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畢竟,子犯法還與庶民同罪呢,難不成長輩不對,我還要縱容?” 這不是我的風格! “而且,我、找我麻煩也就算了,反正我田錦媛本身名聲也不好,臉皮厚,也不會因別人個一兩句,就想不開去上吊、跳河的。” “但是,時間久了,這些人,能我,也就能別人,要知道,像偷盜這種罪名,被的人,一輩子的名聲可就毀了!” 她不得不把事情的嚴重些,還要讓大家知道這種事情的嚴重性。 眾人紛紛點頭,有道理啊,亂嚼舌根的人,最可恨了,他們的痛快了,可別人都慘了! 他們也不喜歡這種,爛心肝的人。 其中不乏吃過這方面苦頭的,當即應聲附和。 田錦媛一看,大家被自己帶動了情緒,引發了共鳴,然后她決定再接再厲: “所以,請大家幫我做個見證,我田錦媛不是個瘋子,不分是非,不會動不動就打人! 更不會不到萬不得已就動手打人!” 意思就是,如果打人了,肯定就是對方太過分了,她不得不出手。 第(3/3)頁