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殺戮言官是明朝皇帝最不愿意背負的罪名。 這也成為明朝言官彈劾泛濫成災的根本原因。 言官往往以朝廷的清流自居,他們自認為自己是圣訓國法、綱常倫理、道德公義的掌握者。 所以一旦出口就理直氣壯,給人一副公道正派、大義凜然的感覺。 但如果仔細研究一些發生在明朝的彈劾案例,就會發現并非所有的言官都是出于國家和民族利益,出于公理道德實施口誅筆伐的。 言官們很可能不貪財色、不謀富貴,但他們貪戀名氣、名聲、名望。 名與利是對等的,是無形資產,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利益。 對于名的刻意、肆意追求,其本質也是一種貪婪。 為了求名、出名,吹毛求疵、捕風捉影已經是兒科。 言官們公認,并且一貫奉行的風格是事有唯恐不駭人聽聞、立論唯恐不偏執極端、言辭唯恐不夸張激烈。 他們關心的并不是彈劾會不會有利于國計民生,糾察是不是有利于延續國運、匡扶正義。 他們只是追求一“罵”成名下知,最好能夠因“罵”而身死,則可以萬古流芳,成就保質期、收益期更長的名聲。 更為陰暗的動機是,言官的將“罵”這種輿論監督手段當作政治斗爭、勢力博弈的武器。 通過無限制攻擊提高整個言官群體的政治分量、社會影響,進而維護群體勢力的擴張。 這是不是貪?如果要以對名氣這個無形資產作為評判貪官的指標,估計明朝會有很多言官名列榜單。 言官們都是文官,文人就該文質彬彬、斯文儒雅。 但明朝言官的“兇”超越了人們對文饒人格設定。 當權者當然要罵,當權者在野之后還要罵,甚至死了之后繼續罵。 估計他們所追求的效果就是罵倒、罵死、罵臭,罵到身敗名裂,罵到死無葬身之地,罵到遺臭萬年。 雒于仁之外,還有很多言官前赴后繼、絡繹不絕。 對萬歷皇帝展開了無理由、無底線的,蒼蠅亂舞式、群狼撕咬式攻擊。 廷杖、詔獄、革職都不解決問題,萬般無奈之下,萬歷皇帝只能選擇沉默、逃避。 一個本來雄心勃勃的皇帝,只能在言官的圍殲之下成為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的“六不皇帝”,怠政30年。 一個皇帝30年不做為,也就難怪人們會得出“明實亡于萬歷”的結論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