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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麥勞利斯的習慣并非一萬米長跑,而是打獵。
他這是第一次參加一萬米跑,而原因是酋長說只要他能跑到最前面,就可以得到兩頭牛。
那可是兩頭牛呀!
牛,對于原始部落的人來說,可比人還值錢。
部落戰斗抓回來的奴隸,不僅干活磨磨蹭蹭,還時刻想著逃跑。
作為主人,還得時刻盯著他們,勞心又勞力。
可牛就不一樣了,牛最大的用處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種子之前用牛耕一遍,產量是直接撒上種子的一倍還要多。
雖然肯尼亞有專門拿來耕地的拖拉機,可這玩意絕對不是自己能買得起的。
就算買得起也用不起,因為油價太貴了。
還是耕牛好,草原上到處是草,隨便找個地方往那一拴,這些牛就能吃飽。
所以一聽到有牛,麥勞利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管發生什么,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張老板許諾,自己拿到第一再額外給自己八十頭牛后,麥勞利斯心中渴望勝利的火焰,差點把自己都給點著。
他也有這個信心。
麥勞利斯雖然從沒進行過萬米跑訓練,但他活捉過羚羊。
羚羊這種生物,不僅跑得快,警覺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們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將它射傷。
受傷的羚羊會在奔跑中體力逐漸耗盡,成為他的獵物。
但不要以為受傷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傷后,羚羊會爆發出恐怖到極致的求生欲。
它們會快速奔跑幾十公里,徹底脫離狩獵者的視線。
而在這時,麥勞利斯就需要奮起直追,讓羚羊始終處于自己的視線內。
一旦羚羊擺脫自己的視線,這種狡滑的食草動物就會躲起來,借助樹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沒有箭矢,羚羊的傷口就會慢慢結痂。
只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復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傷,同樣不能讓它們脫離自己的視線。
因為草原上除了羚羊,還有它的天敵。
比如非洲豹,野狗,禿鷲等等。
尤其是禿鷲,這種生物在天空飛一圈,方圓十公里的受傷生物,都逃不脫它們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只剩下一副骨頭架。
有的時候甚至連骨頭架子都沒有,野狗鋒利的牙齒,可以把這些骨頭嚼碎并吃掉。
作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只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麥勞利斯就會第一時間沖在前面。
等他將受傷并且跑不動的羚羊抓住,再給其他人發信號,等族人反過來,大家在一起共享這只獵物。
作為功臣,麥勞利斯可以分到一只羊后腿。
追了這么多年羚羊,麥勞利斯總結了不少實戰經驗。
首先,在追擊過程中,自己必須始終和羚羊保持距離。
對方加速他就加速,對方減速他就減速。
直到羚羊的體力明顯出現衰減,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過去將獵物打倒。
至于怎么和羚羊保持一定距離,很簡單。
他只要讓自己的奔跑節奏和羚羊的奔跑節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著加速,羚羊減速它也適當放緩腳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在奔跑過程中保持一定體力。
因為這場追擊,除了他和羚羊,周圍還有其他猛獸。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這種動物兇的很,它們跑百米只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發起攻擊,自己若沒有充足的體力儲備,那么到底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就不一樣了。
現在在麥勞利斯眼中,在前面領跑的那個人,就是受傷的羚羊。
自己只需將對方盯死即可。
保持體力除了合理調整自身的節奏,另外一點就是讓身體時刻擁有充足的水分。
這也是他上場沒跑多遠,就到旁邊拿水的原因。
追蹤經驗表明,自己跟著受傷的羚羊跑夠五公里,身體就會缺水。
一旦缺水量過多,體力就會下降,同時下降的還有精氣神。
所以麥勞利斯每跑一百米,就會喝兩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劇烈奔跑下,補充過多的水分只會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鹽分,會讓他的體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麥勞利斯發現有些不對,因為他喝的水里有淡淡的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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