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權知開封府府事的楊日嚴,被歐陽修多次彈劾。 二人矛盾極大,朝野皆知。 而此案最初,本就是楊日嚴的主審。 蘇良擺了擺手,笑著道:“我可沒說是誰啊,只是覺得他背后可能有人指使!” 蘇安世和王昭明都不由得白了蘇良一眼。 此子年齡不大,心眼倒是比誰都多。 作為主審和監察官,沒有證據,確實不能指認任何人。 “那……那接下來該如何審?” 蘇安世甚是無奈。 從張氏的嘴里根本就問不出別的東西,且對方的哭,簡直就是個大殺招。 “二位,俯耳過來!”蘇良將自己的想法講給了二人。 說完后。 蘇安世的腦袋搖得如同撥浪鼓似的。 “不行不行,我等作為朝廷官員、又主理刑案,怎么能用如此歪招!” 而一旁的王昭明卻是眼前一亮。 “我認為可行,此案有別于其他,若無法還歐陽學士清白,即使查無實證,歐陽學士也將身敗名裂。” “對,只要結果正確,沒人在乎過程的。”蘇良說道。 蘇安世是個很好的審判官。 就是太正了。 辦案手段也太正了! 若一直這樣循規蹈矩,此案大概率查到最后還是不清不楚,最后皇帝趙禎和稀泥,歐陽修黯然離開朝堂。 蘇良可不希望出現這樣的結果。 若歐陽修是清白的,他便一定要保下歐陽修。 蘇安世想了想,猶豫了片刻后,才不得已點了點頭。 …… 入夜,牢獄內。 一名獄卒推著餐車來到張氏面前,開始為其打飯。 待張氏來到跟前后,獄卒半掩著嘴巴,輕聲道:“官人說了,你做得不錯,只要不松口,答應你的事情就一定會兌現!” 張氏聽完后,微微點了點頭。 這個獄卒自然是蘇良派去的。 蘇良的第一招,便是詐一詐張氏。 《宋刑統》曰: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北宋末期刑罰更輕,徒兩年可折換成脊杖十五,然后當場釋放) 目前。 張氏的通奸之罪也就是二年徒刑,其奸夫,是一年半徒刑。 張氏若真是受人指使誣告歐陽修,那促使她這樣做的,定然是錢財。 畢竟,張氏出獄后,便與夫家沒有關系。 其被驅逐出戶,最缺的便是錢財。 故而,蘇良便想著詐一詐。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