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分田的事情也是終于被落實了下去。 同樣的道理,分田的時候,明軍這邊也是按照軍功的多少為依據進行分的。 一點軍功可以換一畝旱地,兩點軍功可以換一畝水田,差不多就是這樣。 當然了,依據土地的肥沃程度,上田中田下田各需要多少軍功兌換,也會有些許差距。 而軍功核算的時候,則是綜合戰場上該名士兵所作出的貢獻度來進行核算。 比如說,參加一場戰斗,并最終獲得勝利,可以得到軍功點一點。 在戰場上受傷的,會根據具體傷勢的嚴重程度,獲得一點到五點的軍功點。 受傷越重,軍功點越多。 而戰死的,則是會一次性發放十點功勛,算是陣亡撫恤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就是戰場上的斬獲了。 斬首敵人一級,可以再例外得到一點軍功。 生擒俘虜敵人,則是1.5個軍功點。 若有士兵在戰場上能立下先登,陷陣,斬將,奪旗等大功者,會進行例外計算。 而將領計算軍功,則是以底下所有士卒所立下的總軍功點為基準,再根據此戰我軍的傷亡數字,軍官在戰場上的現場指揮評級來進行分成核算。 比如說,當我軍的傷亡大于斬獲時,軍官是沒有功勞的。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軍官非但沒有功勞,甚至還有可能因為己方傷亡過重而被懲處罪責。 唯有當我軍之傷亡小于斬獲總數時,軍官才能開始計功。 我軍的傷亡數字越小,軍官核算比例越高。 …… 在明軍給底層士兵的分田到位之后,潘大柱專門向上邊請了個假,離開了軍營,準備要帶著自己新娶回家的媳婦,到分給自己的土地的地頭上去看看。 這一日,天不亮潘大柱便早早的起身,離開了軍營。 他回了趟家,接上自己的媳婦,然后馬不停蹄往黔江畔趕去。 因為朱靖垵給底下士兵分的田,基本上都在黔江岸畔,都是上好的水田。 嗯,這些田原來都是楊家的,楊家被明軍抄沒后,這些土地理所當然被收繳歸公,然后又被朱靖垵當做是軍功田給下發給了明軍士卒。 而潘大柱所謂的家,是一座位于金田鎮上的青磚瓦房。 原來這間青磚瓦房的主人是楊家府上的一個管事,后來這管事在亂戰中被明軍所殺,他的宅子也被明軍給抄沒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