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那行,我現在越來越頭疼到時候盧浮宮的30萬利弗爾投資怎么放才好了。”阿方斯又走向安笑道:“剛剛本杰明霍金斯過來了一趟,把速射炮圖紙買走了,順便把200門速射炮的貨款也結了,你那邊呢?” “本杰明來了?”安眼前一亮,聽到阿方斯又問及奧通家族的事,便又撇撇嘴道:“兩個酒館里全是酒鬼,還有那些不干不凈的女人,該死,我看到他們大白天就在里面做那種事!” “咳,我就先去寫信了。”巴迪斯咳嗽一聲先落荒而逃。 “他急什么?”阿方斯奇怪的看了一眼巴迪斯的背影繼續道:“你覺得有多少價值呢?” “可能在信息方面還是比較靈通,那幫酒鬼喝了酒嘴巴就跟沒門似的,但是真是假、有用沒用也很難說,反而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安皺著眉頭繼續道:“比如說外來人,如果想了解我們的情況,在酒館坐兩天,連你從宅子去工坊走什么路都知道。” “呃…”阿方斯有些懵逼的摸了摸鼻子道:“這么夸張?” “不用擔心,都是他們自己瞎編的,這些酒鬼連火炮工坊早就搬走了都不知道。”安搖了搖頭道:“但其中依舊透露很多真實的消息,就是確實有這條路線從宅子到金船錨工坊。” “嗯,確實是個問題,最重要的是我們還沒辦法堵住他們的嘴。”阿方斯有些無奈道,這些酒鬼喝了酒,連自己說了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指望他們保守什么秘密?這也反過來說明他需要更加注重身邊的防護力量,甚至最好就是弄一條大船,然后一直在海上漂著,才不用擔心那些為非作歹之輩對自己動了心思。 “所以我們買下酒館的價值大概就是讓酒保替我們注意一些對我們有用的信息,也同時提醒酒鬼們不要討論相關我們的事。”安回道: “一家酒館在碼頭東邊的歪脖子樹下,叫“老槍酒館”,起碼有三十年的店齡,生意很好,因為賣所有人都喝的起的勾兌酒,所以一年也賺不了幾個錢;僅僅是為了維持這家店的話,投資一千利弗爾就夠了。 另外一家在鬧市區,“紅玫瑰酒館”,大概有三十多個位置,生意一般,但配了兩個人在那里看場子預防酒客鬧事,你懂的,所以兩千利弗爾差不多。” “你這樣的評估,弗朗西斯奧通絕不會接受的。”阿方斯笑道。 “當然,他對加萊之家估值1.5萬利弗爾,但還有8000利弗爾貸款,所以我就報了1萬,老槍酒館他堅持認為生意很好,口碑也好,起碼要2500利弗爾;紅玫瑰酒館更離譜,他說那些女人在酒館服務是要付錢的,所以收入遠比我想象的高,起碼也值4000利弗爾。”安搖了搖頭道。 “你瞧,其實他報價跟你最貼近的是加萊之家,他有8000利弗爾貸款,你報價一萬,替他分擔4000利弗爾后就已經是14000利弗爾了。”阿方斯笑著說道: “酒館他報價很高,但其實對我們沒什么用,所以談判可以換一種角度去看,我們堅持一萬利弗爾的酒店報價;酒館可以隨他的意,畢竟酒館沒有負債,錢投進去了,他會去用心經營改造,就很容易談判。” “那為什么不直接只選擇投資加萊之家呢?”安奇怪問道。 “首先,你理解為什么弗朗西斯奧通把酒館視為優質資產,卻花大錢去投資酒店嗎?”阿方斯笑著回頭看向安問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