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翌日。 兩人退掉酒店房間,分道揚鑣。 洛詩瑤得趕回京城,進行訓練。 李景霖則是需要去往廣東。 與曾藝菱花,以及兩人經紀公司的負責人高鴻,談一談約歌的事情。 隨著時代的發展。 網絡時代歌曲的收益是水漲船高的。 所以,在價格,交易形式上,產生了相當多的花樣。 合同為兩個。 “所以,就先聊聊合約的事情?!? 四人見面,稍微寒暄一下。 便開口談起了正事兒。 “如果按照市場上的收益慣例來說,音源制作公司占比百分之44,串流服務平臺占比百分之40,創作者占比百分之10,歌手占比百分之6?!? “如果李先生您可以包攬作曲,作詞,編曲,母帶,監制,那么,這百分之10,就完全是您一個人的?!? 李景霖點了點頭。 靜靜的聽著高鴻說的話。 音樂行業是這樣的。 音源制作公司,就是類似于xx唱片的這種公司,負責音樂的發行。 而串流服務平臺,就是各種音樂app平臺。 音源制作收益占比看似很大,實際上也就那樣,制作一首歌的成本,根據請來的不同團隊,樂手,甚至樂團啊什么的,以及后續多方面的推廣資源,也是需要巨大的花銷的。 平臺占比看似離譜,但負責鋪天蓋地的網絡宣傳資源也是要付出的。 而且,是所有平臺加在一起。 若是獨家的話,平臺分成的占比會小一些。 比方說,不獨家,但只找兩個平臺。 可能鵝廠20,網抑云20。 獨家的話,鵝廠30。 大家都賺更多,但付出的是其他平臺的一些流量。 “這樣,平臺這一塊先不動,也不用獨家,大范圍鋪開對宣發比較好。” 李景霖斟酌片刻,開了口。 上節目,接商演仍然算大頭,流量其實很重要。 “至于音源制作這方面......貴公司不需要擔心制作成本高,只需要付出推廣成本。” “我的建議呢,是......” 看了一眼曾藝和菱花。 李景霖眼睛抽了抽。 兩個人還得半分。 要不提提歌手分成吧,這樣他們也會愛唱,自己相對也能拿到更高的版權費...... “歌手百分之8吧,我拿百分之16,貴公司百分之36?!? “?” 這個比例很離譜。 這讓高鴻驚愕的抬頭看了一眼。 “李先生,您這就有點開玩笑了。” “別急,高先生?!? 李景霖微微一笑,攤過去一張紙。 紙上是歌詞。 高鴻看了一眼,似乎明白了李景霖想說什么。 “貴公司一直以弘揚民族文化著稱,甚至被樹立為【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 “我并不是貪心,是因為.......我確實可以為貴公司帶來一些經濟收益以外的東西?!? 看著李景霖的眼睛。 高鴻想到了李景霖的身份。 眼神閃動。 高鴻承認,自己動心了。 但這籌碼,只能讓高鴻動心。 真要確定,那還有些猶豫。 “這樣,我再給您看一眼這個?!? 從一開始,李景霖就掌握著談判的主動權。 將手里的筆記本電腦推過去。 高鴻皺眉看了看。 文件夾里有一整排的文件。 “這是我做ots的一些業務,里面有我的另一個id?!? 按照李景霖所說的。 點開文件,看一眼名字。 “l.l是你?!” 高鴻看到這個文件,驚了。 l.l這個名字,是前兩年才在國外ost圈子內崛起的一個新秀。 參與過很多音樂制作。 并且,初試牛刀,便給《巫師3》這種重量級游戲譜了兩首最為重要的曲目。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