兒女婿當(dāng)家了,能夠伸手拉拔自家的其他兒女,自然不會同意就這樣直接退親。 一家子臭皮匠湊在一起,最終想出了一個讓男方家的二兒子頂替自己哥哥去服兵役的“好主意”。 可問題是,食肆老板的二兒子,當(dāng)時還只是個十二歲的半大孩子。 他大哥比他大了五歲,兩人中間還有一個比他大了三歲、馬上就要出嫁的他大姐。 年齡差擺在這,食肆老板的二兒子就算想替自己哥哥也是替不了的,更何況他哥哥本來也舍不得讓自己不夠年齡的弟弟去服兵役。 食肆老板想都沒想就拒絕了自己親家的這個提議,甚至因為對方把主意打到他還沒成年的小兒子身上,食肆老板越發(fā)堅定了要與這家人解除婚約的想法。 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是他兒子不想禍害對方姑娘的事兒了,是他不想再跟心思不正的這家人有所牽扯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